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的作文20篇
关于马的作文(一):
马是一种勤劳,可爱又善良的动物马的颜色有很多种,棕色,枣红色,白色,黑色……
马,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总是出神地望着某个地方。
马,睡觉的姿态与人不一样,人是躺在床上,而马呢与其说它是在睡觉,还不如说它是在“站觉。”因为马睡觉的时候也是站着睡的。家马的祖宗--也就是野马,以前生活在森林或者草原时,随时会遭到猛兽的袭击,所以它们就站着睡觉,以便听到动静十能够快速地逃跑,虽然此刻家养的。马没有猛兽来袭击,可是站着睡觉的习惯却保留了下来,所以马总是站着睡觉。
马,是古代十分重要的交通工具。以前人们总是骑立刻街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汽车呢。在那个时候,人们上街要骑马;搬家时,要靠马来驮运东西;上战场时,也要骑马作战。古代的人离不开马,此刻的蒙古人也离不开马。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是马的足迹。蒙古人喝马奶,赛马。他们还特地定了赛马日,把大家的好马都牵出来,一决胜负。从马身上,我们更能感受到蒙古人的豪迈气概。
马,对食物的要求并不高。它不象猫和狗,娇生惯养,它只要有一片青草地,就能解决食物问题了。
马,它的勤恳是出了名的。想必大家都听过这样一首歌吧:“白龙马,脖铃儿急,驮着唐三藏小跑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这首歌一开头就歌颂了默默无闻的马,可见马在人心中的地位高着呢!
马,还有许多好的精神鼓励着人们,现代成语中,有许多是关于马的:龙马精神,马到成功,快马加鞭……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马的重要性吗
马,一种勤勤恳恳的动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像马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做像马一样的默默无闻,忠厚善良的人。那样,祖国的明天会变得更完美!
关于马的作文(二):
古时候有许多关于马的成语有:老马识途、千军万马、天马行空、马失前蹄、塞翁失马。今日就讲一个马的故事。
从前,在一户农民家的马棚里有两匹马,一匹是老马,一匹是小马,它们在主人的呵护下茁壮成长长得很结实。
一天农民刚遛马回来碰见一个中年人,他自称是能识千里马的伯乐,农民高兴的把他带回家看看自我的马里有没有千里马。伯乐先去看了看小马说:“这匹马虽然跑的快,但还不是千里马,还必须理解磨练!”他又看了看老马,脸上出现诧意的表情,还连忙说:“让他跑跑试试。”老马风驰电掣的跑完了两圈,伯乐高兴的大喊:“是千里马,是千里马,哈哈。”伯乐说:“兄弟,你运气真好啊,这种你也有,不如我把此马卖了,我们把钱平分了!走,我们此刻就去。”说完农夫被伯乐拉上马。
过几天,农夫从路上走了回来,身上皆是泥巴。听农夫说了之后才明白,在路上他竟然想独吞那笔钱,把我在森林里推了下去。我真不该相信他。说完农民失声痛哭了起来。
听完,农民他儿子拿起锄头,骑上了小马,整装待发,冲了出去,经过三天三夜的穷追不舍最终赶上了伯乐一锄头把他给杀了,夺回了马。
从此以后,农民再也不想卖掉老马了。
关于马的作文(三):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但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
我们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大概从开始,我们就明白这个世界是不好混的。从开始,我们就认定自我是天才,可人山人海中,最终被认为是天才的往往是凤毛鳞角,贵乎稀有。但为什么呢只因为真正的天赋一向隐藏着,很深。而世界终究是没送给我们一个伯乐。韩愈先生几百年前就说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可是,韩先生的话真的对吗非也。起码,是先有千里马,然后有伯乐。他们的逻辑关系是:伯乐发现千里马,而非千里马发现伯乐。所以,就如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却不能说先有法拉第然后有电磁感应,而是先有电磁感应然后有法拉第一样,必须是先有千里马。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能够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
