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第一章中,对主人公孙少平有这样的一段出场描写: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得模模糊糊。城市寂静无声。隐约地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就在这个时候,在空旷的院坝北头,走过来一个瘦高个的青年人。他胳膊窝里夹着一只碗,缩着脖子在泥地里蹒跚而行。小伙子脸色黄瘦,而且两颊有点塌陷,显得鼻子像希腊人一样又高又直。脸上看来才刚刚褪掉少年的稚气——显然由于营养不良,还没有焕发出他这个年龄,所特有的那种青春光彩。
为了向读者展现主人公贫困的生活条件,作者是这样子描述的:他那身衣服尽管样式,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
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补着一块蓝布补丁。除过他自己,谁又能知道,他那两只袜子早巳经没有了后跟,只是由于鞋的遮掩,才使人觉得那袜子是完好无缺的。
第一章中提到的主人公孙少平,是黄土高原某县立高中的一名住校学生。住校的学生都是在学校食堂代伙吃饭。
当时学校里的菜分甲、乙、丙三等。甲菜以土豆、白菜、粉条为主,里面还有些叫人嘴馋的大肉片,三毛钱一份;乙菜和甲菜一样,只是没有肉片,一毛五分钱一份;丙菜就只是清水煮白萝卜,五分钱一份。
主食也分三等:白面膜,玉米面膜,高粱面膜;白、黄、黑,颜色就表明了一种差别;学生们戏称为欧洲、亚洲、非洲。也代表着不同的生活水平。
孙少平由于家境贫寒,他一顿饭只能吃得起两个高粱面膜。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使得他尽量躲避着公众的目光,每次都是等到学生们都打完了饭之后,才迟迟出现,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就是这样一个生活上极度贫穷的穷小子,却迷恋上了看课外书。他利用一切机会在学校和县文化馆的图书室里搜寻书籍。渐渐地,他每天都沉醉在读书中。
主人公后来的命运如何?在他的身上又发生了什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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