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凤凰楼”诗词、楹联书法作品的启事

2015年乌兰察布市面向全社会征集了“凤凰楼”诗词、楹联,经过组织专家认真评选,现已分别评选出诗词、楹联一、二、三等奖及入围作品。为了展示这些佳作,并举办“凤凰楼”诗歌、楹联书法展览和出版“凤凰楼”诗词、楹联、书法作品集,现向全社会征集“凤凰楼”诗词、楹联书法作品。

一、征集内容

此次征集书法作品的内容为“凤凰楼”诗词、楹联征集活动中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作品和特邀6人的诗词、楹联(见乌兰察布市文化研究促进会网站),其他内容不在此次征集范围。

二、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一律竖式,书体不限,无需装裱,投稿数量不限。

2、书写时,必须写明所写诗词或楹联的撰写者姓名。

3、本次征集活动不退稿,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处置权等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对所有来稿,征集

单位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4、请作者在每件书法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相同)和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退休单位)、通信地址、邮编和手机号码。

三、征集时间

从本征集启事发出时间始,到2016年7月15日止。

四、作品寄送

投稿作品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寄出,也可送达。收件人地址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党政大楼325室或534室。联系人:王兴,电话15848432220;苏和,电话:0474—8320986,18947418342。

五、作品应用

1、本次征稿结束后,征集单位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和入展作品若干。并在乌兰察布市文化研究促进会网站公布。

2、获奖作者将获得获奖证书、乌兰察布市博物馆收藏证书、纪念品和《凤凰楼诗词楹联书法作品集》。入展作品将给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届时,还将邀请获奖者参加“凤凰楼”诗词、楹联书法作品展览开展式,参观集宁区“三山一河”建设工程和辉腾锡勒风电场。

3、征集单位将与有关部门在8月份联合举办“凤凰楼”诗词、楹联书法展览,展览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

4、获奖作品和部分入展作品将在乌兰察布市的凤凰楼和紫云阁内永久展出。

5、征集单位将出版发行《凤凰楼诗词楹联书法作品集》,获奖作品将被收集在作品集中。

乌兰察布市文化研究促进会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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