于是,马场里便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马都被命运捂着眼睛拉磨子,或是被迫去报晓,甚至栓着学犬吠。而真正剩下的马就很少了。没有上帝告诉我们一声:喂,本神造你们不是让你们干这的。
自然,没有得到告诫,没有得到赏识,我们无知地干着本来不属于我们的行当,夜以继日地学习诸如拉磨,报晓批,犬吠般脱离了跑道很远的东西。可当我们都学得很累时,也仍旧不明白,其实自我原本只是一匹马。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那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等到人们最终将大部分资源都挥霍殆尽时,不知是哪个道上的伯乐突然大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于是便有很多人跟着喊:对,没有垃圾。
今日,垃圾最终摇身一变成为理所当然的资源,应为已有很多业内的伯乐开始行动。可是,朋友,我们是马,千万被忘记。那么,我们的伯乐在哪呢
这个不太公正的世界决定了:在马的伯乐降生前,马一律不是马。
关于马的作文(四):
人们在眺望着,正目送着这队祈福的队伍,向着前方,从清晰到模糊,渐渐远去。
我骑上马,马正于另一匹马由同一马夫牵着,马匹正四处张望,正如一个孩子来到一个新的世界一般,虽然我的位置比较靠前,可不论前后两边的人马还是一眼望不到边,忽然,人们骚动了起来,于是,在爸妈的陪同下,和人群一齐,向前走去。
我们走在路上时,雨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大小不一,落在水里、头上、马背。不少人撑起了伞,连成了一片,若从空中俯视,便像一块布一般,紧密相连,密不可分。
雨下的更欢了,像一串断了线的珠子,不住的往下掉,往水里一看,密密麻麻的连成一片;落到伞上,便不住的往下掉,就像瀑布一般,又如一喷发的火山,“岩浆”四溢。
我们之后走,雨也不知不觉的停了,就在一切都要、平静之时,我身边的那匹马不服管束的骚动了起来,并且,在马夫长途的劳累于我跃跃欲试的条件下,便在简单的复数下,独自让我自我骑马,一瞬间,我的心里像有什么东西得到了满足似的,心境立刻开心起来,仿佛马每走一步我的心境就增加一分。于是,我抬起了头,像一个勇士,随着人群,向前走去。
又走过了几个路口,再次看到了熟悉的道路,于是,我一抖缰绳,向前跑去。
关于马的作文(五):
很久很久以前,中国没有车,仅有马,所以马是远古时期的交通工具。
人们骑着它,像将军一样神圣;人们抱着它,像火炉一样温暖;人们牵着它,像朋友一样亲昵!
记得有一次,姑姑带我去看骏马比赛。到了赛场,那里人山人海,我们难得找了个座位。不一会儿,比赛开始了,第一匹骏马十分美,它一身白毛,并且十分亮,像披了一身银丝。它的四条腿细长细长的,长得十分均称。开始了,它飞快地跑了起来,嘴里好像在说:“我是胜者!”最终它成功了,时间是1分54秒,它高兴的欢呼起来。紧之后第二匹骏马出场了!它的美把我惊呆了,它那乌黑的毛叫人不可思议!身上光滑无比,没有一根杂毛,叫人叹服叫绝。
从整体来看,它体态轻盈,神形兼备,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它开始跑了,它跑的时候更美,轻盈洒脱,四蹄腾空,自由奔放,它拼命地向前奔跑着,好像在说:“汗水加努力等于成功。”最终,它成功了。哇!它居然超过了白马,取得了1分28秒的好成绩,它疯狂的嘶叫着,欢呼着,更让它欣喜诺狂的是后面的马都没有超过它。它最终赢得了这场比赛,取得了第一名。我们也为它高兴,喝彩。看完了这场比赛,我们才回家了。
那次比赛,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功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观完比赛使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想干一件事容易,想干一件事容易,想干好一件事就得付出十倍百倍的艰辛和努力,无论干什么事都要自信,自立,自强,敢于拼搏,敢于应对,敢于参加,再大的困难都能克服。
关于马的作文(六):
我想成为一匹马
当马年到来时,亲朋戚友到处串门拜年,都会互相祝贺:“祝你马年行好运,马到功成,龙马精神。”可想而知,马受广大人们的喜爱。假如问我想成为一种什么动物我会说:“我想成为一匹马。”
我想成为一匹驰骋沙场的战马。军旗飘扬,鼓声浩大,到处充满战场中激烈战斗的味道。我是一只披着红色战袍的黑马,我的主人是三国时期大名鼎鼎的大将关羽,他左手拿着青龙堰月刀,我右手扯紧马绳,在沙场上飞速驰骋,打败敌军,我在关羽主人的驾驭之下,仿佛也成了一匹灵动且充满智慧的战马,我奔跑在沙场上,我仿佛成了沙场上的焦点,别的战马因为看到我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辉而感到惧怕,退避三尺。假若我能成为这样的一匹马,该多好呀!
