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考古学会会徽征集公告

征文网 2020年12月11日综合类征稿评论736 阅读2209字

陕西省考古学会(英文为:Society for Shaanxi Provincial  Archaeology),是陕西省所辖区域文物考古工作者组成的群众性、非盈利性学术团体。旨在团结陕西省内广大考古工作者和文博爱好者,开展学术活动,促进考古学研究和考古事业的发展,为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

为充分展现陕西省考古学会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会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学会影响力,现面向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征集陕西省考古学会会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和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凡有意进行学会会徽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陕西省考古学会的宗旨和主要职责。

2.图案简洁、色彩明快、形象鲜明,富有时代特征和艺术美感。

3.设计稿尺寸限用A4纸,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电脑制作的请提交电子稿) ,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须附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三、征集作品提交方式和要求

1.征集活动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

2.征集作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邮寄两种方式提交,并应包含下述全部材料和信息:

(1)应征作品及其说明。

(2)设计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简介(100字左右) 、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陕西省考古学会会徽征集活动承诺书》。应征者为个人或团队的,由应征者本人或该团队所有成员签署承诺书;应征者为法人单位的,由单位法人签署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电子邮件主题栏或信封左下角注明“会徽征集”字样。

四、评选方式与奖励

1.专家组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6份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提交陕西省考古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评审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终确定陕西省考古学会会徽。

3.陕西省考古学会对入围作品颁发奖金、证书,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4.入围作品知识产权归属陕西省考古学会。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作品的制作及邮寄等费用自理。

3.来稿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作品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冯  丹

2.联系电话:029- 62520116

3.邮箱: 719217400@qq.com

4.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乐游路31号陕西省考古学会秘书处

附:

陕西省考古学会会徽征集活动承诺书

作为陕西省考古学会会徽(以下称“会徽”)的应征者(以下称“承诺人”),己经完全了解并同意《陕西省考古学会会徽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参加会徽征集活动,并自愿向陕西省考古学会(以下简称“考古学会”)作出以下承诺:

1.提交的应征作品是本人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2.应征作品不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或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亦不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己有作品而产生的成果。

3.如应征作品属于前款规定的侵权作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

4.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承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下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5.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承诺人除向考古学会提交应征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本应征作品,亦不会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本应征作品。

6.确认应征作品是受考古学会委托而创作的,一旦入选,该作品的著作权归陕西省考古学会独家享有。承诺人充分认识到考古学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表权;

(3)修改权;

(5)保护作品完整权;

(7)复制权;

(9)发行权;

(11)出租权;

(12)展览权;

(14)表演权;

(2)放映权;

(4)广播权;

(6)信息网络传播权;

(8)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3)汇编权;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7.承诺人确认,考古学会有权以任何方式行使前款规定的各项著作权,亦有权许可他人行使或者全部/部分转让前款第(四)项至第(十六)项规定的权利。

8.承诺人同意考古学会在使用入选作品时,可以不指明该作品的名称和作者。

9.承诺人同意考古学会有权对入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承诺人的同意。

10.承诺人同意,考古学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入选作品,未经考古学会同意,包括承诺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应征作品。

11.承诺人确认,考古学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热作学会所有。

12.承诺人确认,考古学会除支付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奖金外,将不再向承诺人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13.承诺人同意,承诺人向考古学会提交的应征作品将不退稿,包括承诺人被考古学会取消应征资格的情况下。

14.承诺人同意,陕西省考古学会会徽征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征集公告》、本承诺书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承诺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诺人都不会撤销本承诺书。

16.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后生效。

承诺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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