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气呵成读完《信托的逻辑》,不禁由衷感慨此书的魅力,能够把信托理论与实务写得深入浅出,让我这个半路出家的门外汉醍醐灌顶,正如书名所说,是重构了“信托的逻辑”。如江平讲授所言“这本书的编排逻辑与传统法理论作品有较大差别,在某种程度上搭建了信托法律理论与信托之间的桥梁”。
何为“信托”
书中开篇明义提出:信托业务是“信托关系+资产管理服务”的概念,信托关系只是基础法律关系,信托公司在信托关系上附加各种不同的资产管理服务,才构成信托业务。而附加的部分才是信托业务最为核心的内容。
“信托是什么?”书中对信托进行了正本清源的界定,归纳信托制度具有四方面内涵: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为前提,以受托人为核心,以受托人的意愿为目的。信托的关键就在此,简单明了。
业内一直说,信托具有财产独立、财产转移、破产隔离的功能,这种独特的功能搭建起了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由受托人为委托人的利益来持有和管理信托财产,契合了人们对财产权属与利益分割的现实要求。委托人只是发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也是所谓的信托公司回归本源,应该做忠人之事。
在实务中,真正信托的魅力不在此,信托的本质在于资产管理。按照金融属性定位,书中立足于金融业务本身,将信托业务分为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服务信托业务和综合金融服务,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清楚理清了信托业务类型,打破了业界惯用的按照融资、投向、功能或财产性质的分类,恰到好处彰显出信托依托制度衍生出金融属性的本源性功能。
信托作为一种海外舶来品,在西方发达国家是利用契约关系为委托方提供工具性金融服务,但在我国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业务,是一种在中国信贷体制下发展而成的金融产物,集投融资功能为一身,嫁接起融资方与社会资金撮合交易,为融资方寻找社会资金满足融资需求,为闲置资金寻找风险可控的投资标的。从这个意义看,信托解决了实体企业与金融有效供给和政策调控之间的矛盾。
在我的认知中,信托具有灵活而顽强的制度生命力,不管做业务有多难多累,信托人身上总是带有一种吃苦耐劳、智慧与创新兼备的精神底色。记得一位信托前辈跟我说过,信托是一种创新能力极强的金融工具,历史上每次清理整顿,信托公司都能以灵活的机制创新找到合规的发展模式。
资管业务:回归本源的应有之义
信托天然具有“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功能,基于信义关系接受投资人的委托在金融市场寻找投资组合实现预期投资收益,这是目前资产管理机构的通用模式,本质上是信托关系。只是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服务没有形成绝对的竞争优势,监管倡导的“回归本源”用意也在此,做强做大资产管理业务是信托公司应该努力的方向,时下标品业务便是信托公司探路资管业务的现实路径,目前正如火如荼乘势而上。
在未来统一的资管环境下,信托公司要做强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是更激烈的市场竞争,不仅是同业之间的竞争,更是来自私人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等资管机构的混业竞争,资管机构抢食的目标客群都是高净值客户,精品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是本书开出的策略,要有特色业务和拳头产品,赢得细分市场。
信托公司面临的挑战是,管理好现有客户资产做好存量的同时,更要从大资管市场“抢夺”新的高净值客户,为其提供更好的资产管理服务,要在细分领域形成独特优势才有可能占领市场。按照书中的观点,信托公司更多是发挥一种整合资管市场的能力,不是要比现在的券商、基金公司做得更好、竞争个你死我活,而是选择优秀的机构合作,把信托自身在寻找和嫁接资源的能力在资产管理领域发挥出来,实现1+1>2。
财富管理:群雄混战
作为一种理财手段,信托比银行存款、理财收益高,比股票、基金收益稳定,对高净值投资者是一种比较稳健的资产保值方式,但是社会公众往往对于信托知之甚少。同为持牌金融机构,信托相对于银行、保险、基金和股票这些金融产品社会认知度不可同日而语。一方面,其私募属性不能面向公众宣传推荐产品,社会曝光度不高,另一方面,投资门槛限定在100万元以上直接限制了普通投资者的购买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托的社会知名度。
财富管理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不只是单纯的金融产品销售。目前信托公司财富管理服务更多是以销售为导向,附加一些高端客户活动,通过营销活动提高客户黏性带动销售的模式。
按照监管精神的倡导,信托公司要回归本源,大力发展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真正能够发挥信托财产隔离属性,以实现委托人意愿为核心,借助信托工具全权代理客户授权管理的业务,不仅是现金和金融资产等财产权信托,还涉足不动产、真正的家族信托办公室还要涉及到家族企业的管理、财产传承、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税务和法律咨询、子女教育、公益慈善等领域。
当前行业转型步入深水区,家族信托无疑是信托公司转型的重要方向。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要做到这些涉猎广泛的家族业务,信托公司需要各种软硬件配套资源的全面能力建设,要想大而全,还有很长的路走。
如果真正以家族信托、慈善信托为契机,强化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家族信托这种综合金融服务联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和受托管理能力,信托公司是否算是就转型成功了。
能力建设才是竞争力
《信托的逻辑》在书的结尾部分指出:“信托公司的转型是狭窄的,无论定位做什么,都有其他机构同时在做,可以说信托公司没有自己的专属业务。”“信托制度具有显著的优势,但信托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并没有专属的业务。能力才是信托公司的唯一竞争力。经营者和监管者只有致力于打造能力,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靠制度庇护的东西不是能力。”……这样简单直白的话,听起来强烈共鸣中带着凄凉。
按照书中观点,在银行,信贷业务是核心;在券商,经纪和投行业务是核心;在基金,投顾业务是核心。在信托公司,核心则应该是信托业务,本质上,信托是一种基于信任和契约而成的法律关系,在业务实践中,基于这种法律架构衍生的附加功能成了信托赖以生存发展的业务根基。信托回归受托人角色,做好基于法律关系的工具性功能,对信托公司无疑是巨大的转型考验。
近年来信托公司纷纷踏上了坚定的转型之路,在探索中前行。作为信托从业者,衷心祝愿信托业发展越来越好,继续发扬顽强的拼搏精神,突出重围,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信托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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