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胡适要为徐志摩失败的婚姻作辩护?

征文网 2020年3月31日文学世界评论2,707 阅读2840字

1931年11月19日,大雨滂沱的齐鲁上空,“半空中起了一团大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一幕悲剧发生了。中国新月派的代表作家、诗人,杰出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徐志摩,与一架撞击大山的飞机一起,燃烧着坠向大地。

在面对与自己有着深情厚谊的同人、同志、朋友的遽然去世,胡适五内俱焚、痛惜万分。为了怀念,为了痛悼,更为了宣示、张扬自由主义精神,他写下了一篇情感真挚、理性冷静、为徐志摩一辩的追悼性散文。

胡适:追悼志摩(节选)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个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大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

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来说明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

......

在这篇文章里,胡适首先从徐志摩生前最惊世骇俗也最为人非议的事情切入,理性地为徐志摩的行为与理想进行辩护,那件事就是徐志摩毅然与发妻张幼仪离婚并与人称“交际花”的陆小曼结婚。

胡适指出:“他(徐志摩)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因此,他认为有必要为之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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