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求索”奖、“香草”奖、入围奖。
1、一等奖(3名):现代诗1名,白话散文1名,古体诗词曲赋1名。
奖励: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万元(含税),并颁发“离骚”制式奖牌、证书。
2、二等奖(10名):现代诗4名,白话散文3名,古体诗词曲赋3名。
奖励: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含税),并颁发“九歌”制式奖牌、证书。
3、三等奖(37名):现代诗13名,白话散文12名,古体诗词曲赋12名。
奖励: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万元(含税),并颁发“九章”制式奖牌、证书。
4、求索奖(30名):现代诗10名,白话散文10名,古体诗词曲赋10名。
奖励: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求索”制式奖牌、证书。
5、入围奖(220名):与其他奖项不重复计奖。
奖励: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精美纪念品。
6、香草奖:为激励广大草根作者的创作热情,本着“雅俗共奖”的理念,在初选合格但未入围的作品中设立汨罗江文学奖“香草”奖,由汨罗市屈子文化园管理中心另行制定评奖细则组织评奖。
五、评奖颁奖
评奖流程:
1、聘请文学界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并下设四个评审小组:
应征作品初审小组
现代诗歌复审小组
白话散文复审小组
古体诗词曲赋复审小组
2、制定评奖细则,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
3、由应征稿件初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评出初选合格作品,定期向社会公示。
4、由现代诗歌、白话散文、古体诗词复审小组,在初选合格作品中,评出入围作品300件。
5、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对300件入围作品进行复评,每名委员提名与一、二、三等奖获奖数等同的作品为一、二、三等奖候选作品,并说明提名理由,提名作品向社会公示。经评审委员会充分讨论,在提名作品中投票产生一、二、三等奖(其中,根据来稿情况,海外作品即外国公民、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撰稿获奖占比20%)。为确保作品质量,经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允许一等奖空缺。
6、为对屈原的生命足迹表达特别敬意,本次征文设立 “求索奖”,主要面向汨罗江流域和屈原出生、流放地带的来稿组织评奖。汨罗江流域即修水、平江、汨罗、湘阴、屈原管理区等县市区;屈原出生、流放地带即秭归、安康及沅湘、洞庭湖流域(含长沙、岳阳、常德、益阳等市,及汉寿、沅江、临湘、桃江、沅陵、辰溪、溆浦、泸溪等县市区)等。对上述两个区域的稿件(作者户籍信息以投稿模板中体现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在入围但未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中另评选出汨罗江文学奖“求索”奖30名。
7、由汨罗市屈子文化园管理中心,在初选合格但未入围的作品中,选取乡土气息浓厚、网上人气较高的作品,设汨罗江文学奖“香草”奖,另行制定评奖细则组织评奖。
8、本次征文成立评审监督委员会,从汨罗市纪委监委抽调人员,并聘请社会人士,对“汨罗江文学奖”全球征文进行全程监督。
颁奖流程:
评选结果经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发布,在2020年端午期间汨罗市举办的“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上进行颁奖,邀请获奖者参加颁奖典礼(其中,入围奖、香草奖从获奖名单中抽选代表),并宣布获奖作品评语。获奖作品将由“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组委会结集出版,所有获奖者均赠作品集5册,所有获奖作品均在“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分期推送。
六、参赛须知
1、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刊登、使用和再编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2、投稿者均视作认同本参赛规则,获奖者所获奖金相关税费自理。
3、本次征文活动不收任何费用,请参赛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4、本次征文由汨罗市人民政府和组委会聘请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
5、未尽事宜,汨罗市人民政府和组委会及时研究并公布。
6、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汨罗市人民政府和组委会所有。
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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