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苏州陆英老人将拆迁所得房产全部给了孙女李某,双方约定李某需提供一套安置房屋给老人居住,同时承担赡养义务。李某拿到拆迁房后,从未探望和照顾老人,老人无奈将该房出租,用房租来贴补养老院费用。李某认为老人无权出租房屋,遂将租客诉至法院被驳回。李某的做法让老人心寒不已,于是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法院认为,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
网友评论
@这个号真的别再被发现了 :这下好了,有了这三套房子,老人可以安度晚年了
@-热心网友小袁 :感谢法院把房子最终还给了老人
@千杯醉逍遥 :干的漂亮
@油你油我波特 :幸好能撤销
@毛利筱五郎:老年人房子还是要放在自己名下最安全,人心隔肚皮
@Scorpio1015:瞧瞧这奶奶反击的多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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