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民国时期著名的风流才子,被称为“中国的雪莱”;他是那个时代很多女人的梦中情人,浪漫多情,风度翩翩。他做到了一个普通知识分子能做的一切,他在追求自身幸福生活的同时,也对民族命运有过深刻的思考。他的名字叫徐志摩。
她是30年代活跃在北平与上海滩的名媛,自幼生活在上流社会,受过良好教育。她有着姣好的容颜,优雅大方,能诗善画,是一个令人一眼难忘的女子。胡适曾说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她的名字叫陆小曼。
如果说郭沫若的诗歌意象是燃烧着的、赤裸裸的,艾青的诗生长在泥土中, 是一种凝重的雕塑和深深的喘息的话,徐志摩那些写给大自然和女人的诗则是属于云中的,若隐若现、不可触摸、难以解读。在人们的脑海中,徐志摩是爱、自由和美的化身, 徐志摩的灵魂散落在他的那些轻灵飘逸的诗歌中。正是这般多情,让他为爱痴狂,哪怕千夫所指,哪怕背上夺友之妻的罪名,哪怕冲破封建的枷锁和世俗的禁锢......用郁达夫的话说:“志摩热情如火,小曼温柔如棉,两人碰在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哪里还顾得了伦教钢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
家境殷实的徐志摩是徐家的长孙独子,自小过着舒适优裕的公子哥的生活。而沈钧儒是徐志摩的表叔,金庸是徐志摩的姑表弟,琼瑶是徐志摩的表外甥女。可见家族之庞大。在那个年代,家族联姻必不可免,尊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十九岁,正处于青涩少年的年纪,即使是满腹经纶的徐志摩,谈起爱情这事儿来,也是呆若木鸡。
当时任浙江都督朱瑞的秘书,在巡视学校时他发现杭州一中有一位才华横溢的学生,这就是徐志摩。徐家当时已是江南富商,和有着庞大的政治经济地位的张家联姻,对徐志摩的父亲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于是徐父申如定下了二人的婚约。
于是15岁的张幼仪就辍学嫁到浙江做了少奶奶。从婚前到婚后,徐志摩是一直是鄙弃张幼仪的。第一次见到张的照片时,便嘴角往下一撇,用嫌弃的口吻说:“乡下土包子!”婚后从没有正看张幼仪一眼。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义务之外,对其不理不睬。就连履行婚姻义务这种事,徐志摩也只是遵从父母抱孙子的愿望而已。
而后美英的留学,让徐志摩的眼界更加开阔。丰腴的思想和坚实的文化底蕴,让他更加坚定了追求爱与自由的心。正值此时,拥有才华与美丽于一身的林徽因出现了。正是这般痴缠的狂热,徐志摩向张幼仪提出了离婚,这段婚姻终究以失败结尾,这也是徐志摩摆脱封建传统思想的开始。
才子与佳人似乎看起来天造地设,然而林徽因深思过后,毅然决定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而且是与多情的徐志摩不辞而别。这场所谓的恋爱自始至终都是徐志摩一个人自导自演,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徐志摩回国后,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了《现代诗评》周刊,兼任北京大学教授。在一次社交舞会里,徐志摩遇见了陆小曼,她的倩影犹如康桥的柔波,缓缓的渗入到了他的心里。
徐志摩给陆小曼的诗中写道:“那时我凭借我的身 / 轻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 消溶,消溶,消溶 /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不过惊鸿一瞥,他的视线便难以转移。眼前的女子笑靥如花,在舞会中,每一个转身都优雅无比,堪称惊艳。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便在悄然之间掀开帷幕。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陆小曼的夫君王赓恰巧也是徐志摩新月书社的座上常客。然而王赓政务繁忙,并无空闲时间参与书社活动。徐志摩的一而再,再而三的邀请,也确实不好回绝。于是王赓便让陆小曼代表自己去参加。哪知,这便给温柔浪漫的徐志摩闯进了陆小曼的生活造成更大的机会。
王赓与陆小曼本也是“旧式婚姻”,俩人性情不和,又是分隔两地,感情自是淡薄。而陆小曼沉睡在心底的爱情,就这样逐渐被徐志摩的款款深情唤醒。
相处时间越久,感情越是深厚。两人犹如干柴烈火,爱的一发不可收拾。这时,流言蜚语已是漫天纷飞。有一个晚上,王赓终于打破了闷葫芦。他把正要去睡觉的陆小曼叫住,对她说:“小曼,我想了很久很久,既然你跟我一起生活感到没有乐趣,既然我不能给你所希冀的那种生活,那么,我们只有分开。我一直在考虑,我感觉到我还是爱你的,同时我也在给你一段时间考虑,你觉得你和志摩是否真的相配?”
