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征文启事

征文网 2020年6月10日有奖征文评论5,038 阅读21932字

全国各地农民诗社、各地农民诗人:

咸宁市是全国唯一的“中国汉族民间叙事长歌之乡”,横沟桥镇是咸宁最活跃的农民诗歌小镇,荣获“中华诗词之乡”和“中国楹联文化镇”称号,2019年我们成功举办“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积极推动咸宁“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抒写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咸宁生态旅游文化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现面向全国各地农民诗社和各地农民诗人征稿

一、活动主题

第二届“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湖北省作家协会

咸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人民政府

业务指导单位:

湖北省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

承办单位:

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农民诗社

协办单位:

《乡土作家》

三、组织架构

1、组委会名单

顾 问(特聘):

刘醒龙 湖北省文联主席,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总策划(特聘):

闫英姿 咸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策 划:

王胜弘(特聘) 咸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二级巡视员

吴 波(特聘) 咸宁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李 专 咸宁市文联党组书记、市作协主席

黄 文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 望 咸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主任:

刘智毅 咸宁市政协副主席、市文联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丁敬文 咸宁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忠军 咸宁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慧华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威 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

丁敬文 咸宁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办公室副主任:

王 玫 咸宁市文联四级调研员

周巧荣 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人大主席

办公室成员:

张 丹、曹 丹、余琲琲、刘 平、刘启善、方昌华、郑安国、赵 林

2、评审委员会名单

评审委员会主任:

张执浩 湖北省作协副主席、省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主任、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黄金辉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会长

评审委员会下设新诗组和旧体诗组,分初评和终评两轮评选。

四、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为农民,身份认定标准为身份证上住址为乡镇及以下。

五、征稿内容及要求

1、以“三农”题材为征稿范围,以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和“庆丰收、迎小康”为重点。

2、征稿体裁为新诗(含散文诗) 和旧体诗词(须合格律),每人最多不超过3首。

3、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首发作品,禁止套作与抄袭。对于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的作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4、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和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5、参赛者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简介(100字以内)、身份证照片、通信地址和电话,与稿件同时报送至指定邮箱,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不支付稿酬。

六、奖项设置

新诗、旧体诗分两组设奖,每组奖项相同,税费由咸宁市文联承担。

一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税后),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后),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税后),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税后),获奖证书。

组织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税后),获奖证书。组织奖的颁奖对象为农民诗社(含乡镇及以下诗歌组织)。

七、活动程序

(一)宣传发动(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由第二届“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新闻发布会、文件、全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在全国营造良好氛围。

(二)作品征集(2020年6月16日—8月16日)

采取农民诗社(含乡镇及以下诗歌组织)推荐投稿和个人投稿相结合的方式。

(三)专家评审(2020年8月17日—8月31日)

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专家学者、诗评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的初评和终评,评委和特邀作品不参与评奖。

(四)公开公示(2020年9月1日—9月10日)

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

(五)颁奖典礼(2020年9月11日—9月30日)

按照咸宁市第三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总体部署,邀请获奖作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第二届“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颁奖典礼,获奖作者往返交通费按实际费用凭票报销,最高不超过高铁票二等座标准。

七、征稿方式

征文办设在咸宁市文联,投稿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投稿信箱707769102@qq.com。

第二届“美丽中国·乡村振兴”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组委会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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