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金融案鉴》一书,书中的案件让我触目惊心,扼腕叹息,同时引起了我深深的沉思。从书中的案例里,我感悟到许多:许多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为在主观上放松对自己的世界观改造而导致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变质,这是导致犯罪的致命诱因。“钱”是一切犯罪的导火线,金钱固然重要,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更不能买来灵魂和尊严,不仅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还给家人带来不幸和灾难,甚至连累了领导、同事、朋友。
但凡敢“以身试法”的人都对犯罪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过高估计自己的作案能力,总以为不会被人发现,或是抱着一种捞一把就远走高飞的心理。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心理学上有这样一句话,你心里有钩子,别人才能往上挂东西。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对党纪国法视而不见,将使命职责抛之脑后。从近年来查处的许多案例看,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之路,并不是他们不知道为人办事收人钱物、以权谋私的危害,而是心里有钩子。正因为这个钩子,才让“围猎”者有机可乘,最终害了自己,毁了前程。
这个钩子是欲望。有人说,“欲”不设防终成“狱”。欲望人人都有,但用纪法铁律、道德自律来控制住欲望,就能坚守底线、保持清正。否则,就会成为“滔天之水”“自焚之火”。冯梦龙笔下的官吏薛伟,“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根子就在于面对诱惑遏制不住欲望。现实生活中,那些由不收礼,到收下一些礼,再到“始而惭焉,久而安焉”,也是没有防范欲望的原因。
这个钩子是侥幸。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胆大妄为、不收手不收敛,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在他们看来,只要是为“可靠”的人办事,搞得隐蔽一些,做好“反侦察”工作,在“程序”上正规一些,就不会出问题。事实上,侥幸往往是不幸的开始。现实中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伸了手,迟早都会被“捉”。奉劝一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个钩子是错误的人情观。纵观一些贪腐案件,很多党员干部都“倒”在了为家人、朋友、战友、同学办事的过程中。在这些人看来,为亲友办事,一方面可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亲友关系近,抹不开面子拒绝。殊不知,为亲友违纪违法办事,不是帮亲友,而是共同腐败。真正爱亲友,就要按规矩办事,避免“一人腐全家腐”“一个倒众人倒”。前不久,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纪委监委等多个部门联合调查,备受瞩目的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水落石出,80余名党员干部折戟“人情”。这一教训同样深刻,值得反思和汲取。
正心以为本,修身以为基。斩断心中的钩子,贵在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做到“寓意于物”而不可“留意于物”,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不仅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把纪法铭刻于心,还应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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