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九月诗歌奖是由韩山师范学院诗歌创作研究中心、《九月诗刊》设立的一个以“推举新世纪诗歌精品,发掘特具潜质的新锐诗人”为主旨的全国性(包括港澳台)华文新诗奖。九月诗歌奖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坚持艺术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并重,在华文诗歌范围内,坚持评审的独立透明,打造一个纯正的文学奖品牌。
首届“九月诗歌奖”于2013年颁给:主奖许敏(安徽)和评审奖晴朗李寒(河北)、宋雨(新疆)、王文海(山西)、张灿枫(山东)等,在诗歌界获得广泛的影响和众多好评。第二届“九月诗歌奖”,携手广东省潮州市作家协会,联合主办。
二、主办单位
韩山师范学院诗歌创作研究中心
广东省潮州市作家协会
《九月诗刊》专业诗刊
三、奖项设置和作品刊登
1.九月诗歌奖 ▪ 主奖
本奖项设置1名,奖励二万元。现金人民币一万元,颁发证书;组织部分评论家或专家对其作品作专题批评和推介,《九月诗刊》用一期的份量(造价一万元)刊登其作品和评论文章。
2.九月诗歌奖 ▪ 评审奖
本奖项设置5名,每位获奖者获奖金人民币二千元,颁发证书;组织部分评论家或专家对其作品作专题批评和推介,《九月诗刊》用一定的份量刊登其作品和评论文章。
3.优秀作品选登
参赛的其他优秀作品也将在《九月诗刊》上刊登。
四、参赛作品要求
1.第二届“九月诗歌奖”面向全国征稿。征稿体裁为现代诗,题材、主题不限。
2.参赛作品可为短诗、组诗或长诗,总体篇幅800到1000行,附个人创作谈或评论文章(1000字以上)一篇。
3.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创作的(如获奖,做专辑需要更多作品,可延伸到以前),有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出版过的请标明刊登或出版信息(包括刊物名称、出版年份或刊登期数,提供出版或刊登的照片)。
4.欢迎批评家推荐诗人参赛。
5.征稿过程若发现作品抄袭、代笔或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且文责自负;若已颁奖则追回奖金、证书和奖品。
6.接受网上投稿。参赛作品一律用word文档(标题用小四号黑体,正文字体为五号宋体),连同《九月诗歌奖报名表》及个人近照一帧(像素300K以上,获奖发表作品时可用)以附件形式发:jysg02@126.com参赛投稿专用邮箱。
7.请下载《九月诗歌奖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o8jTZxK),详尽填写:真实姓名、笔名、出生年月、联络电话、地址、E-mail、主要创作经历、出版著作等情况。
8.参赛作品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所有提名作品,本刊有权在本网站发布以接受读者评论或抄袭投诉。
五、活动流程
1.第二届“九月诗歌奖”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为征稿期(时间四个月),公开向全国征集参赛稿件。
2.2017年7月1日至7月30日底为评奖期,评奖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评出6名入围,从中评出1名主奖和5名评审奖;8月组织评论家和专家对入围作品作专题评论。
3.2017年9月,在广东韩山师范学院举行颁奖活动,同时《九月诗刊》以两期合刊隆重推出获奖作品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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