我想成为一匹自由畅跑在巩乃斯大草原上的马。蔚蓝的天空中,挂有几朵棉花状的白云,火热的太阳散发出无人能及的光芒,使整个巩乃斯草原温暖起来。突然,黑云缓慢地漂浮在上空,所以的马匹都明白将要发生什么事情,我明白是暴风雨即将来临了。顿时,我被身后一股汹涌的气势震住了,我看见成千上万的马从各个谷口、山坡上冲下来。我也跟着一齐跑起来,在广阔的巩乃斯大草原上尽情地奔跑,看看周围的同伴们,个个神情都是简便愉快的,我想,这是因为在群体中体会到一种温暖的气息,在奔跑中令自我的心灵得到有效地释放,挣开束缚自身的僵绳,变得无拘无束。假如我能成为这样的一匹马,那该有多好呀!
马,善良、温驯,是人类的好助手,也是人类的好朋友,我愿成为一匹马。
关于马的作文(七):
忠诚的马
马,我最敬佩的就是它对主人的忠诚,和它不怕吃苦的精神。就在我爷爷生活的年代,村子里有一户人家就有这样一匹好马。
有一天,这匹马的主人骑着它来到了野外。这个地方四周阴森森的,有点可怕,不时会发出一种古怪、吓人的声音,地上的草随风摇摆,那里似乎危险重重。这匹马它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它的头晃来晃去,它的嘴里发出“吁--吁--”的声音,它的四蹄摆来摆去,像是明白了有什么前兆。而它的主人并不明白这是出于什么原因,马为什么会这个样貌,所以还在不停地前进着。
走了一会儿,突然不知是一条什么东西飞奔过来,它昂着头,飞速猛地把头向前方一伸咬住了主人的脖子,于是主人便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立即就死去了。噢,原先是一条毒蛇把主人咬死了这一条毒蛇一溜烟就不见了。
这匹马看见主人摔下来了,于是不知怎样的,把主人驮上上了马背,然后一步一步把主人驮回了村子里,村民们看见这匹马把主人驮回来了,于是便把主人付了下来。一看主人已经死去了,村民民们就以为是这匹马害死了主人,大家就像把这匹马杀死。
我的爷爷明白后,就赶忙来到了现场,说它的主人不是被马咬死的,而是一条毒蛇,村民们又说:“他的手和脚却有马咬的印子呢”爷爷说:“它的主人被蛇咬后,摔了下来,这匹马就咬住他的手和脚把主人驮上去。”于是人们就没有把这匹马杀死。我的爷爷救了它一命。
马,这种品质令我震惊,啊!我喜欢马。
关于马的作文(八):
学骑马
这个暑假我学骑马。
那天妈妈找出一只马。对我说“自我学着骑吧。”我握着龙头,脚向前轻轻一蹬马像一颗子弹似的冲向前方。因为是下坡路,前方有一棵小树,可是此刻看来它是多么的高大,多么粗壮!快要要撞上去了“妈呀”正当我绝望时,我看到是前面银色的东西。让我感到还有一丝期望,我用自我最大的力气按下去。闭上双眼。我感到马停了。我惊讶的叫起来。这是妈妈飞奔过来:“你是怎样骑马的,吓死我了。”
我惊魂未定指着按着的地方对妈妈说。
妈妈点点头说:“你去后面院子里练习吧。”“好。”我应声扦马。
走进院子坐上去,这是有一只狗正朝我追过来,我手慢脚乱和刚才方法一样,可是这次是用两只脚一齐用自我最大的力气往前蹬,“咚”然后我的下巴撞到一个大石头上,下巴给撞开了,这是我看到那只狗飞奔而来,我顾不得疼痛,立刻站起来坐上马用力蹬,发现前面是向右转的路我的脚不停地蹬,把龙头细心地向右转,那狗也真是笨刚向我扑来我转了一个弯,它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在一边哈哈大笑,这是这只狗像一头发怒的豹子,我看情景不对赶快骑自行车冲回家,关上门那叫一个字“快。”
我就是这样骑会马的。虽然学习方法不一样,但我还是学会了。
关于马的作文(九):
我十分喜欢马,这是因为马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又是属马的,还有一些好马不断吸引着我们,像岳飞的“白龙马”,刘备的“的卢马”,关羽的“赤兔马”……它们英勇善战,奋身救主的情景不时的闪动在我的眼前。
马长的英俊帅气,马的脸有点长,两只耳朵直竖立在头顶,一双水汪汪像黑宝石的大眼睛,在脸上显得炯炯有神,马脖子后面长着长长的鬃毛,显得很潇洒。马十分强壮,每当马跑起来的时候,腿上就会呈现出一块块腱子肉,真想一名出色的运动员。
马在野外生活,是属于群居动物,彼此互相照应,让马觉得更有安全感。圈养的马匹,有的虽然一匹马住一个马厩,可是马也十分需要同伴。通常在马场内养一些其它的动物,如狗、山羊甚至驴子等,也能够作为马的同伴。一群生活在一齐的马之间,是十分有阶级意识的。通常一群野马之中,会有一匹公马为首领。圈养的马匹之中,也会有一匹骟马或母马为首领。两匹马为了争首领的地位,或是新来的马要挑战首领,通常会打一架来解决。当然,两匹公马要争一匹母马,也是要打一架的。
年轻的马在一齐,常常会互相追逐、踢、咬,这并不是真正的打架,而是在玩乐。从玩乐中学习沟通与相处的技巧,这对小马的成长是十分重要的。
