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三少:中国网络文学的“故”与“新”

征文网 2018年4月27日文学快讯评论949 阅读14240字

来源: 人民政协报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网络文学是互联网内容的重要部分,也是当代学者不可忽视的文化现象。如何正确指导网络文学健康发展与创新,网络作家权益怎样得到保障,网络文学如何定位……这些话题每谈每新,推动着不同阶段网络文学的发展与进步,也在推动“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更好凝聚社会共识”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授张威,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大神”身份,即著名网络作家唐家三少,创作了多部具有代表性的网络文学作品,致力于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推动与研究。本期学术家园邀请他来谈谈对中国网络文学的创作体会与研究思考。

因热爱而坚持因坚持而执著

学术家园:您创作多部网络文学作品,受到不同年龄阶段读者的欢迎,即使实体书也畅销常销。怎样看待自己作品的这种热销现象?

张威:这和我多年的创作积累有关。从2004年2月至今,我从事网络文学创作已有14年时间,每天都在坚持定期更新内容,从未间断过。我能做的,就是以这样的形式来保持对读者的“忠诚”,让读者能持续阅读到我的作品。在这期间,可能会有读者离开,但也会有更多读者进来,因此,日积月累下,拥有了一批属于自己的读者群。相比实体书作家一两年出一部作品相比,网络作家最大的特色就是,每天都保持与读者的交流互动,特别是保证新内容供给的源源不断。通过不断积累创作,只要充满热情,保持高水准高质量的内容创作,传播正能量,或早或迟,肯定会获得读者的喜爱与欢迎。

学术家园:网络小说多是“大部头”,且需要定期更新。是什么让您保持如此充沛的创作精力与持续不衰的灵感?结合您自身创作经验,保证作品数量同时,如何做到保证作品质量?

张威:我以前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比别人能坚持。但随着阅历的不断增长,我才发现,原来创作对我而言很重要,因为热爱,才会持久。毕竟创作是一件很孤独的事,需要热爱来支撑,热爱带给我坚持,坚持带给我执著。

在保证作品数量与质量兼备方面,我一直在摸索。比较我的早期作品与现在作品,就会发现,其实我的写作是在不断进步的,水平也是在不断提升的。每天连载更新内容,需要拥有规律性的创作,才不会觉得倦怠,才能更好地做到持之以恒。比如经过多年的不断调整,我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创作习惯,即每天上午9点到12点是我的创作时间,这段时间于我而言是一天的黄金时间,每小时休息20分钟,总共创作三个40分钟。长年保持这样的创作习惯,创作状态好的时候,就多写一些,积累一定的存稿量,当创作状态不好或必须要做其他事情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提前储备的存稿来更新,这样我也会腾出比较充裕的时间进行构思。

学术家园:有观点认为,网络文学多是玄幻、言情“一统天下”,而缺乏现实主义题材创作。您怎样看待?文学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您一般会采取怎样的方式来体验生活,并发掘、表现出来?

张威:网络文学的素材基本源自我国五千年传统文化,这也是网络文学只存在于中国,并且拥有近4亿读者、几百万作者的根本原因。我一直认为,网络文学应该属于通俗文学的类别,其意义就在于,让我们在紧张工作学习之余,有一个精神上的愉悦。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真善美、抨击假恶丑的前提下,网络文学是一个性价比最高的精神文明载体。

网络文学题材多种多样,不光有玄幻、言情,还有都市、历史、军事、竞技等,这些都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现实生活。我正在创作一个都市类题材作品,主要在于鼓励年轻人创业,涉及网络安全相关内容,这算不算现实主义题材?近年我创作的《为了你,我愿意热爱整个世界》讲述的从上世纪90年代末网络进入中国以来的20年间,网络带给时代的变化,带给人们生活的变化,这应该也是现实题材吧?

我始终认为,用网络文学把中国上下五千年文化联络起来,是最有可能把中华文化带到全世界的一种方式,毕竟说教永远不如故事更容易让人接受。对西方人来说,他们只停留在中国是文明古国的认知层面,但文明在什么地方,很多人并不清楚。把浸润着中国历史文化的文学作品,传扬到全世界,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我们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只有充满正能量的内容才能传扬长久

学术家园: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从作家角度来看,网络文学如何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网络作家需具备怎样的素养?

张威:网络文学发展20年,从起初的自由发展到国家引导支持发展,逐渐走上了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特别是“剑网行动”打击盗版侵权,为网络文学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朗的创作环境,这些都是个人力量所做不到的。网络文学就像一棵正在成长的大树,国家要做的就是把长歪了的枝丫去掉,保证其更好地茁壮成长。可以说,现在中国网络文学正处于积极向上的高速发展过程中,至少90%以上的作品是合法合规的。只有充满正能量的内容才能传扬长久,才能被更多人接受。那么,网络作家如何规范自己?我认为,最简单的规范就是,敢把自己的作品给自己的孩子看。这是一个基本素质与道德底线。这证明作品在作者内心起码是过关的。

