为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挖掘丽水“三个地”的丰厚资源,大力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和红色基因传承,力求多出文学精品、多出人才,进一步推动丽水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丽水文学创作大赛(散文诗歌专题)”,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作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
丽水市作家和业余作者、丽水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稿范围:
纪实类作品(1500字以上)、散文随笔(1500字以上)、诗歌(20行以上)。
五、征稿要求:
1.投稿必须是作者本人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归属明确。
2.纪实类作品要求: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丽水撤地设市20周年。通过回顾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围绕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历史使命和浙西南革命精神的红色基因传承,书写鲜活的人物、事件及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个侧面或典型瞬间,全方位地呈现丽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望美好新时代。
3.散文类和诗歌类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风格独特,个性鲜明,讴歌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力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4.作品一律用word文档形式投稿至邮箱:lishuiwenxue@sina.com。请在文档最前面注明纪实类,散文类或诗歌类;请在文档最后面附上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本名)、电话、住址(只限于丽水籍作者或者在丽水工作的作者投稿)。
5.个人投稿份数:可以分别投稿(奖项只取一次最高奖),纪实类不超过2篇,散文不超过2篇,诗歌不超过10首。
6.邮件请注明“2020年丽水文学创作大赛”字样。
7.征稿时间: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
六、奖项设置:
1.大赛设纪实、散文、诗歌三个奖类:纪实类设创作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散文和诗歌类分别设立以下奖项:创作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优秀创作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分别颁发稿酬(税前)和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2.稿酬设置:
(1)纪实类
创作奖,稿酬2000元
优秀奖,稿酬300元
(2)散文、诗歌类
金奖,稿酬5000元
银奖,稿酬3000元
铜奖,稿酬1000元
优秀奖,稿酬300元
七、作品评审: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国内知名作家组成评委会,评审工作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结果报经大赛监审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期满后再正式公布;评委及大赛监审组等工作人员的作品一律不参加比赛。
希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3月30日
公众号:pcren_cn(长按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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