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杂病论·伤寒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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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     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     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     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复大寒;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     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九月十月,寒气尚微,为病则轻;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严,为病则重;正月二月,寒渐将解,为病亦轻。此以冬时不调,适有伤寒之人,即为病也。     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曰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     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是故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阴阳交易,人变病焉。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     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侠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府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此三经皆受病,己入于府,可下而已。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藏六府皆受病,则荣卫不行,府藏不通,则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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