隔了一会儿,他看陆小曼闭口不言,就说:“看来,你意已定,那么,我也不再阻拦。”陆小曼哭了,她霎时想到了丈夫的种种好处,虽然平时俩人交流甚少,但他心底里还是爱她的。
王赓最后说:“你别哭,我是爱你的,但是我平时对你不够关心,这是我的性格所决定的。你和志摩都是艺术型的人物,一定能意气相投,我祝福你和志摩以后能得到幸福。”末了,他又补充说:“手续我会在几天后办好的。”陆小曼惟有哭,不知道是由于悲伤还是由于突如其来的幸福。
就在等手续的这几天,陆小曼却意外怀孕了。如果王赓和父母得知这个孩子,也许一切都要被改变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小生命也许会毁灭她的“幸福”。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她,毅然决定拿掉这个孩子。在一家德国医生开的私人诊所里做的流产手术,隐瞒了所有人,包括徐志摩。然而,手术失败了。本就孱弱的陆小曼,身体更是一蹶不振,也从此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幸得,徐志摩和陆小曼总算如愿在一起了。
但是结婚当天,只有喜糖,蜡烛,对联。就连酒席都没办,双方父母也没来。证婚人是徐志摩最尊敬的老师梁启超先生,先生的证婚词更是震惊全场:“我来这里做这个婚礼的主持人,我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徐志摩,你的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希望你今后恪遵妇道!”徐志摩有些难为情,便请求老师不要再讲下去了。
先生这才停了下来,“总之我希望你们二人是最后一次结婚了。这便是我的祝福!”婚礼也随之草草结束。这段感情在开始的时候,就不被众人看好,也难怪夭折的如此之快。
婚后两人如胶似漆,也算恩爱。但是陆小曼挥霍无度,整天只顾玩乐。陆小曼经常因为旧疾疼的死去活来,而徐志摩也是心疼不已。于是介绍了按摩医生翁瑞午,当时翁瑞午独特的按摩手法甚是出名。可是即使如此,也无法缓解陆小曼的疼痛。于是翁瑞午介绍了陆小曼另外一种缓解疼痛的“好法子”——抽烟。本身自制力就差,而且贪恋享受的她,逐渐便染上了这种恶习。白天和翁瑞午躺在烟榻旁吞云吐雾,晚上则和姐妹们参加各种聚会。沉溺于跳舞、打牌、票戏等夜生活的陆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两点才起身。
徐志摩为了使妻子欣喜,就一味迁就她。虽然在口头上常常婉转地告诫陆小曼,但效果不大。最后徐志摩的父亲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不再供粮给徐志摩。曾经对金钱毫无概念的公子哥,这可发了愁。住的是3层楼的豪华住所,每月100银洋的租金,家里佣人众多,有司机、厨师、男仆,还有贴身丫鬟......这些巨额花费使徐志摩入不敷支。应胡适的邀请,徐志摩兼教于北京大学,为了贴补家用,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大夏大学三所大学讲课,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往返,课余还得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不济之时,还倒卖古玩,赚取微薄的利润。
曾经那个风度翩翩的诗人,坚持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风流公子。在不堪的物质压力下,诗才枯竭。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却没有好好珍惜。那个时候的他们,都天真地以为,对方是自己的知己。可是,没有料到,彼此想要的生活却是如此格格不入。
1931年11月17日,徐志摩从北平回到上海,晚上和几个朋友在家中聊天。陆小曼依然是很晚才回家,而且喝得醉眼朦胧。徐志摩脸色略显尴尬,但碍于朋友在场也不好多说什么。第二天,陆小曼叫来翁瑞午,让他当着徐志摩的面给她按摩,随后便面对面一起躺在床上抽烟。徐志摩实在看不下去,等翁瑞午离开后说了她几句,陆小曼的公主脾气,哪听得了重话,操起烟枪就朝徐志摩砸去。烟枪擦眼角飞过,带飞了徐志摩的眼镜。镜片碎了满地,就像再也拼凑不起来的感情。
徐志摩痛苦地悄然离家,到了南京,准备19日乘飞机往北平。但当时心中还是惦记陆小曼的,为了节省开支,找人帮忙改乘了便宜的邮政班机,结果飞机却在济南附近的党家庄失事了。机上连徐志摩共三人,都刚届36岁,无一生还。徐志摩的手脚被烧成焦炭,死状极惨。徐志摩走了,走的如此匆忙,令人猝不及防。“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的遗体从济南运回上海后,陆小曼见到了现场唯一的一件遗物:一幅山水画长卷。这幅画是陆小曼于1931年春创作的,堪称陆小曼早期的代表作。只因手卷放在铁箧中,故物未殉人。陆小曼看着这张画卷,想到徐志摩的种种好处,泪水涟涟,百感交集。陆小曼才从她的任性中清醒过来,但一切似乎已经太晚。那个容忍她,爱她,处处让着她迁就她的徐志摩已经走了。从此,陆小曼再也不出现在盛大的舞会或公开场所,日日呆在家中读书写字,素服示人。世上再无诗人徐志摩,上海再无名媛陆小曼。
两个人在一起,合拍不合拍很重要。所谓的门当户对不一定是指物质上的,而是指两个人有着相似的成长经历,相似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为了相似的目标而并肩同行。婚姻不是诗句,不是你情我愿说句我爱你,理想主义地过一辈子就行了。婚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即使我容颜老去,你也爱我依旧。如果你没钱,我也愿意和你吃着粗茶淡饭守望相依。喜欢是遇见生命中犹如光一般的人,然后疯狂的追逐像不可一世的倔强。而爱情则需要苦心经营,等到风景都看透,我也愿意陪你看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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