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德说:“中国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方面有特别的天才。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这是中国的艺术,是中国政治的精髓……”“放屁!”——题记
《檀香刑》是我读过的所有小说中最血腥、最残忍的一部了,读来让人头皮发麻、肌肉发紧——这小说不适合晚上看,一定会做噩梦的——有时又隐隐想吐。惊讶于莫言毛骨悚然的想象力,没想到看上去和蔼憨厚的一个小老头——脑门的确比一般人大些、亮些——想象的天空竟如此凄厉可怕!他的过去都经历过怎样的悲惨啊?他如果生活晚清,那“十大酷刑”一定会在他面前羞得抬不起头来,我想他一定也会成为刽子手行业的“状元郎”。我也明白,作者带给读者的感情体验越是强烈,恰恰说明了作者写作的成功,文笔的高深!
初读书名,感觉是古色古香的,仿佛有一种沁人肺腑的幽香扑面而来。我知道“檀香”也叫“旃檀”,它是和大慈大悲的佛紧密相连的——《西游记》里的唐僧为了济世安民,历经劫难取得真经被封为“旃檀功德佛”。我去过一些寺院,从影视剧里也看过一些佛院,那些庙宇寺院无论贫富,都要燃上支支檀香,氤氲缭绕中带给我们的是庄严、神秘、雅静……
所以“檀香刑”一定是一种达官贵人才能享用的“爱的折磨”。看完书之后我越发坚信了一句话:越美丽越致命!不论多好听的名字,它总归是一种刑罚,我真不应该对它抱有诗意的幻想,只是没想到反差会那样的巨大——油浸檀香木从谷道入从口或脖出,以参汤续命三到五日方死。作者并没有落笔就写“檀香刑”,也许为了让人有一种好戏在后的期待感,随着故事的展开作者层层铺垫,先写“阎王闩”、“腰斩”、“凌迟”、“砍头”,最后才写到“檀香刑”。
看“阎王栓”时已经把我吓得不轻了,“可惜了一对俊眼啊……从‘阎王栓'的洞眼里缓缓地鼓凸出来。黑的,白的,还渗出一丝丝红的。越鼓越大,如鸡蛋慢慢地从母鸡腚里往外钻,钻,钻……噗嗤一声,紧接着又是噗嗤一声,小虫子的两个眼珠子,就悬挂在‘阎王栓'上了。”那“噗嗤”“噗嗤”的声音仿佛就像月夜游荡的鬼魂,在你的耳旁一声声哀鸣、低泣……你不敢转身,不敢呼吸,害怕一点点动作就招来恶鬼把你拖入地狱。虽然此处作者努力写得幽默风趣,但是你看到的还是挥之不去的恶心、瘆人。人心的恶毒何至于此?也许应该说的是那些高踞庙堂之上的统治者!
看“腰斩库丁”那一节,我一连跑了三次卫生间,“那库丁的后半截身体,在那里抽搐着,没有什么大动作。可他那前半截身体,可就了不得了。……他用双臂撑着地,硬是把半截身体立起来,在台子上蹦跶。那些肠子,把俺们的脚浸湿了,缠住了。……那个大嘴如一条在浪上打滚的小舢板,吼着,听不明白在吼啥,血沫子噗噗地喷出来。”以前也和别人一起看过恐怖的电影,画面一切换感觉不过如此。现在换成了文字,“想象”被莫言的手拖拽着再也摆脱不掉,我连续好多天脑海里都是那像一只血蜻蜓一样半截身子,在我的脑海里蹦跶着,从一个梦境蹦到另一个梦境……
“凌迟”这个章节是仅次于檀香刑的,写得也非常详细。以前也听过凌迟,就是零刀碎割,把人活活弄死。我的岳父也讲过:土改时斗地主,乡里就给当地的一个秦姓地主用了凌迟,人们排队用刀割那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乡人不懂章法,从耳朵割起……每一刀下去那个年轻的地主就狂喊,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不知道割了多少刀,据说最后是一棍子砸死了那个地主。再看莫言写的凌迟,真的感觉乡人是小巫见大巫了。作者语言细腻,让你如在现场,从胸脯开始,到那“宝贝儿”,到最后的剜出心头肉。每一个字都冒着血珠,每个标点都吐着呻吟……
砍头的刑罚应该是最仁慈的了,作者所写的五种刑罚中“砍头”是最简略的,“赵甲再次抓住刘光第的辫子根儿,低声说:‘大人,真的得罪了!’然后,他将身体闪电般地转了半圈,刘光第的头颅,就落在了他的手里。”作者说赵甲砍过的人头比高密东北乡一年产的西瓜还多,没有细说每一颗头的来历,只是说“京城的百姓看砍头看腻了”。
有人说,死太容易了,关键是活着太难。看完莫言的小说,我只想说你恐怕没有生在那时的中国,“不得好死”绝不是一句诅咒人的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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