马很朴实,从来都不想吃一些山珍海味,只是吃一些草就够了,它也会任劳任愿的为人们工作。
马是战士们忠厚的朋友,无论是枪林弹雨,它也会驮着主人,奋不顾身的冲出群围,绝不退缩,直到获得胜利。如果主人受了伤,自我也很危险,它绝不会丢下主人,也不会投靠敌人。虽然马对主人忠厚老实,可是对敌人就会冷酷无情或者不吃不喝直到死去。
伙伴们,看出来了吧,马的忠诚,马的拼搏精神,马在群组里的互相照应,是我真真爱马的原因。
关于马的作文(十):
赛马
很久很久以前,中国没有车,仅有马,所以马是远古时期的交通工具。
人们骑着它,像将军一样神圣;人们抱着它,像火炉一样温暖;人们牵着它,像朋友一样亲昵!
记得有一次,姑姑带我去看骏马比赛。到了赛场,那里人山人海,我们难得找了个座位。不一会儿,比赛开始了,第一匹骏马十分美,它一身白毛,并且十分亮,像披了一身银丝。它的四条腿细长细长的,长得十分均称。开始了,它飞快地跑了起来,嘴里好像在说:“我是胜者!”最终它成功了,时间是1分54秒,它高兴的欢呼起来。紧之后第二匹骏马出场了!它的美把我惊呆了,它那乌黑的毛叫人不可思议!身上光滑无比,没有一根杂毛,叫人叹服叫绝。从整体来看,它体态轻盈,神形兼备,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它开始跑了,它跑的时候更美,轻盈洒脱,四蹄腾空,自由奔放,它拼命地向前奔跑着,好像在说:“汗水加努力等于成功。”最终,它成功了。哇!它居然超过了白马,取得了1分28秒的好成绩,它疯狂的嘶叫着,欢呼着,更让它欣喜诺狂的是后面的马都没有超过它。它最终赢得了这场比赛,取得了第一名。我们也为它高兴,喝彩。看完了这场比赛,我们才回家了。
那次比赛,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功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观完比赛使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想干一件事容易,想干一件事容易,想干好一件事就得付出十倍百倍的艰辛和努力,无论干什么事都要自信,自立,自强,敢于拼搏,敢于应对,敢于参加,再大的困难都能克服。
关于马的作文(十一):
有人想得到一匹一日千里的好马,但他只得到了一匹劣马。之所以说这匹马是劣马是因为它不能一日千里。于是这个人便丢弃了这匹劣马,他对别人说:“我丢弃它是因为我有更高的追求,不想要好马的骑手不是好骑手。”于是他继续寻求自我中意的好马,可是世界太大了,光凭他的双脚是无法走很远的,最终此人没有找到自我的马,而别的人却骑着在他眼中是劣马的马找到了真正的千里良驹。
这个人没找到好马不是因为他不懂马,而是因为他既分不清真正的好与劣,又不懂得利用现有的条件。
生活中人们总是被拿破仑的一句“不想当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左右。父母常常问孩子:“别人能拿第一你为什么只能拿第二”教练常常问运动员:“别的人能拿金牌你为什么总也拿不了”言下之意是:不想得第一就是没有前途。
战场上也有好马和劣马之分:能驮着骑兵走向战场的马就是好马,相反的不敢上战场的马就是劣马。东西的好与坏大多不是在比较中产生的,而是在于它是否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
拿破仑还说过“不以小事为轻,而后能够成大事。”这句话到能够做为上头那句的补充。凡事从小事做起,往往小中能见到大。也不是天生的,他也要从士兵做起,也需要从战火中磨练自我,仅有先成为一名优秀的士兵他才有可能被提拔成为。
骑马的人,自我跑得并不快,但能够到达千里之外;乘船的人,并不必须会游泳,但能够穿过江河。君子并非智慧异于常人,只是善于利用事物而已。没有人是一步走到完美的,所以我们先要为自我找一个适宜的起点,再在这个起点现有的基础上去努力,从而到达更高一层的目标。虽然劣马不及好马能日行千里,但也能够日行四、五百里,寻马人虽然懂得相马,但他不懂得利用马,所以最终还是无马可骑。
关于马的作文(十二):
