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作者:林日新
优秀稿件每千字800元,其他稿件平均在每千字500元左右,新春伊始,严肃文学第一大刊《人民文学》便传来了涨稿费的好消息,据悉:全国涨稿酬的还有《当代》《十月》等二十多家杂志。(2月9日《北京日报》)
在当前文学界“稿酬低如白菜价”“靠稿酬养家,早饿死了”的大语境下,《人民文学》等大型期刊推出“每千字500-800元”的“天价稿酬”,确实令人惊喜的。殊不知,国内期刊的稿酬最多是按国家有关部门2014年发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标准:原创作品稿酬每千字80-300元,翻译作品稿酬每千字50-200元;而大多数刊物还仍然是按照1999年的稿酬标准:每千字30元-100元”。
这难怪成都作家何小竹慨叹:“据我了解,千字30元至100元,几乎跟上个世纪50年代标准差不多。这么多年过去了,萝卜、白菜等物价都涨了多少倍了,稿酬标准,也早该提高了。”许多作家更是感同身受:上个世纪80年代,在报刊上发表几首诗,稿酬是十几块,可以请三五个朋友到饭店聚一餐,现在发表几首诗,也只二十多块,只够自己吃顿便饭。
过低的稿酬制令无数的作家“英雄气短”是十分悲怆的现实。多年前,国人讥讽“搞导弹不如搞茶叶蛋,拿手术刀不如剃头刀”,其实,过低的稿酬让“写书的不如卖书的”,才思敏捷的作家被讥为“百无一用的‘坐家’”。两年前,有媒体报道:当今一线演员片酬动辄五六十万一集,一部戏收入千万,老版《西游记》拍了6年,六小龄童只拿到2000元,有人惊呼:“演员片酬25年涨了5000倍!”可文字工作者稿酬待遇标准却是十多年没变。
文学作品是作家呕心沥血、辛勤劳动的结晶,它就如农民用汗水种出的果实,园丁用心血培出的花朵。优秀的文学作品可以让人的心灵越过泥泞阴霾的雨天,在春天的云朵下舞蹈,可以给喜欢她的读者掘一个忧伤宣泄的出口,将葱郁的心事汩汩释放给远方……尽管庸常的生活本身并不那么尽如人意,但文学却能鼓舞人们诗意地生活,对未来充满信心。
在市场经济中,文学作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也应遵守按劳取酬、按劳付酬的商品交易的原则,从而使之良性有序地运转。文学作品是高尚的,我们有理由要求政府与社会给作家创造有尊严生活的条件和环境,让他们有继续创作的信心和动力。适当高额的稿酬制的确能让创作者活得更有尊严,也更能激发他们的创作激情,催生更多的优秀文学作品——愿“文学期刊的涨稿费”像星星之火,燎原到所到全国所有报刊杂志吧,那么,文学的春天也就将随之到来了。
文/林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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