随着网络文学影响力越来越大,国家相关部门也越来越支持。比如中国作协网络创作委员会成立后,各省各地纷纷成立各级网络作家协会,对网络作家来说是一个国家层面的认可,会不由得产生一种归属感。我在今年两会上有一个提案,建议成立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以中国作协为主体,与省级作协齐平。网络作家是一个有着几百万人的大群体,应该有一个专门的协会,让他们更有归属感与凝聚力。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一旦成立,还有利于联络各地网络作家协会,形成更大合力,同时也有利于统一引导、规范与支持,更好地促进网络文学的发展。

学术家园:您曾说,中国网络文学与美国好莱坞、日本动漫、韩国电视剧被并称为世界四大文化现象。后三者在表现本国文化、价值观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网络文学如何更好地表现中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

张威:将中国网络文学称为世界四大文化现象之一,是因为我们有足够多的人在做这件事,几百万作家、近4亿的读者,单从影响力来说,名副其实。和其他三大文化现象不同之处在于,只有网络文学在直接做内容,其他三者只是内容的表现形式,对于他们来说内容依旧是核心,但我们是直接在做内容这一核心。

文学作品除了故事主线外,还会传达一定的主流价值观,比如我所创作的《斗罗大陆》系列,其实就是体现了人与动物要和谐相处的理念。作品主要分为四部,第一部讲述了冷兵器时代动物占据主流,动物比人类更强大;第二部讲述了人类发明热兵器,开始占据主流,压缩动物生存空间;第三部讲述了在高科技时代动物濒临灭绝,人类世界出现危机;第四部讲述了在经济时代人与动物的和平共处。我希望通过这种充满人文关怀的作品,来表达一种和谐美好的追求———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世界才会更美好。

好作品需要更多人知道才能传播更广

学术家园:网络文学从最初的单纯文本创作萌芽,到伴随一定的商业模式发展兴盛,特别是现在的多版权运营,既具有商业性,又具备文学性,如何平衡两者关系?

张威:作家在创作时,其实更多思考的是如何进行优质内容的呈现。而所谓多版权运营,其实是时代进步带来的,伴随着新媒体的出现、科技的发展。当作品内容符合影视、游戏、动漫等其他形式的需求时,才会进行再度开发。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利益,才会有资本力量的支持。我一直认为,文学背后如果没有或缺乏资本力量的支持,是无法走向世界的。酒香也怕巷子深,只是闭门自守,作品再好也没人看到,而资本的出现,至少给了文学作品一个被人们接触、知道的机会。以内容为核心的多版权运营,必然会在资本的推动下,通过多种形式把同一内容展现在读者、观众面前,这也意味着被更多人所检验。只有通过不同方式的检验后,才能成为一个千锤百炼的优秀作品,才具备与世界知名作品竞争的能力。

J.K·罗琳与《哈利·波特》能够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家与作品,与兰登书屋的版权运营做得足够好、有高质量的电影载体进行世界性传播是密不可分的。为何中国没有?一是对版权保护得不够好。比如我的有些作品,光纸质书盗版就有20多种,网页盗版更是达到几千万个,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版权运营?这就需要我们严厉打击盗版行为。还有一个主要因素,好的作品需要好的商业模式进行传扬,如此中华文化才能通过不同形式更好地为世界读者所接受。比如通过《哈利·波特》,我们了解了很多英国文化,因为这部奇幻小说是建立在英国历史文化背景下创作的。中国网络文学也可以做到,毕竟这些小说是建立在中国历史文化背景下的,网络作家的主流价值观是源自中华传统文化的,这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进行文学创作时,一定会或多或少地浸润到作品中。

学术家园:从这一角度而言,中国网络文学的版权价值主要体现在优质内容上?

张威:肯定是这样的。影视、游戏、动漫等企业为何会不惜昂贵价格买下一个网络文学的IP呢?我个人认为,被广大读者或人民群众验证过、喜欢并热爱的内容,就可以成为IP。开发者将其研发成各种版权,就是因为内容已经被很多人喜爱。好的IP是强强联合的,包括好的内容、好的制作、好的平台,让它更好地展现。

学术家园:您在今年两会提交了《建议实施文学作品商标权统一规范》。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已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文学作品及其作家进行保护,实施“商标权”,基于怎样的考虑?

张威: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先注册者先拥有商标权。很多作家创作出优秀作品,产生一定的影响力需要一定时间,但等到成名后再去注册商标时,往往发现所有相关商标已被抢注。比如前一阵,郑渊洁老师状告某商家抢注“皮皮鲁”商标就是这样。包括我自己创作的很多作品,也被抢注了。商标被其他人注册后,作品就无法进行多版权开发。我国商标权注册是依托于企业的,自然人无法注册,这有多少作家知道?对于作家来说是件很麻烦的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能更好地做以内容为主的多版权运营,怎样把内容更好传播给全世界,做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IP?如果《哈利·波特》在被开发前,就被抢注了各种商标,绝对产生不了现在的影响力。

因此,从文学作品的商标权保护来说,实施文学作品商标权统一规范,从某种意义来说,就是在保护我们的文化。文学作品是具有独创性的,在国家版权局进行登记后,当作品被人注册商标时,起码应该对作者有一个通知权,让作者有一个知情权。这是对文化载体很重要的保护。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唯一的网络作家,网络作家中唯一的全国政协委员,在今后的委员履职中,我将继续关注以网络维权为主的相关现象与问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网络文学发声,为网络作家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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