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传承和弘扬中国诗歌文化,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特此举办第二届“周浦杯”全国诗歌征文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二)主办单位 :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浦东新区作家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浦东新区周浦镇文化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作家协会浦东诗社
二、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三、征文对象
全国作家诗人和文学爱好者
四、征文内容
主要内容 :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党成立100周年两个重大时间节点,开展重点文学创作,积极创作生动展现新时代党的担当作为,生动展现新时代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生动展现新时代祖国大地新貌新颜的诗歌作品。以优秀的笔触记录火热的现实生活和时代发展的脚步,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记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壮阔美丽风景等内容,富有真情美感,语言凝练,抒情、记事、记人、咏物均可。
五、征文要求:
1、作品体裁以自由现代诗为主,要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行数不超过40行(不接受组诗投稿,每人限投2首)。
2、作品要求和原则,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网络平台上发表过,如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文责自负。
3、来稿作品均被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尊重作者署名权的前提下,允许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编辑、结集出版,或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不另付稿酬。
4、来稿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地址(含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含手机号)。
5、作品文档具体格式为:标题用四号字体;加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排版;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固定值为28磅。
6、投稿方式 :征文大赛采用网络投稿,参赛作品以附件形式提交:文件名称格式为(周浦杯+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投稿邮箱yanzhiming201105@163.com
六、评比与奖项设置
1、作品评选:邀请全国著名诗人、诗评家组成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隐名终评。
2、评比时间:2021年1月
3、奖项设置:本次诗歌征文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励3000元;
一等奖2名,分别奖励2000元;
二等奖3名,分别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分别奖励500元;
优胜奖10名,分别奖励300元;
入围奖若干名,分别奖励200元。
获奖者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
征文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属诗歌征文大赛组委会
第二届“周浦杯”全国诗歌征文大赛组委
2020年10月
公众号:pcren_cn(长按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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