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本非常畅销的书,正因为它的畅销,让我有读一读的兴趣。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霍尔顿的中学生,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作为一个快进入而立之年的人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本书并不能让人产生共鸣,相反,还有点乏味。虽然我在书中主人公的年纪也曾想过在某个山林里,盖一个木房子,早晨沐浴第一缕阳光,傍晚藤椅上聆听蝉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做一个归隐的隐士,从此不问世事。十几岁的孩子总是要敢想,天马行空的想对于激发创造力是件好事。但作为一个快30岁的成年人,再回想十几岁时的想法和行为,终归觉得幼稚且可笑。如果身处十几岁的年纪,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可能会让人激动、振奋,甚至想冒险去试一试。然而,现在我只纯当在读某个青少年的日记而已。
虽然本书的内容没有引起我多大兴趣,但书中有一句话却让我印象深刻: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的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卑微的活下去。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当轰轰烈烈,还不知世事艰难之时,可能难以深刻体会这句话。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生经历逐渐丰富了自己的内心,对这句话的理解才饱满。尤其这几年自己创业,做的是跟心理健康相关,更对这句话有新的理解和思考。原以为,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几年接触了很多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案例,才发现,死,原来对他们来讲比活着更容易。死,一瞬间的行动,而且不管这个选择正确与否,自己再也不需要为这个选择负责任,而活着,与环境抗争,与人抗争,最重要与自己的内心抗争,日复一日,直到有能力超度自己的那一天,才能让自己从痛苦和挣扎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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