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还原”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经过

征文网 2021年9月11日时事热点评论165 阅读796字

来源:央视新闻、"长沙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

3 月 3 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关于"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情况通报: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春批准逮捕。

针对偏航问题,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专案组多次实验发现,货拉拉 App 导航路线总里程 11 公里,红绿灯 15 个,驾车需用时约 21 分钟;偏航路线总里程 11.5 公里,红绿灯 11 个,可节省 4 分钟左右。

专案组从同型号面包车副驾驶进行模拟坠车实验得出:若实验对象起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

2 月 6 日 15 时许,周某春通过手机 App 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当日 20 时 38 分,周某春驾车抵达天一美庭小区并与车某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周某春询问车某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被车某某拒绝。车某某先后 15 次从 1 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快点搬东西上车出发,并告知车某某,按照货拉拉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 40 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理会。

21 时 14 分,周某春驾驶车辆出发前往目的地,车某某坐副驾驶位。周某春再次问车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需不需要卸车搬运服务,遭到了车某某的拒绝。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 App 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

21 时 29 分许,受害人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不满;后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

21 时 30 分,周某春拨打 120 急救电话,后在救护车司机提醒下拨打 110 报警。

2 月 23 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 月 3 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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