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五四新文学?他们写下了最好的答案

征文网 2021年5月4日文学快讯评论812 阅读6357字

20世纪的硝烟已经散尽,而启蒙与救亡,“德先生”与“赛先生”的众声喧哗犹在耳畔。“五四时期”与“新文化运动”推动了白话文的普及,也造就了中国的新文学,那是现代文学的发轫之时,也是打破“铁屋子”开启新时代的热血年代。

百年后再回首,这段文学史的面貌似乎浓缩成了教科书里的短短数行字,在“文学革命”和“鲁巴茅郭老曹”之外,在“白话文运动”和各种论争之外,新文学是如何产生发展的,现代文学怎样树立起我们今日所熟知的规范与审美,这一切似乎总不是十分真切。在那个时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的新文学作品当中,既有流传后世的经典,也有稚嫩青涩的探索,从内容到形式,从思想到范式,新文学走出的每一步都是“革命性”的,而最动人的则是其中饱含的热情与理想,以及对文学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

严格说来,“五四运动”只能算是“新文化运动”中的一环,早在1915年《青年杂志》在上海创刊之际,“文学革命”的阵地已经备好。《新青年》杂志在1917年1月刊登了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2月刊登了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其后又陆续刊登了钱玄同、刘半农等人的声援文章,1918年底刊登的周作人的《人的文学》则将形式上的革新进一步引向了思想上的改革。1918年鲁迅发表《狂人日记》,从此拉开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大幕,层出不穷的新文学作品,不断涌现的文学团体,各种各样的文学刊物,无一不标志着新文学地位的建立和巩固。据不完全统计,单单1921—1923年间即出现了不下52种文学刊物,40余家文学社团,俨然有百花齐放之态。

《新青年》自然是彼时最重要的新文学刊物,《新潮》杂志上也发表过不少白话小说和诗篇,而1920年当沈雁冰(茅盾)接手《小说月报》之后,这份刊物很快建立起严肃文学的创作标准,还捧红或者说培养了不少作家,例如叶绍钧(叶圣陶)、许地山、老舍、丁玲等人。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两家最具影响力的社团,前者提倡“为人生而艺术”,信奉写实主义,后者提倡“为艺术而艺术”,倡导浪漫主义。这种不同的艺术取向带来了迥然不同的文学风格,前者以周作人、郑振铎、叶圣陶等人为代表,后者则以郁达夫、郭沫若和张资平最为典型。在这现代文学的第一个十年中大放异彩的文学类别是小说,尤其以短篇小说最佳,但还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巨著;诗歌方面新月社的闻一多、徐志摩对新诗的发展颇有贡献;散文方面则是以语丝社刊发的散文小品对后世影响最大。在这无数的作家作品中,有一些早已湮灭在历史的尘烟中,也有一些在文学史上占据了一席之地,甚至成为经典之作。这些百年前的往事并未随风消散,而是如灰烬般一路留下了痕迹。

胡适和陈衡哲:

新文学道路上的同志

1917年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的时候人并不在国内,他的身份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生,所学专业也并非文学,而是主修哲学。这个不务正业的洋博士关注白话文的普及推广问题已有两年,在和周围的同学朋友讨论时总得不到支持。他写信给《新青年》的编辑,意外地获得了时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陈独秀的欣赏和支持。

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当中提出自己“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他主张推倒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和山林文学,建立国民文学、写实文学和社会文学。这种主张虽好却不免流于笼统,不能给新文学创作以十分具体的建议。胡适提出的改良八事则具体得多,特别是针对当时文言文的弊端从形式方面提出的改良建议较为实际。如:

三,“须讲求文法”,

五,“务去滥调套语”,

六,“不用典”,

七,“不讲对仗”,

八,“不避俗字俗语”。

这几条意见几乎是和古典文学的规则完全背道而驰了,文言文中语言美的体现很多时候即在于用典与对仗,而不用俗语俗字则是读书人文化底蕴的体现。提倡以浅白晓畅的白话文取代典雅深奥的文言文,以“引流卖浆者”的语言取代士大夫的语言,这无疑是一种反传统的叛逆之举,也难怪胡适得不到朋友的支持。

