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云教办发〔2018〕4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展现广大学生资助工作者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营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怒江州教育局决定举办怒江州首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1月
三、参赛对象
1、怒江州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生;
2、具有怒江州户籍的普通高校和高职在校生;
3、怒江州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四、征文内容
1.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题目自拟。可以由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也可以由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内容要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
2.征文体裁为记叙文,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语言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可读性。突出受助学生的青春奋斗故事,传递正能量。突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五、征稿时间
(一)作品征集(7月15日—10月30日)
1、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收集本县各学校的征文,组织初评,每个县最终选报20-30篇征文至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投稿事宜请与所在学校咨询,也可向所在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泸水市:0886-8883206,福贡县:0886-3410332,贡山县:0886-3511660,兰坪县:0886-3212246)。
2、州直学校征文由本学校组织收集和初评,最后选报部分征文至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选送要求:州民族中学、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每个学校报送15-20篇,其它学校报送1-10篇。具体征稿事宜请与所在学校咨询。
3、在州外就读的怒江州户籍在校大学生和中高职学生,由州教育局负责初审和终评。投稿方式:一是发电子邮件(投稿邮箱:770389582@qq.com);二是邮寄纸质手写征文稿(邮寄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文化路24号怒江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余老师(收))。
(二)作品评审及优秀作品展示(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1.此次征文比赛的评委将聘请中专、中学、怒江报社等单位的专家担任,征文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征文奖: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学生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300元;学生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教师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3.获奖的部分优秀作品,将集中在《怒江教育》上刊登发表,并通过怒江报社、怒江州教育局政务网、怒江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众号等媒体陆续发布。
六、参赛要求
1.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必须是品质优秀,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2.参赛作品须设封面页,封面页需注明文章题目、作者姓名、现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班级、专业、联系方式。
3.参赛作品纸质版请书写在标准方格纸上,字迹工整,规范整洁,不写错别字;电子版(要求Word文件格式),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居中排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作品命名规则: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校-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征文需后附学生个人读书、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图片1—2张)。
4.为保证作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请勿在除封面页的作品内容中出现选手个人信息。
5.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6.所投稿件不再返还作者,请作者自留底稿.
7.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凡县市和直属学校推荐上报的师生征文作品一律视为可在媒体公开刊载、传播。
咨询热线:
0886—3622969(怒江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86-8883206(泸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86-3410332(福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86-3511660(贡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86-3212246(兰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怒江州教育局
2018年7月5日
公众号:pcren_cn(长按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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