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凡事喜欢赋予“希望”或“意义”,否则就找不到动力。
看完余华的《活着》,我是不大能领会所谓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命运多舛,天灾人祸导致亲人接连离他而去,风烛残年的福贵与老牛为伴。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太过悲惨。
当外孙苦根被豆子噎死后,生活中仅存的希望破灭,我想不出福贵的生活该何以为继。但是福贵仍然活着,平和宁静没有抱怨。
书中最吸引我的是福贵讲述故事的语气,平静、踏实有些幽默。
在旁人看来,福贵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他的苦难里充满了幸福和欢乐。
“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这是作者的态度,也是作者想向读者展示的高尚:人面对苦难的韧性,“绝望的不存在”。
这种高尚不是个人化的,也不是仅存于文学作品这样的虚幻里。
作者写《活着》的灵感来源于美国民歌《老黑奴》。歌曲是美国作曲家史蒂芬·柯林斯·福斯特根据妻子家中一名老黑奴的一生创作的。
“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我看完书后特地找歌来听。曲调听起来没有哀怨,甚至有些欢快。
又想起2019年看过的一部电影《四个春天》,是一个叫陆庆屹的圈外人执导的纪录片,以自己的父母为主角,记录他们4年里的日常生活。
两位老人的生活充满乐趣和欢喜。母亲给父亲理发,父亲给母亲染发;母亲高兴时放声唱歌,父亲闲时摆弄各种乐器;他们在露台上仔仔细细的准备食材,满心欢喜地一起做饭。
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幕是,导演的姐姐中年时因病去世,爸妈在姐姐的坟地周围种了很多花草树木,并且非常仔细地照顾它们,剪枝浇水时和姐姐聊天:“崽,我们又来看你啦。。。等到春天,桃花一开,姐姐的坟就好看的很喽。。。”。言语间平和宁静,像是女儿就在身旁。
我被古稀之年的老两口乐观的生活态度深深感动,他们用好好地活着对抗“绝望”,也慰藉离去的人。
再来想像如果我们走到了临终之际,会对孩子有怎样的叮嘱?
我大概会说:“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好好地活。。。”。“好好地活”似乎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写着写着,困惑有了答案,这或许就是读书写作带给人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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