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届举办的“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得到了世界近20个国家和地区华语诗人的积极响应,对于激活中华诗词的时代能量,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进一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催生更多诗词精品,为时代立传,为人民放歌,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用美丽的中国文字演绎中华雄风、盛世气象,继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举办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并于2020年9月12日在中国现代文学馆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国学院
二、承办单位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三、协办单位
中国楹联学会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必须原创,且未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未获过任何奖项的诗词作品。
2.风格题材不限,要求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富有正能量。
3.体裁限格律诗词。新韵、旧韵不限,但不能混用;用新韵者请标注“新韵”;词的上下阙需要换行,如果并序需要注明;投稿作品每人1—3首,组诗最多不超过3首,多投无效。
4.海内外所有诗家及诗词爱好者均可投稿。
5.投稿人需保证所填写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附地址及电话;投稿必须使用真实姓名。
6.凡发现抄袭或被举报抄袭,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取消参赛资格。
7.本次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8.著作权声明:凡参赛作品一经投稿,且经组委会选定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组委会。组委会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9.参赛者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10.截稿日期:2021年2月28日。
五、投稿方式
【邮箱投稿】请发送至征集专用邮箱:834719009@qq.com,并在“主题”栏注明“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字样。投稿内容需包含:①参赛作品②作者姓名③联系电话④通讯地址⑤常用电子邮箱⑥5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参赛作品一经投稿,无法撤销或再修改,请投稿人投递最终参赛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税前)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0元(税前)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税前)
优秀奖90名,奖金各1000元(税前)
佳作奖200名,奖金各300元(税前)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组委会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凭身份证件、获奖作品承诺书领取)。
七、评 审
1.组委会将邀请中华诗词名家组成评审团,评审结果将权威发布。届时举行颁奖仪式,将邀请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出席。
2. 本次活动将对参赛作品严格实行匿名编号评审,唯以作品质量为宗,评审过程在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下进行,确保活动的纯粹性、公正性、公平性(顾问、评委、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参与评奖,作为特邀作品载入《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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