马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假如我有一匹马,我期望它是白色的,毛好像擦过酥油似的,光可鉴人,摸上去也十分柔软。它膘肥体健,四肢发达。我必须会把它打扮的得漂漂亮亮的。在它的脖子上戴一个金色的小玲铛,走起路来叮当作响;在它头上戴一个金子做的马笼;在它背上放一个银子做的马鞍,必须十分漂亮。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必须会善待它:给它吃最新鲜的草,给它喝最纯净的泉水,给它住一个最温暖的小房子。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用鞭子抽它,我去游泳也必须会带上它。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必须会丢下烦人的作业,在蓝天下纵马奔驰,饱览神奇壮观的雅鲁藏布大峡谷,弯延曲折的长城,气势雄伟的钱塘江大潮,壮丽威峨的布达拉宫……有了它,我就能够游览世界的大好河山。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和它一齐哭,一齐笑,一齐闹。每一天,它会送我去上学,放学后,又会接我回家。当我高兴的时候,它会用舌头舔着我;当我悲痛难过的时候,它会用脸靠着我,也忍不住挤出几滴眼泪。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必须会和它成为最好的朋友。
关于马的作文(十三):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明白,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我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必须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并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我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职责。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能够随处见到马了,可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当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关于马的作文(十四):
据说,历史上有个叫伯乐的家伙,善相马,经他相中的马都成了千里良驹。先不去探讨这个伯乐是个什么身份,但思来想去,世界,其实就是马场。
伯乐小子其实未毕真的会相马,而可能是寄于他不知丛从前交的哪门子好运产生的威望。于是,主人听他说“此马乃千里之良驹也”后,便也日食之哦尽黍一石。我们相信,任何一匹马在这样的待遇下,都是能够日骋千里的。前提是,它是一匹马。
当今社会正是缺少了伯乐这样说“专业”话有些威望的人。毕竟,拌演“主人”一类的执行者还是富富有余的。
我们都应是千里马,可没谁把我们放到草原上,然后说:跑吧,你的天堂在那里。所以,我们就跟着其它物种瞎忙哄。最终迷失了自我,迷失了一切。
世上其实本没有垃圾的,赏识的人少了,也便有了垃圾。
关于马的作文(十五):
有人想得到一匹一日千里的好马,但他只得到了一匹劣马。之所以说这匹马是劣马是因为它不能一日千里。于是这个人便丢弃了这匹劣马,他对别人说:“我丢弃它是因为我有更高的追求,不想要好马的骑手不是好骑手。”于是他继续寻求自我中意的好马,可是世界太大了,光凭他的双脚是无法走很远的,最终此人没有找到自我的马,而别的人却骑着在他眼中是劣马的马找到了真正的千里良驹。
生活中人们总是被拿破仑的一句“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左右。父母常常问孩子:“别人能拿第一你为什么只能拿第二”教练常常问运动员:“别的人能拿金牌你为什么总也拿不了”言下之意是:不想得第一就是没有前途。
骑马的人,自我跑得并不快,但能够到达千里之外;乘船的人,并不必须会游泳,但能够穿过江河。君子并非智慧异于常人,只是善于利用事物而已。没有人是一步走到完美的,所以我们先要为自我找一个适宜的起点,再在这个起点现有的基础上去努力,从而到达更高一层的目标。虽然劣马不及好马能日行千里,但也能够日行四、五百里,寻马人虽然懂得相马,但他不懂得利用马,所以最终还是无马可骑。
关于马的作文(十六):
挣脱僵绳,甩掉鞍鞯,扯下锨铁和蹄铁,这一切都是渴望而不可及的。它渴望解除羁绊,它渴望在无垠的原野上奔走,它渴望大自然给予的原始美。它提起双踢,长嘶一声,它喊出对自由的深切渴望。
它懊恼;它悲愤;它无奈;为何它的祖先站在重自由与驯养之间选择了后者为何它的祖先要放弃那原野上还缀着珠儿的青草,而选择了那牧场里干燥无味的杂草为什么它的祖先要放弃那永远看不到边际的塞外草原,而要选择那似乎永远看不见天日的马棚为什么它的祖先要放弃自由奔跑,而选择了带着鞍鞯为人类服务为何……太多的为何,太多的无奈,太多的没有答案,太多……大多的太多,也改变不了它的命运,命该如此,仅有认命!
