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梦”长篇文学作品征文活动的通知
鲁作联〔2016〕1号
各市、各大企业党委宣传部、文联(作协),北方陆军政治工作部文艺创作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要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宣传部、省作家协会自201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国梦”主题文学征文活动。在圆满完成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作品征集的基础上,省委宣传部、省作家协会决定继续开展长篇文学作品征文活动。
一、活动宗旨
开展“中国梦”主题文学征文活动,旨在通过征集优秀的文学作品,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把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出来,把人们追梦的奋斗表现出来,推动中国梦入脑、入心,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长篇小说和长篇报告文学。
2、作品要求:必须是山东作家原创的、尚未发表出版或2014年1月1日以后发表出版的长篇文学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一要注重思想性。以中国梦为主题,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二要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讲述人们寻梦追梦的奋斗历程,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感悟认同社会主流价值,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三、工作安排
1、截止日期:2016年4月30日。
2、此次征文采取个人投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各单位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选、群众推介、网络投票等方式,在2016年4月30日底前完成作品推荐工作。每个市、单位推荐长篇作品5部,个人也可直接投稿。
3、本次“中国梦”主题文学征文活动长篇小说和长篇报告文学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奖金。设优秀奖若干名,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四、征文报送
推荐征文可报送山东省“中国梦”主题文学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为方便专家评审,无论是已经发表出版的和尚未发表出版都请同时报送电子版作品。
地址:济南市舜玉路40号
邮编:250002
联系人:王市龙
联系电话:0531-82867211
电子邮箱:zhongguomeng72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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