有研究者认为“五四时代”具有激烈的反传统思想,也有论调质疑正是“五四”割裂了传统,遗失了文化。以现代人的后见之明进行回顾,这场文学革命的确有偏颇或激进之处,但在当时这种文体的改革却是一项关乎祖国复兴的重大事宜。文言文不利于传播交流,有时不能够准确表达词义,在翻译中更有许多不便。作为优美的辞章欣赏固然好,但如果以此学习数理化,制定翻译法律条文、医学典籍又如何呢?胡适在美留学期间正是看到了文言文的弊端才极力倡导白话文,他的观点并不算激进,但当时周围支持他的只有陈衡哲一人。

陈衡哲是清华庚子赔款第一届留美的女学生,也是北京大学第一位女教授,用杨绛的话说是“陈先生是才子佳人兼在一身”。这位“莎菲女士”虽然没有参与胡适同梅光迪、任鸿隽等人关于文学的笔战,但却同情胡适的主张,并以白话小说的创作来支持他。事实上,陈衡哲的《一日》可以说是最早的一篇现代白话小说。只是这篇小说发表在1917年的《留美学生季报》上,并未获得如《狂人日记》一般的瞩目。这篇小说体例很新,通篇白描,有点类似英美的独幕剧,别有一种风味。比起胡适身体力行创作的白话新诗,陈衡哲的小说实在要好太多。胡适的《尝试集》大多只是实验性质的写作,很难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诗。例如他的“更喜你我都少年,‘辟克匿克’来江边”今日读起来就显得不伦不类。

陈衡哲最好的作品恐怕要算是《洛绮思的问题》,男女主人公都设定为洋人,但其实谈的是知识女性或职业妇女的事业与婚姻。这篇小说被读者疑心是缅怀与胡适的一段情缘而作。小说的女主人公洛绮思因为学业事业的考虑而遵循“独身主义”,最终错失了她的爱人,这与陈本人的情感经历颇有类似,不过陈衡哲与任鸿隽的婚姻极为幸福美满,并没有终身贯彻她的“独身主义”。胡适给自己的女儿起名素斐显得颇有深意,而多年后陈衡哲曾在胡适来访后告诉杨绛一件“连锺书也不能告诉”的私隐,他们是新文学道路上的同志,也始终有一点“友达以上”的暧昧。

鲁迅:

最好的小说和散文

在“五四时期”贡献最突出的文学家无疑是周氏兄弟。鲁迅作为小说家,周作人作为文学理论家和散文家,都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力干将。一个家庭内出了两个如此优秀的人,如果不是周作人抗战时期犯下大错,他们也许会像苏轼、苏辙兄弟一样成就一段文学史上的佳话,可惜历史永远不能假设。

1918年5月《狂人日记》在《新青年》发表,被认为是新文学的开山之作。虽然白话文学的渊源可以追溯至宋元话本,但在鲁迅的这篇小说问世之前,人们并不知道新文学的白话小说应当是怎样的作法。相比起现代文学初期许多作品中稚嫩的新文艺腔调,浓重的说教意味,鲁迅一起手就是别人一生难以企及的高度。《狂人日记》明显受了俄国作家果戈理的影响,表达的却是对中国礼教吃人的控诉。这篇小说序言采用文言,主体内容则使用日记体形式的白话,不讲故事,不说寓言,但却以一种狂人呓语的方式将亦真亦假、如梦如幻的历史真相诉诸笔端,结尾“救救孩子”的呼声更是深入人心。

《阿Q正传》以其艺术价值享誉国际,更因其揭露了国民劣根性,带有深刻的自省而为国人所看重。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今天也未完全丧失现实价值,这种怯懦可怜又自命不凡的自我慰藉,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一种民族性格,而这种性格形塑的深层原因则是国家百年来被凌辱的历史。今日通读过鲁迅小说的人或许不多,他的作品也有逐渐退出教科书的趋势,但他小说中的人物早已融入了中国语言,“祥林嫂”“阿Q精神”“人血馒头”已经成为国人耳熟能详的词汇。

鲁迅的《祝福》《故乡》《药》等作品秉持的是一种写实主义的态度,但在《野草》《故事新编》中,甚至在《狂人日记》中隐隐可见他瑰丽且漫无边际的想象,这一点或许和他对科幻小说的喜爱不无关系。其实早在1903年鲁迅已经翻译了法国科幻作家凡尔纳的《月界旅行》和《地底旅行》,他一直对科幻小说抱有浓厚的兴趣。在想象“地球之大同可期,而星球之战祸又起”的时候他也不忘自我代入,觉得在这种乱象中或许“冥冥皇族,可以兴矣”。时刻惦念着“中华之崛起”的鲁迅无法真正走上科幻的道路,我们也难以想象如果生长在另一个年代他的作品会是何种面貌,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代五四的作家自发地将自己的创作与民族、国家的理想捆绑在一起,始终自觉地承担起文以载道的责任。这种创作的初衷伴随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同时也限制了创作的路径,不然我们或许可以看到更多样化的作品。