人性的残忍呀!它亲眼目睹它的长辈为人类辛苦劳累一生后,被人扒了皮,放了血,宰了肉……它用嘶叫来表示它的愤怒,它期望人类停止那双沾满血腥的手,可它换来了一顿鞭抽。它火了,高高抬起它的前蹄,想踏死人类,想冲出马棚,想回归自由。可是,它挣脱不了那牢牢栓住他的僵绳,它撕扯不了那封住它嘴的锨铁,它更越可是那高高的栅栏。它的着一举动换来了更痛的抽打,皮开肉绽,鲜血长流,并用那烧红了的铁烙它。它又嘶叫,它又抬起前蹄,它用力的甩它那美丽的尾巴,可这样的动作并没有持续几秒。是的,它屈服了,它被人类的残忍彻底征服了!
它开始为人类工作,它从一匹狂野、不屈服的马彻头彻尾的变成人类的劳动工具,它变一匹人类认为的“好马”。渐渐的,人类开始赞扬它,它会及时的甩甩尾巴,以表示自我的“灵气”。可是它内心已经空虚,它曾亲身感受到人类丑恶的一面,它深切的明白,人类那精致的外表里涌动着一股浊流!
它仍向往自由。有时,它会静静的站在草场上,只是安静的外表下是一颗波澜壮阔的心。它仍然向往自由,它仍然羡慕那狂野的,不拘一格的野马,它无数次幻想自我拥有自由,可是每次幻想的会更痛彻心匪,它多想在夜深人静的时侯逃走,它多想再抬起前踢嘶叫。可是,它不敢,它早以被人类的残忍折服,它害怕人类。
悲,那段被人驯服的辛酸岁月;痛,那皮开肉绽,心灵的折磨;泪,永远洗刷不了人类的残忍……
马,我为你哭泣!
