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
胡适对此事并未从其本身或是或非作简单的道德判断,他站在一个自由主义者的立场上,从信仰与理想的角度分析徐志摩的思想根源。
胡适指出,徐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认为,徐志摩之所以要重新选择婚姻,是“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
徐志摩在给发妻的信中说:“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做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胡适引用徐志摩给张幼仪的信力图说明,徐重新选择婚姻,不仅仅只是终止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婚姻,而更是将这种选择看做是争取社会进步、实现信仰与理想的自觉行为。
胡适认为,徐志摩的所作所为并非出于个人好恶或喜新厌旧,而是基于其人生理想的深刻思想根源和迥异于世俗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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