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原“中山杯”华侨文学奖)设立于2009年,是国内目前唯一面向海外华侨华人(含港澳台作者)设立的公益性文学奖项,已成功举办了四届。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华文文学事业繁荣发展。2019年,第五届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组委会继续向海外华文作家和出版机构征集作品。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
广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山市委、市政府
承办单位: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执行单位:中山日报报业集团
二、征集范围
海外华侨华人(含港澳台同胞以及归国华侨)2016年后在国内正式出版的文学作品均可应征,包括长篇小说(含中短篇小说集)、长篇纪实文学、影视剧文学、散文集、诗集。
三、奖项设置
本届文学奖不分体裁、题材设大奖1部,奖人民币20万元(税后、下同);优秀作品奖3部,各奖人民币10万元;入围作品奖5部,各奖人民币3万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杯和证书。
四、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评要求
参评作品要求著作权和版权关系明确,通过作者自行申报或出版机构推荐(经作者同意)的方式参评,提交10本样书和作者护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连同第五届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参评登记表(附于文末)一并寄交组委会办公室,大赛详情也可通过本文末“阅读原文”进入官网查询。
六、通联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1号中山日报社九楼第五届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组委会办公室方嘉雯收,邮编:528400
参评登记表及相关文档资料发送至邮箱:zsrbmengya@163.com
七、其他事项
1.由国内文学界著名作家诗人、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小组,获奖作品通过相关媒体及网站公示。
2.拟于2020年7月在广东省中山市举行颁奖仪式,邀请所有获奖作者参加。
3.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优先使用的权利,并有权对获奖作品如文字、插图等进行宣传、推广等工作,凡申报者即视为同意。
4.参评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予以退还。
5.第五届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五届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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