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老”的情调

假如某一天,碰到一位朋友,他叙述了一件新鲜事。不久,又碰到了他,他不但重复了那个话题,而且还以为是第一次对你讲述。然后,隔了若干时日,你很不幸地又從他的嘴里,第三次、第四次听到那件事,他还欣欣然地以为你从未听他讲过。这就是说,不知不觉中,他“老之将至”矣。大概,这也算得上测试一个人是否衰老的小方法。
老,是不可避免的,总有生命的华彩乐章不再,尾声和弦开始响起的桑榆暮景。在文学上,大部分人都是如此这般地进入创作的迟暮之年。有的虽然能够写到最后一息,但那种写,只能表明他还健在,并不等于他还拥有创造力。像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显克维支、高尔斯华绥,晚年的作品就大不如前了,斯坦贝克先生甚至到了江郎才尽的地步。没有永不枯竭的井,只有称得上天才的大师,才能像列夫·托尔斯泰那样,愈近晚年,愈进入创作的巅峰状态。他的《复活》与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一样,奏出了他们个人有史以来的最强音,也成为文学史和音乐史上的不朽盛事。
能够得到这种历史宠遇的天才,极为罕见。大多数人难逃“新陈代谢”这一永恒的宇宙定律。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就老了起来。先是腿不得劲了,后是腰不管用了,再以后,说话啰唆了,吃饭不香了,视力衰退了,记性变差了……于是,秋风落叶,便进入了人生之冬的老年期。
文学生命岂能例外?绝大多数作家也很自然地有其衰老的过程。一旦下笔力不从心,一旦到了写不出什么作品的时候,也就放下笔来,推开稿纸。此所谓见好就收,适可而止,画一个创作的句号,把场地让出来,由年轻人去演绎新的篇章。
但是,也有些“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文人,不甘心退出,难忍受寂寞,求风光之久远,有恋栈的贪心,折腾自己不算,还要折腾别人。
作家老了,文思消失,写不出什么作品,这是人类发展史上“新陈代谢”的规律。如果,还不乐天知命、安度晚年,必然会像海明威在《非洲的青山》里对上世纪30年代一批美国作家的评价一样,他说他们中间有些人,完全变成了不合时宜的人物。
知老,服老,不倚老卖老,懂得这一点,岂不善哉。
(紫陌红尘摘自《河北日报》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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