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堂大屋里吃过饭,也在路边的小馆子喝过酒。但是,这一路走过,我最喜欢的就是路边小馆,按照四川人的说法,叫苍蝇馆子。
每到一处,我都会找到朋友或者所住宾馆的保安和服务员,打听他们喜欢去的小店,尤其是那些开在居民区附近的小馆子。我知道,路边小馆的餐食自然没有高堂大屋的安全、卫生,但是,只有在喧闹的路边店,我这样的人才可以坦然而有尊严地就餐,不會紧张胆怯。
这些小馆子的食材来自最普通的集市,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是最便宜的,烹调手法、调料也都是最普通的。后厨的厨艺水平,大多未必比我母亲、弟弟的高,所以这才是家常菜。家常菜才代表平民的生活,跟我成长的底色有一定关系。
“是这些无名英雄在求生存的同时,延续着饮食文化的香火。”
张北海在为王宣一《国宴与家宴》写的序中说,1974年,在北京吃到发黑的面做的烙饼,咬起来有点牙碜,味道仍然地道。他对创意菜的轻蔑,虽然只是寥寥数语,却大对我心。我知道在那烟火气中,是顽强的生存意志,延续着真正属于我们生活的香火。
我喜欢去小馆子。小馆子里通常比较喧闹,喧闹才是中国式餐饮的标配。我既可以在小馆子里和同伴撸起袖子放肆漫谈,不必衣冠楚楚,仿佛戴着面具,吃顿饭都要隔几米远,生怕沾染别人身上的味道;我也可以在小馆子里安静独酌,看烟雾腾腾,耳听飘过的各种世相故事、商业传奇。这种烟火气,在高堂大屋里是不可能存在的。但这种生活,有人气的生活,不就是我们普通人所能拥有的吗?
不仅我喜欢去小馆子,大人物中也有喜欢去小馆子的。比如,我喜欢的捷克作家赫拉巴尔就喜欢去小馆子。克林顿当美国总统时访问捷克,希望能拜访他的文学偶像赫拉巴尔。当时的捷克总统哈维尔说,赫拉巴尔一定在布拉格的金虎酒馆,因为那是他最喜欢待的地方。哈维尔带着克林顿来到这家酒馆时,赫拉巴尔正在那里跟朋友们畅饮啤酒。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馆,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酒馆。”艾普蕊,那位背着5公斤重的捷英词典闯入金虎酒馆,寻访喜欢流连于此的赫拉巴尔的年轻美国女大学生,从此闯入赫拉巴尔的精神生活。丧偶、高龄的赫拉巴尔,重新焕发创作热情,写下了《绝对恐惧:致杜卞卡》(杜卞卡在捷克语中与英文艾普蕊同义,皆为四月)。
赫拉巴尔写的全都是捷克的小人物,小酒馆才是小人物喜欢去的地方。
因此,我给自己热爱小酒馆和改网名为“路边美食达人”找了一个最堂皇的理由:哈谢克和赫拉巴尔也把大量时间消耗在了烟雾缭绕的小酒馆。赫拉巴尔在《何谓小酒馆》里说,小酒馆是“消除偏见的场所”,它“带着回荡的孤独,是一个人拥有最美梦想的地方”,在这里,“每个客人通过交谈,成为他往昔的自己,或是他情愿成为的自己”。
我并不期待在小酒馆遇见中国的赫拉巴尔,我也并不期待自己在小酒馆里写下如赫拉巴尔笔下那些永世流传的篇章的文字,但是,我就是喜欢路边的小酒馆,无论群聚还是独酌。我爱路边小酒馆,喜欢小酒馆里的众生相,也爱在这里喝酒、听故事、吹牛。
我随手记录下那些我喜欢的小酒馆的味道,还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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