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伟大的励志奇书,美国梦的典范,华盛顿与卡耐基(美国人际关系学家)的人生楷模,美国的精神读本”,封面如是写到。
当然,不能被封面这么唬住了,好在页数不多,读了三遍有余,的确受益良多,决定小小记录一下。
拜读之前,富兰克林(1706—1790)这个名字并不陌生。记得中学课本里有个科学家放风筝做实验,发现了闪电放电,没错,他就是年近半百的本杰明•富兰克林。
这本自传憾未完稿,富兰克林在完成一大半后因病逝世,仅自述到他50岁之前的经历。后面的人生经历是由一份“富兰克林生平大事年表”展示的。包括废除《印花税法案》(英国对北美殖民地收税的一个专制政策),参与起草《独立宣言》,缔造法美同盟,连任州长等大事,这些事情也只能通过他人之口来了解了。书中的前半生并没有那么轰轰烈烈,多是生活琐事,逸闻趣事,仿佛是一个长者唠着家常。但这些事中的蕴含的富兰克林的人生哲学和生活态度,即使在当代也依然值得借鉴。
出身贫寒的富兰克林是家里的十几个孩子之一,仅仅读了两年书便辍学做了学徒,十二岁开始学习印刷技术。铅字印刷是年少富兰克林的主要生活技能,也是他一生的事业,以至于他的墓碑上留下的是他自己写下的“The body of B Franklin,Printer”(富兰克林,印刷工人)。在印刷厂打工和开办印刷厂的经历不仅仅为富兰克林积累了一定的财富,改善他原本窘迫的生活,也令他广交良友,创立“俊托俱乐部”(一个学术圈,成员每隔一段时间互相交流学习成果,以文学、科学、哲学为主),更让他创报发刊更为方便(包括《穷查理年鉴》),这对于取得民众支持,影响政党决策具有重要意义,间接的帮助了他的政治生涯。
富兰克林的传奇,在我看来,他只是践行了许多简单朴素的道理,并将这些道理贯彻一生。
第一、有能力的人,只要他有周密的计划,不浪费时间,集中精力在所研究的事业上,他一定能够建功立业。富兰克林的计划让他的能力有所发挥,而持之以恒让他一生都很辉煌。
第二、努力寻求自己的事业,克勤克俭,勤劳致富。“空袋子,难自立”,解决温饱问题才能恪守美德。勤劳和节俭是他不断倡导的品质,在书中,甚至对他自己的勤劳吹嘘起来毫无顾忌,令我更加认同。
第三、无论何种境遇,保持读书的习惯意义非凡,令人更加聪慧和谦逊。虽然只上了两年学,但靠着自学,令他在哲学、科学、外交、政治上都颇有建树,也令他在说服辩论上无往不利。
从一个普通人到一个伟大的人,凭着个人的不懈奋斗实现了崇高的理想。富兰克林对自己近乎苛刻的完美道德准则,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生活坚韧不拔的态度,这一切是他为我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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