《风筝》是鲁迅收在《野草》中的一篇文章,讲述了作者由北京冬天的风筝而联想到多年前在故乡时他阻碍小弟弟玩耍,并将风筝毁去的情景。当时的他自以为做得很对,阻止了弟弟做一些无聊的、没出息的事。但多年后他才了解到游戏是儿童最自然的天性,是不应当被压抑,被扼杀的。如果说《狂人日记》是正面地向吃人的礼教开火,那么《风筝》则在脉脉亲情中写出了封建专制的积习对人的影响:加害者的无知无觉,被害者的“全然忘却”,这种麻木感正是现代文学想要“启蒙”的内容。

郁达夫和徐志摩:

沉沦抑或想飞?

郁达夫和徐志摩一个是创造社的主力干将,一个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两人的作品均洋溢着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两位作家本人的感情生活似乎也多姿多彩,精彩和传奇的程度丝毫不逊于一部小说。及至今日,当人们想起郁达夫和徐志摩,脑海中浮现的仿佛只剩下一段才子佳人的艳情,早已尘封的民国八卦和几帧像素不佳的老照片,他们自身的才华和志向,在那个时代中的沉浮与挣扎则渐渐被人遗忘了。郁达夫的一生有一种孤寂者的漂泊,徐志摩的一生则为感性所支配,他们都曾怀抱理想,曾是那个年代新文学的弄潮儿,然而最终都是悲剧收场,未能善终。时也?运也?命也?

创造社主要成员王独清、郭沫若、郁达夫和成仿吾(从左到右)在国立广东大学的合影。创造社是 “五四”新文化运动初期成立的文学社团,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重要的文学团体之一,他们在文艺思想 上崇自我、重个性、抒发内心,追求“艺术至上”

郁达夫和徐志摩都是浙江人,他们中学时同在杭州第一中学念书,有同窗之谊。在郁达夫日后的回忆文章中,徐志摩是一个“头大尾巴小,戴着金丝边近视眼镜的顽皮小孩”,他成绩很好,爱读小说,有时喜欢捉弄人。由于不同的家境,两人的性情相差甚远,一个公费去日本留学,一个自费去欧美留学,却都在文学界闯出了一片各自的天地。

鲁迅曾在《孤独者》中调侃那些访问魏连殳的青年“大抵是读过《沉沦》的罢”,可见当时郁达夫和《沉沦》的影响之大。这部小说是一部自传体式的小说,取自郁达夫在日本的留学生活,事实上他所有的小说都是自传式的。

作者本人曾说过:“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沉沦》讲述一个青年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忧郁心境,主要是“现代人的苦闷”,即“性的要求与灵肉的冲突”。他在乡间诵读华兹华斯的诗歌却仍不能排遣性的苦闷。除了夜晚的自慰,他还忍不住偷看了楼下主人家的女儿洗澡,之后内心又充满自责。他在乡间散步偶然听见一对日本男女的偷情,在感到强烈的刺激后青年光顾了日本的风月场所。他醒来后感到无比羞愧,觉得背负了祖国的耻辱,走到海边对着祖国的方向喊了几声后便投海自尽了。

今天看来《沉沦》的情节似乎无非是描写一个青年的情欲,属于身体写作的自我暴露,小说的语言也难脱新文艺腔调,似乎谈不上是什么上乘之作。但郁达夫创作的初衷却是以严肃的态度书写一个向来被社会认为是禁忌的主题,青年人的性苦闷似乎从来就不值一提,更不能公开地讨论。以描写自我的方式将性和情感联系在一起,这在当时是颇具勇气的书写,也是对传统礼教的颠覆和挑战。