关于马的作文(十七):
读《野马的天敌》有感
在前不久,我读了一篇名为《野马的天敌》的文章。作者虽只是用了寥寥几笔,但却让我受益匪浅,至今都还念念不忘。
刚读文章的题目,一个问题便立刻从我的脑海中闪现:如此彪悍的野马也会有天敌吗?之后往下读,我才恍然大悟:原先野马之所以濒临灭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它们遇到了一种十分渺小的动物——吸血蝙蝠。别看这种蝙蝠的个头小,但其威力却是不可忽略的。它专门贴在野马的皮肤上,随即便将其咬开,然后日夜不停地拼命吮吸野马的血液。一天,两天……直到这匹庞大的野马轰然倒地。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如此身材矫健的野马的最大危机不是被狮子、猎豹等猛兽所击倒,而是当遇到不起眼的吸血蝙蝠时,却没有意识到灾难的来临而被摧残倒地。在生活中,我不也是如野马那样吗?当我处于日常学习中,总是一味地想着怎样才能攻倒那些实力强的同学,却忽略了那些看上去平淡无奇的人;而当在期末升级考试时,我也总是注重那些摸不着头绪的难点题,却从未研究、顾及过那些看似简单、容易却是最重要的基础部分。同学习一样,在生活中,我也总是青睐于那些外在美的人,却遗忘了心灵美的可贵……
想到这儿,我才明白了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我总是失败。因为我如野马一样,总是忽略了那些看似很渺小却有真正价值的东西。还记得伏尔泰以往说过,让你疲惫的不是高山,而是你鞋里的一粒沙子!是啊,其实我们并不畏惧强大的对手,我们真正畏惧的,是忽略了一些微小而可贵的东西。
关于马的作文(十八):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明白,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我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必须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并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我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职责。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应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能够随处见到马了,可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当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关于马的作文(十九):
我家里的小工艺品可多啦!有铁皮的小飞机,有木制的小帆船,有胶灌的小龙虾,有烧瓷的小鹿……在这些小工艺品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一匹造型生动逼真,会让人产生许多幻想的小瓷马。
这匹小瓷马摆在我家里的组合柜上,有30厘米长、20厘米高。整个造型使你好像看到一匹烈马正在辽阔的草原上狂奔着。小瓷马的项背上披着洁白秀丽的鬃毛,颈上挂着一串金铃,从金铃摆的角度,又会使你仿佛听到那串金铃发出丁当、丁当的清脆优美的响声。马鞍也是金黄色的,两边的马袋各雕着精美的图案花纹。异常是那条形状似一股小瀑布的马尾巴,更是令人赞叹不已。小瓷马结实有力的前右腿膝关节稍稍弯罩曲,前蹄微微抬起,它昂首引颈,构成了即将向前奔驰的雄姿。啊!这匹栩栩如生的小马,真是令人爱不释手。
每一天放学回家,我总要看看小瓷马,然后拿布轻轻抹去它身上可能积着的灰尘,使它显得更有神采。有一天晚上,我忽然梦见这匹小瓷马变成一匹千里马,它向我跑来,我一纵身骑止它。它仰首长啸,撒开四蹄向前飞奔,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我看到了许多名山大川,看到了许多繁华闹市,看到了许多欣欣向荣的农村。我还到了祖国的宝岛台湾,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阿里山,看到了美丽多姿的日月潭。最终,我来到向往已久的北京。啊!北京,它有多么的美,它对中华民族的子孙有多少神奇的吸引力!“铃——铃——铃”一阵闹铃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噢,又迎来了一个充满幻想、充满信心去进取的黎明!
我真爱我这匹小瓷马,我更佩服制造这匹小瓷马的叔叔、阿姨们。待我长大后,也要像他们那样,制造出更多更精湛的工艺品,把更多的美带给人们,把更多的幻想和动力带给人们,让我们的生活充满美,充满活力!
关于马的作文(二十):
我早日期盼的暑假最之后到了。我兴高采烈的来到南丰外婆的老家,在那里认识了一位新朋友——马。我一见就对它产生了极大的情趣和喜爱之情,因为我在网上,搜寻过关于马的资料,明白马对人很温顺,对自我的主人更忠实,所以我第一次见到这匹枣红马,就“一见钟情”。
这匹马高大魁梧,站在这个“大家伙”旁边就像一个小矮人,它看上去是那么健壮有力,一双像葡萄般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长长的马脸,穿着洁白服装的牙齿像士兵似的排着整齐的月牙形队伍。它的全身都是飘逸的红鬃毛,尾巴长如小姑娘的披肩发,微风一吹那马尾巴便随风飘动,异常引人喜爱。在奔跑时,马的尾巴起了很好的平衡作用。跑起来只看见它四蹄生风不离地,啪嗒啪嗒!有节奏的声音也真是催眠曲。
我真想爬到它的背上去,但又胆战心惊,在主人的扶持下,最终爬上了马背,又在主人的陪同下,在马路上转了几圈,下来时我轻轻从头摸到尾,并且割了一把青草慰劳它,它立刻半卧下身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一堆草便吃了个精光。它好像交定了我这个朋友:“多谢你的青草,还一边躺着,一边半闭着双眼,嘴中不停地爵来爵去反刍,尾巴不停的摇动赶走身上的牛蝇。我还和可爱的枣红马合影留念。一连数日,我每日都割一大把青草让它一饱口福,期望它快快长骠,身体强壮。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马比一般的动物都要聪明能干,古人云:“老马识途”。解放军骑兵能骑马打能够表演马术,农民能用马拉车……
我爱马,更爱这匹枣红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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