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骑鹅旅行的童话故事。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庄里的十四岁男孩,他的父母是穷苦的佃农人家,他们十分勤劳而且心地善良。但尼尔斯生性粗野,玩劣调皮,对读书一点兴趣也没有,专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一个星期天早晨,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儿。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叫莫顿的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拉普兰。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帮助了许多小动物,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和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养成了勇于舍己、乐于助人的优秀品德。由于尼尔斯变善良了,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他不仅恢复了身形,还成了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被尼尔斯的那种不怕困难,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体会到了尼尔斯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那种遵守诺言的品质,不仅使我深受感动,还让我懂得了该怎样做人。(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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