《沉沦》中的青年将与异国妓女的欢愉看作是对理想和志向的背弃,同时也是对饱受歧视的祖国的背叛,这种自咎的愧疚感最终导致他走向自我毁灭。如果只是将《沉沦》看作是作者对情欲的描写而看不到个人际遇与祖国荣辱的纠缠,那便不能理解作者的苦心。事实上郁达夫的自传也都是文学,他个人的生活一直践行着“为艺术而艺术”的信念。在醇酒妇人的颓丧生活之外,郁达夫曾经疯狂追求有杭州第一美人之称的王映霞,并最终抱得美人归。然而正如他的小说中一般,主人公从女性身上不是想获得救赎,便是想实施拯救,唯独不能够安稳度日。恰如屠格涅夫笔下的零余者,郁达夫始终如同边缘人,难以融入家庭或团体,在人生旅途上孤独地漂泊。抗战时期他流落至南洋,在苏门答腊光复前夕被日本宪兵杀害,零余者最终成了牺牲的烈士。

与郁达夫的敏感自怜相反,徐志摩在朋友眼里是一个生龙活虎的人。他自信热情,充满朝气,出身浙江硖石的富贵之家,小说家金庸和园林专家陈从周都与他沾亲带故。徐志摩最轰动的是他的情感经历,以已婚身份热烈追求朋友之女(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称徐志摩为小友),和育有两子的张幼仪离婚,与有妇之夫陆小曼相恋……在影视剧的塑造下,在网络传播的作用下,徐志摩不是温柔多情的英俊才子就是背叛婚姻的花花公子,他在诗歌方面的努力和成就反倒黯淡了。

作为新月派的核心人物,徐志摩与闻一多在新诗的创作方面探索出了一条新的路径。由于中国悠久的诗歌传统,崇尚音韵格律的古典诗词深入人心。在新诗的探索阶段,虽然胡适、俞平伯等人做了许多尝试,但白话诗的美感似乎总是不尽如人意。例如俞平伯写过的两句诗:“被窝暖暖的,人儿远远的。”今天看来很难说这是诗歌。徐志摩和闻一多受到欧美诗歌的影响,在新诗创作中提出新格律诗的写作,即诗歌必须有音律美,但这美感可以通过节奏和音韵来实现,不一定要按照古体诗词的平仄韵部来限定。除了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徐志摩在《雪花的快乐》中写道: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徐志摩的诗真挚温柔,有一种特有的妩媚,但又不是颓丧的,总是有一股生机。他的古文功底也好,写的虽然是新诗,但词句中又会不经意地夹杂一些文言辞藻,比如《再会罢康桥》里面的“渺茫明灭”“黛薄荼青”“轻柔暝色”等等令人读起来有一种雅驯的感觉,不显得突兀,还增加了诗的美感。

俊美的面庞,优裕的家境,浪漫的诗歌,再加上传奇的情史,徐志摩总是被当作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一个纵情任性的纨绔子弟。对于这种说法,梁实秋认为是不公道的。他觉得徐志摩国学和西学方面都下过大的功夫,几年内发表了包括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翻译在内的那么多著作,一个纨绔子弟能做到吗?“他给梁任公先生做门生,与胡适之先生为腻友,为泰戈尔做通译,一个纨绔子弟能做得到么?”

青年时代留学美国的时候,徐志摩曾为自己制定了严格的作息计划,每天早上6点起床,晚上十点半睡觉,“日间勤学而外,运动跑步阅报。”他是一个刻苦的学子。然而和他的朋友郁达夫一样,徐志摩的文学创作、单纯信仰与现实生活纠缠在一起,他是“一个彻底的浪漫主义者”。胡适说他信仰的是爱、自由和美。梁实秋说他信仰的是三者的结合,落在现实里这理想即是“与他所爱的一个美貌女子自由的结合”,也是徐志摩对老师梁启超的自白:“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在散文《想飞》里面徐志摩说:“是人没有不想飞的。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到云端里去,到云端里去!”在另一首诗《黄鹂》里他说:“它飞了,不见了,没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这真是一语成谶,1931年飞机失事,36岁的徐志摩飞“没了”,消失在一团火焰里,他终于飞出来这圈子,到云端里去了。

一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之际,中国的知识分子希望借文学改变祖国积贫积弱的局面,正如鲁迅所说“于无所希望中得救”。无论是留美派还是留日派,无论是人生派抑或艺术派,每个作家、每部作品都是时代与历史的印迹。胡适对白话文的推动与新诗的尝试,陈衡哲的声援与践行,周氏兄弟所达到的文学及理论的高度,郁达夫在沉沦之下的努力,徐志摩在浪漫之外的理想……这只是众声喧哗的五四文学的一隅,然而却代表着他们严肃而认真的思考与实践,共同走过那个时代。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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