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东龙故意杀人上诉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王东龙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东龙与被害人易某于2019年5月6日登记结婚。2020年10月13日晚,二人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王东龙用双手扼住易某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月15日,王东龙购买了一只黑色拉杆行李箱,将易某的尸体装进该行李箱,同月16日凌晨将行李箱抛入赣江。同月17日,王东龙被抓获归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东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东龙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上诉人王东龙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双方亲属旁听了庭审。
此前报道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龙和被害人易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10月13日晚,两人因琐事在客厅发生口角,王某龙遂用双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颈部致易某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王某龙约其朋友等人见面、娱乐,并购买行李箱抛尸赣江。易某死后,王某龙还冒充易某名义给单位请假,和易某母亲张女士聊天,隐瞒易某死亡事实。
今年7月16日,“南昌杀妻抛尸案”一审在南昌中院宣判,被告人王某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法院一审判决)
凶手母亲表示愿意赔偿两套房子
受害人母亲拒绝接受
8月16日,被害人母亲张女士告诉记者,一审宣判王某龙死刑时,法官问其是否上诉,其当庭说不上诉,但是对方家属上诉了。“我了解到他的家属已经递交材料上诉到高院。这两天我给高院打了电话,目前还查询不到案子,可能过两天才能查询立案的时间。”
张女士还透露,近日被告人家属还给她打电话,她没接,又发了两条信息给她,希望她能谅解凶手,能跟他们见一面。
据张女士转述的两条信息分别是:“您好!龙龙做了大错事,伤害到您家,作为母亲我能理解你的感受,但是事情发生了,我们俩妈妈只能面对,我希望你还是能谅解他。我愿意把我名下一套小房子给你并且和你一起把龙龙的那套房子的后续一起办好,希望你能谅解他,他这辈子也将在监狱里悔罪。这是我这个可怜的母亲的请求。”
“你好,再次给你说对不起,能不能见一个面。十分对不起。”
对此,张女士表示不接受。
“我也没回短信,我不可能谅解,也不可能跟他们见面,她就算给我全世界都换不回我女儿的命。”
张女士称,自己一直没有提起民事赔偿,唯一诉求就是希望维持原判。“好不容易平静了一点点,现在我又非常紧张,每天都很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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