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全力支持杭州举办2022年亚运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与杭州市体育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国体育艺术作品创作、评审、展示等工作,以切实推进体育艺术创作,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大力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现就开展迎亚运首届“西湖杯”全国体育艺术作品征集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杭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活动主题
书·享亚运
三、活动目的
1.以作品征集评审为抓手,充分展示近年来体育艺术创作成果,进一步增强体育从业者的行业自信,充分营造喜迎杭州亚运会浓厚氛围;
2.以作品征集评审为抓手,收集全国优秀体育艺术作品,集聚全国乃至全球的体育艺术工作者,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各领域进行文化、设计、传播等方向的赋能。
四、活动定位
1.文化创新。坚持中华传统体育文化,通过体育艺术作品征集评审,将优秀体育艺术作品融入民众生活,以生活化、产业化的艺术创作实现中华优秀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2.助力亚运。通过体育艺术作品征集评选,结合亚运主题,支持亚运、参与亚运、奉献亚运,将作品创作与杭州亚运会紧密结合在一起,努力营造良好筹备亚运会氛围,助力亚运城市行动,让全国人民乃至全亚洲人民共享亚运,打造体育文化发展新环境。
3.体育发展。以体育艺术作品征集评审为契机,将体育艺术与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体育艺术与体育制造业、体育服务业、体育竞赛表演业等各业态融合发展,以艺术创作服务其他产业转型升级。
五、征集评选时间
1.作品征集阶段: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2.作品评选阶段:2022年5月
3.作品公布阶段:2022年6月。
4.作品创作时间:2016年1月-2022年4月内的作品。
六、征集内容
(一)书法类
以条幅、楹联、中堂、斗方、匾额、条屏、扇面、书面、手卷等样式创作的书法艺术作品,字体不限。
(二)绘画类
以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卡通画以及其他画种创作的绘画作品。
(三)雕塑类
雕塑类作品可以以石雕、铜雕、木雕、贝雕、根雕、玻璃雕、漆雕、玉雕等各种材质,空间表达形式不限于圆雕、浮雕、阴刻、透雕等。
(四)健身地书类
在锦绣大地上行走,书写健康中国、心向亚运等主题,以全国健身地书大赛等形式,提高健身爱好者的参与度,遴选优秀作品。健身地书作品以图片等形式参与征集评审。
七、奖项设置
设立评审委员会,根据类别评审出金、银、铜奖和优秀作品奖,颁发证书及奖品。获奖作品可在中国体育博物馆展览展出,并被中国体育博物馆收藏。
八、参加对象
艺术创作工作者、高校相关院系师生以及各类研发机构、生产厂家均可以个人和单位名义参加。
九、参加作品要求
1.作品需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和宗旨,应紧扣体育或亚运主题,健康向上、具有艺术品位。
2.作品需充分考虑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
3.作品应注明展示要求,并以效果图形式表现,特殊展示所需及展示工作由作者本人承担,作品主题明确。
4.作品中不得出现姓名等参加者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5.各类作品均须提交创作说明,阐述创作意图、创作理念等。设计说明图文并茂,有一定的版式设计,并以电子版的方式刻录光盘。光盘包装正面标注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及种类、手机号码等联系信息。(如由特殊展示要求,展示材料及布展工作由作者本人承担)
6.作品在提交时应自行包装完好,在包装外部及实物作品底部标注作品信息。作品实物要求制作精细、结构完整、配饰齐全、准备充分、表现形式完美。
7.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个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取消参加资格。
十、作品提交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青创新中心】后台回复“426”,提交作品
十一、权利说明
1.所有参加作品均须为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和应用,不得冒名、代笔以及经电子摄像处理、合成等。如有违反,将取消参加资格。
2.主办方不承担参加作者和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一切与作品相关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完全由参加者自行解决。
3.主办方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参加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并享有活动所需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评选过程的使用、评选后的成果展示及成果转化。主办单位有权对最终获奖作品的展示和转化方式有解释权。
4.本次活动结束后,参加作品不再退回,请自留备份。
5.凡参加者均已视为已阅知并认同本说明,秘书处保留对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中国体育博物馆书画院秘书处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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