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杂志投稿的基本要求讲解
想要在《》上进行投稿,总是会有很多严格要求的,它是在1986年正式创办的,它主要是由我国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关于类专业学术期刊。下面小编就来和详细的讲解一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投稿的标准格式要求。
一、投稿要求
(一)来稿应具有学术性、理论性、原创性,切勿一稿多投。本刊不退来稿,三个月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二)来稿篇幅一般在1万至2万字之间,特别优秀论文不在此限,本刊尤为欢迎论证充分、挖掘深刻、极具学术价值的洪钟大吕之作。
(三)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技术处理和删节,不同意者请予以说明。
(四)来稿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均可,电子文档请用Word文件格式投入编辑部信箱,勿寄给编辑个人。
(五)来稿请附中英文的篇名、摘要及关键词。
(六)来稿为基金项目的,应标明论文产出的资助背景,包括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批准号。
(七)来稿应提供作者信息: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二、注释体例
本刊实行注释和参考文献分离制度。注释是对正文中的某一特定内容所进行的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参考文献是作者在正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书目,包括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期刊文章、报纸文章、电子文献等。
(一)注释
一律采用脚注,每页注释单独排序,以圆圈①②③等表示。
(二)参考文献
一律采用尾注,所有参考文献连续排序,以方括号[1][2][3]等表示。
1专著、编著、译著、学位论文、论文集
[1]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398.
[2]杨立新.人身权法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362.
[3][德]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M].吴越,李大雪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2.
[4]石少侠.检察权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法学院,2002.
[5]廖增君.对我国假释制度的思考[A].刑精品集锦[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672.
2期刊文章
赵秉志.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刑法解释关系论[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
3报纸文章
胡添翼.个体户减少的另类解读[N].新京报,2006-12-21.
4电子文献
马明亮.争议的妥协——协商性司法在中国的兴起[EB/OL].
(三)外文参考文献
提供作者姓名、论著名称、出版地、出版机构、出版时间、页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欢迎中外学人投稿,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见封三。
本刊所刊载文章中的观点均属于作者本人,并不必然反映编辑部或其他机构、个人的观点。
本刊已加入《中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作者如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上述出版物,请在来稿时说明。
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符号为四角正方括号,如[1][2][3]等。
(二)作者需注明作者单位、职称或者职务、研究方向。
(三)如系项目成果,需注明立项时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四)引文资料为作者本人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得使用“拙文”等谦词。
(五)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六)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同前注[x],第×页。”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注,第×页。”
(七)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二、注释例
(一)著作类
[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6页。
(二)论文类
[2]杨立新:《民法总则新规则对编修民法分则各编的影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第9页。
[3]廖增君:《对我国假释制度的思考》,《刑法学研究精品集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72页。
(三)译作类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69页。
(四)报纸类
[5]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版。
(五)古籍类
[6]《史记·李斯列传》,《史记》第八十七卷。
(六)外文类
遵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河池学院学报》投稿的格式要求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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