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八岁离开家乡,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和父母道别,也是第一次投入陌生的大环境里找理想。当被一大片普通话包围的时候,我知道离家已远,想听听母亲的叨唠都有些奢侈了。
那时太年轻,在一些由陌生变得熟悉,又从熟悉变得陌生的人的面前,总会将乡音掩藏。我的床头有一本小学生新华字典,用它来攻克普通话。普通话好听,又体面。这个语种没错,一个少年的虚荣也不为过,只是太急于捕捉浮华的风景。那时怎能不读书呢,我常常懊恼地想,为什么将大把光阴用在莫须有的事物上?
我的小租房里堆了一箱子流行歌磁带,录音机成了贴身的伙伴,我梦想着当一名歌手。今日想来,那时太茫然,多可怜。也许每个年轻人都有过一段迷惑的时光,没能力自省,执着而孤独。现实斑斓荟萃,理想天马行空。再见了我的青春,那不再复返的美丽和忧伤。
提起爱情,摸摸口袋,就亵渎了爱情,人间太穷,没有太多浪漫。那个湖南女孩像是懂得魔法,牵着我的魂儿,食欲减弱,智力下降,再摸摸口袋,只剩下一个人的相思。一个不敢触碰恋爱的男孩注定离爱情很远,直到一天,他将意气风发嫁给平淡的生活。
过年了,满世界的风尘仆仆,将我难以启齿的成绩卷回家乡。一脚踏进家门,好像又回到了原点,寂寞的乡村,还是那样荒凉。一些背着行囊归来的游子畅谈外面世界的精彩,一语带过的才是漫长的无奈。
许多年过去,回家越来越是一个难题。当别人言谈流露富足的模样、幸福指数在不断上升的时候,当我除了给自己心灵安上一层包裹再也融入不到主流的时候,我知道乡音变了。这是一场记忆的拆迁,迅速得让人来不及适应,没办法躲过。
孩子们在村小学也讲起了普通话。当我用融入血液之中的语言与我的孩子交流时,他们总会揪出几处“错误”。是的,方言离书本太远,离家乡也不近乎了,它似乎迷失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我们于是变的很会遗忘,很会追赶。那些在郎朗书声中蠢蠢欲试的孩子们,未来太灿烂了,谁也不能阻挡一双双探出去的目光。
乡音,是软语,是留给一个人失落惆怅时品尝的。人太想家,是累了。当繁华落尽,最先想到的是老家屋檐下孤独的身影。母亲唤儿声时常散落在他乡梦里,洇湿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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