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米德尔马契》,是缘于看到斯坦福大学的教授用此书来论证“精神想象力”这一论题,一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何以得到斯坦福师生的青睐,它与大学课程有何链接?让我很是好奇。然而要找到此书,颇费周折,图书馆、喜爱外国小说的好友及各大网店均无此书,最终我是在孔夫子旧书网用重金(高于原价几倍的价格)售取,拿到书时的狂喜仿佛获取了至宝。
可是到底是什么挡住了我们的视线,错过了乔治•艾略特和她的小说?
可是,到底是什么挡住了我们的视线,使得这位才华横溢的英国小说家没有进入我们的视野?我们又是在什么时候错过了乔治•艾略特和她的小说?
四十岁后的阅读,你会看见更多文字背后的秘密,有时会发见,有时会揭穿或破除。
小说的背景是在1829—1832年间英国即将改革的历史洪流,那是一个严重缺乏精神成长空间的年代,尤其是女人始终处于社会的边缘,要改变传统平庸的生活,只能寄希望于婚姻与丈夫,以这种间接的方式与世界保持联系。
小说的女主人公多萝西娅是一个出身贵族家庭,有教养有思想外貌气质都远在常人之上,内外兼修的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她成熟,早已超越了同龄女孩追求新衣喜欢首饰的俗习,她的梦想是帮助自己身边的佃户和穷人,以及她身边一切需要帮助的朋友。她对同年龄的男孩子不屑一顾,一心想找一个父亲般的能教给她许多深奥知识(比如希伯来语)的丈夫,在小说情节刚刚铺开的时候她已经不顾众人反对嫁给了牧师卡苏朋。她把心灵的饥渴,和攀登知识高峰的理想寄寓到卡苏朋身上,她认为协助卡苏朋编写《世界神话索隐》是一种荣耀,一种使命。
这一次婚姻选择的反叛,被所谓的上层社会放逐,大家为一个女人居然想在家庭生活中别有发展,追求新知而深感不幸和愚蠢。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卡苏朋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高大,他病弱狭隘,他的知识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笔记而已,没有厚度也没有深度,同时他寡情薄意,毫无生活的乐趣。卡苏朋也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有着自己的主见,这对他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他的知识权威受到了威胁。继而他又发现多萝西娅和他的表侄威尔交往,他即刻立下遗嘱,在遗嘱附录中规定,如果她跟威尔结婚,将丧失财产继承权,借此来给他的妻子日后的行为套上枷锁。多萝西娅陷入了婚姻的漩涡。生活以最犀利的方式“惩罚”了她。
接纳平庸还是拥抱新生活?在今天看来,这依然是困扰我们的难局。艾略特在这位女性身上附着了自己对生活的选择权和精神勇气,因此,在多萝西娅第二次婚姻面前,她放弃了洛伊可庄园和丈夫的遗产,选择了威尔,一位在别人看来更不合常情的选择,威尔只是一个艺术家,一贫如洗的艺术家。
她的又一次反叛与救赎有价值吗?艾略特在文末这样写道“当然,她一生中这些决定性的行为,并不像理想的那么美好。这是年轻而正直的精神在不完美的社会条件下挣扎的结局,它们不是没有缺陷的,在这个社会中,崇高的感情往往会采取错误的外表,伟大的信念也往往带有幻想的面貌┅┅她对周围人的影响,依然不绝如缕因为世上善的增长,一部分也有赖于那些微不足道的行为,而你我的遭遇之所以不致如此悲惨,一般也得力于那些不求闻达,忠诚的度过一生,然后安息在无人凭吊的坟墓中的人们”。
十九世纪的艾略特,已经有着精神想象力去构想自己的生活方式,去付诸行动的勇气力量。在庸常的从众的生活背景下,个体很容易安于现状,反而一旦有机会摆脱困境,大家就显得慌张不安全,这是人性的弱点,与时代,与社会的发展无关。精神勇气的价值就在于,你必须只身作战,没有鼓舞,没有同伴,一个人在黑暗的当下摸索前行。
事实上,艾略特本人比多萝西娅更独立,更彻底。乔治•艾略特,原名玛丽•安•伊万斯,1851年,31岁的她到伦敦追求记者及翻译家的梦想时,她改名为玛利亚。她大量阅读,广交朋友,独立思考。她甚至敢于放弃信仰,被其父驱逐出门,移居伦敦,勇敢地以平等的身份与男士交往。继而,1854年,她与已婚的刘易斯关系公开,她又称自己为玛利亚•埃文斯•刘易斯,她的同代人不能接受这种惊世骇俗、挑战传统的关系,纷纷与她疏远。当她认识乔治·亨利·刘易斯的时候,刘易斯已跟妻子分居两年多但没有离婚。当他与玛丽·安·埃文斯相识并因志趣相投而相爱后,他却无法与原妻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根据当时的法律,当刘易斯的妻子有外遇后,他没有提出离婚而与她和解,即表示原谅了她的过错,不可能再提出离婚。而且,在19世纪50年代,离婚只有通过议会的一个特别法案才能生效,需要大批费用,刘易斯根本付不起。因此,玛丽·安·埃文斯与刘易斯无法合法地结为夫妻了。面对来自社会、亲朋好友几乎一致的反对,玛丽安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与刘易斯过起了非法的同居生活。这一离经叛道之举使得艾略特众叛亲离,并被英国的上流社会放逐二十多年。对艾略特来说,这一切都不足以可惜,因为她坚信爱情比一纸契约更有意义。她的坚定在《米德尔马契》一书中得以深切的体现,带给我的思考与震动永存。难怪弗吉利亚•伍尔夫盛赞这是一部为成人而著的稀缺伟作。
阅读者愈受书籍中更好世界的诱引,相对便离开眼前的世界愈远;愈理解存放在书籍中种种美好的世界,相对便愈容易看清眼前世界的贫瘠、粗陋。当我了解到多萝西娅是爱略特有感于十七世纪西班牙的修女特雷莎的感人事迹,以她为原型塑造出了新的女性形象时,我感受到了灵魂的升腾与凝重。艾略特在前言中写到“许多特雷莎降生到了人间,但没有找到自己的史诗,无法把心头的抱负不断转化为引起深远共鸣的行动,她们得到的也许只是…….谬误的生活,……或者失败的悲剧,……她们的热情只得在朦胧的理想和女性的一般憧憬之间反复摇摆。”正是这种新的圣女形象触动了同时代的女性,让她们开始以新的眼光审视自己的理想与现实间尴尬的地位,激发了她们改变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实现自身价值和改变生存方式。
由此想来,他,他们,她们(特蕾莎、艾略特,高更、毛姆┅┅),以他们为原型的小说原本带给了我们莫大的安慰与奋进的理由。我曾被一句“死亡并不让人悲伤,让人悲伤地是,大多数人根本就没有真正活过”深深打击,为“什么是真正活过”一句羞愧难当。“活过”,就是一个人的生命过程,是踏踏实实的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而生活过。生命是用来取悦自己,还是取悦周围世界的。我们,这些人,从小学开始,到老,到死,每天重复着相同的故事,为分数,为名利,为各种各样的网而撕扯自己,这样的活着,有何价值?我敢言,我为自己的生命真正活过吗?
生命本无意义,是我们自己赋予它怎样的意义,正所谓:欲度关山,何惧狂澜,风生水起,正好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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