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的时候,坐我旁边的吴宇安用大拇指和食指掰着自己的眼睑,努力地想要往里面滴眼药水,可他总对不准位置。----本素材来源于征文网
看不过去的我,一把从他手里夺过眼药水,可还没等我掰开他的眼睛,一教室的人的目光都探寻过来,这其中包括陶嘉吃惊的眼神,我的心微微地哆嗦了一下。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决定追吴宇安。
可我为什么要追他呢?那是因为我喜欢的人是陶嘉。其实我只是想要看看他对这件事有没有那么一点的吃醋和嫉妒。
跟陶嘉做了三年的朋友,看着他谈恋爱、散伙、谈恋爱,反复折腾着,却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怕我们连朋友也没的做。
跟陶嘉是不打不相识。刚入校不久的一堂新闻史课上,我看着陶嘉竟然色胆包天地把手伸到一个女生的背上。
隔着好几个人的位置,我把一本书准确无误地砸到他头上。后来才知道,我冤枉他了,因为一只长相怪异的蜘蛛正准备爬到那女生的脖子里。陶嘉一巴掌拍下去,“血淋淋”地弄脏了女生的衣服,遂决定把它逮住,这才在女生的背上“游离”了一下。
鉴于有好几位目击证人,我只得答应给他洗一个学期的臭袜子以示赔罪。
这个代价有点大,可我心甘情愿。因为陶嘉拦住我,对我横眉冷眼地控诉时,我的心竟然“扑通扑通”地狂跳起来。
后来,又有很多巧合,比如我在心里哼着一首歌的时候,突然会听到擦肩而过的陶嘉也哼着同样的歌;比如我去图书馆借书的时候,会看到我刚拿的书是陶嘉才还回来的……
我想这就是缘分吧!原来喜欢的感觉就像中枪,突然被射中了心脏,毫无预兆。可是陶嘉除了会一个星期提一兜臭袜子给我,却没有任何表示。
接着我便得知,他在追别人。
所有的试探都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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