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诗人高凯诉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和南京机器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机器岛公司赔偿高凯经济损失10万元、维权合理支出2万元,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公开致歉。
高凯于2020年8月提起诉讼,诉称小米公司的生态链企业机器岛公司未经授权将其作品《村小:生字课》录制为音频文件发布在公众号,将作品改名为《生字课》并修改了作品内容,供小米公司的产品米兔故事机下载收听。高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召回侵权产品并公开致歉。庭审中,双方围绕侵权责任、侵权证据和赔偿数额等进行了辩论。
法院认为高凯的《村小:生字课》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机器岛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提供朗诵音频,改变了作品名称和内容并通过网络传播,侵犯了高凯的修改权、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侵权责任。综合原告作品的艺术价值、类似作品在正常情况下的授权费用、公众号对作品的播放数量等因素,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中国作协社联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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