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中央文艺精神,庆祝中国新诗百年诞辰,进一步繁荣我市诗歌创作,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特将绵阳市第十六届迎春诗会主题拟定为“百年情”,进行诗歌征稿、评奖、颁奖及采风等活动。
一、活动背景:
迎春诗会是由绵阳市文化馆发起的一项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八十年代发起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五届,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远影响。在培养一大批本土诗人走向诗坛的同时,绵阳迎春诗会本身也早已成为四川乃至全国的一个诗歌文化品牌活动。
近年来,在省市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友好单位的通力协助下,绵阳市文化馆对迎春诗会的举办不断进行创新并广泛合作,每一届都有不同主题,迎春诗会越来越成为广大诗歌爱好者和人民群众热情参与、不可或缺的文化活动之一。
二、活动主办: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活动承办:
绵阳市文化馆、绵阳市群众文化学会、绵阳市安州区文化馆、中共绵阳市安州区乐兴镇委员会、绵阳市安州区乐兴镇人民政府。
四、活动协办:
《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文化》等。
五、活动要求:
(一)征稿要求:
百年,无论对于人的一生、男女之爱,还是新诗发展,都是一首美妙而值得书写的“主题歌”。应征诗歌须以“百年情”为主题,题目自拟;内容可以是对人间真情的歌唱,也可以是对百年新诗的随想;体裁须为新体诗(含散文诗);参赛者地域限于绵阳市(含县市区)范围内;每人限投作品一次,单首或组诗均可,总行数不超过100行;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二)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请用Word文档、5号宋体字编辑,所有标题上下空两行,总标题下署作者名,作品后附上作者身份证姓名、笔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附件方式发送到本届迎春诗会征稿邮箱:472367705@qq.com。文件名、信件主题注明“***的诗投稿第十六届迎春诗会”字样。参赛作品务必规范格式,统一编辑在一个文件内,并参赛资料齐备,否则视为无效。
(三)参赛时限: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六、奖励办法:
由省市著名诗人、作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进行奖励。
奖励名额及奖金(奖品)设置:一等奖1名,3000元;二等奖5名,1000元/名;三等奖10名,500元/名;优秀奖20名,200元(或精美礼品)/人。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活动内容:
(一)编印《“百年情”绵阳市第十六届迎春诗会作品集》,在颁奖活动上首发。
(二)举行颁奖仪式,并邀请省市著名诗人、作家、获奖者代表出席。
(三)组织诗人、作家、获奖者代表到安州区乐兴镇进行采风创作活动及座谈会。
绵阳市文化馆
绵阳市群众文化学会
绵阳市安州区文化馆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乐兴镇委员会
绵阳市安州区乐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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