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镇江市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经30载春秋,我市在名城保护和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为进一步凝聚热爱、保护和建设名城的共识,推动优秀历史文化融入当代社会,用文明的力量助推发展进步,镇江市政协文史委、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镇江日报特联合举办“我与名城三十年”征文活动。来稿将择优在《镇江日报》刊登,部分作品还将编入《镇江文史资料》专辑。
征文内容:
征文可以追记当年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动人往事,也可以叙述镇江多年来有关名城保护、研究、宣传和教育等工作的突出业绩;可以记述文物保护成果促进发展、滋养心灵、惠及百姓的生动实例,也可抒发您与这座文化名城的不解情缘及美好展望。总之须以镇江被命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十年为主题,以纪实性文章为主,内容真实,言之有物,也可附相关图片,老照片更佳。字数在1500字以内为宜。
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投稿方式:
稿件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征文专用信箱mczj30@163.com,或寄至镇江市中山东路4号镇江日报周刊编辑部收,邮编212000。投稿须注明“我与名城征文”字样,并留有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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