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文学曾经发挥的功能与作用都可以被其他艺术形式或娱乐方式所取代,文学就该消亡了吗?非也。
文学是一种精神产品和精神消费品,润物无声是其本真的秉性,喧嚣和铅华只是一定历史时期附加给它的异物。文学家叱诧风云,承担改造社会,改造人们思想大任的时代一定是懵懂的时代;全民只能在文学作品中感受美好、体验激情的时代一定是贫瘠的时代。我们庆幸走过了那个时代,走进了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现时代。在这个时代,我们才可以更真切的审视文学的独特价值。
语言是思维的外壳,艺术是情感的衣裳。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文学艺术,是思想和情感的集合物,毫无争议的成为一切艺术之母。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文学是纯个体的劳动,也是最经济的艺术创作方式,只需一支笔和一张纸就可以写作,有了电脑打字,甚至连笔和纸都省掉了,因而它具有广泛的普及性。而电影、电视剧、戏剧、电视节目等其他艺术的制作则非团体合力不可为,往往会因经济的原因使创作者不得不在强权或者财团的淫威下委曲求全,难保艺术创作的节操。纯个体的生产方式使得文学写作者可能更充分、自如地表达个体的思想、艺术追求和主张而不受他人干预,写作就更发自于心灵,其个性色彩也最为鲜明。文学成就的大小,与作家贫穷还是富有无关,却与其内心的强大还是卑污相连。正是由于这个特点,文学古老而年轻,悠久而长远。只要人们的思维能力还在,文学就不会暗淡;只要人们的情感需求还在,文学就不会干瘪;只要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还在,文学就不会消亡。
20世纪80年代的文学,是崖畔上的山丹丹花,因为荒凉而绚烂;21世纪当今的文学,是编织锦绣的一根根丝线,因为华丽而黯淡。
不要责怪爱好文学的人太少了,它说明我们的社会进步了,人们的生活富裕了,选择娱乐的方式增多了。有了丰富的物质生活,有了多元化的学习、审美、娱乐的选择,文学才可能因稀少而变得珍贵,因珍贵而变得时尚。文学不是作家案头的装饰物,不是同仁间自娱自乐的媒介,它根植于每个人的心田,只待抽枝发芽。
当你享受了物质生活的优越还觉得不够满足的时候就去找文学,它会让你心灵的花园姹紫嫣红;当你欣赏了各类大片眩晕得吐槽只有技术没有艺术的时候就去找文学,它会点燃你思想和情感的沸点;当权力、金钱和感官的刺激还不能让你志得意满的时候就去找文学,它会使你的精神枯树长出新枝。我相信,当普通人能够用文学素质的高低来审视自己、评价他人的时候,我们的社会无需倡导“五讲四美”“八荣八耻”“向雷锋学习”也会是一个文明、和谐、幸福、美好的社会。
文学作品的写作是对社会,人生,历史、现实反思和整理的过程,也是作者梳理思想,检验知识储备,积淀情感,审视他人和自我的过程,从而在讨恶中杨善,在审丑中溢美,在祛伪中保真,在寂寞中寻乐,使作者能够更真切地感受自然的美好,友情的珍贵和人生的幸福。心灵会随之变得清新、丰富、强大甚至高贵。把这种感觉交流出来,还可能扩散美好、幸福的氛围,即使不能愉悦人、启发人,起码可以用文字的形式表明自己思考过,热爱过,痛恨过,怜悯过,交流过,也可以使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思惟能力保持旺盛的活力,这就是文学的魅力,也是文学写作的原始动力。
我这么感受写作的源动力,是想让自己的心归于平静,使写作能在不受任何功利、得失、荣辱羁绊的状态下听从我心,如清泉一样缓缓流淌。我感知,我思考,我表达,我快乐。如果我的文章中闪现出功利的纠葛,欲望的苦闷和彷徨,说明我还没有战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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