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即高歌失即休
-记T同学
喜怒不形于色,是人们对城府很深之人的印象。我们认可城府很深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虽然并不一定喜欢,因为在这些领域里城府不深,是站不稳脚跟的。我们又不喜欢城府太深的朋友,总好象心交不透、话说不明白。我们高中同学T,则是一个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的性情中人。所以他虽然从警校毕业后一直就是公务员,但性情使然,他的朋友很多,交际很广,仕途却平平。
从学生时代他就不会装深沉,他学会了新东西,比如说一首歌或一首诗或一套少林拳,他会马上唱给别人、朗诵给别人,演练给别人,而且声情并茂,唱念做打,一丝不苟,只要给他个舞台,他就要淋漓尽致地表现。他不是甘于寂寞的人,即使报考警校,也是因为橄榄绿的警服更为招人注目,更显男儿本色。毕业之初,他忠于职守,勇制流氓,曾上过报纸,被公开宣传过的,这在同学中也是罕见的,
当T情绪好时,他手舞之、足蹈之,眉眼间都带笑,遇见谁都愿意调侃几句;当T情绪低落时,他唉其声、叹其气,没精打采,甚至声泪俱下也是有的。
T渴望做个成功人士,并为之拼搏努力,边贸火爆时,政府有一段时间允许在职人员创业,为了做成一笔买卖,他竭尽全力,四处联络。为此也花了不少心思,付了不少“学费”,幸运女神没有光顾,家庭却发生了经济危机。
实现经济腾飞未果,他在事业上追求的进步也十分艰难,虽不舍得离开公安队伍,但也在内部颇换了几个岗位,始终没有适当的位置发挥自己的才能。
逐渐由于生活变化, T的经济条件有了改善,他开朗豪爽的性格有了进一步的施展空间。乔迁之喜,把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和单位同事聚到一起高歌痛饮,甚至请到了俄罗斯的朋友助兴。本来在校(中学、大学)时候,他一直是学的英语,毕业后,回边境的家乡工作,接触俄罗斯人的机会多,蕴藏的商机也多,大概也想起当年他要当导游的初衷,他又自学了俄语,时不时就溜达出来几句,据通俄语的同学说,很是地道,俄语歌也唱得有滋有味。兴奋起来,他唱罢中文唱俄文,颂完唐诗背宋词,偏喜欢长的,煽情的,悲壮的,歌如《霸王别姬》,诗词如李白的《将进酒》、《梦游天姥吟留别》和毛泽东的诗词等。
他的心里不会把喜怒埋藏得太深,即使有不便对人言说的秘密,他也不会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往主动告诉别人,“有一件事,使我很不高兴,但现在跟谁也不能提。”并呈现出对应的浓重的感情色彩。
没有他的聚会,不会太热闹;有了他的聚会,酒喝得即使不多,气氛也一样能热烈。他的豪爽不在酒上,他只喝啤酒,不喝白酒。在酒桌上,他虽然不太劝酒,却从来不会安静,脚下像安了弹簧,总是最爱说爱唱的一个,尤其是有了女士,若女士非常漂亮,更是他一逞歌喉或施展花言巧语发“的瑟”的机会。他会即席赞美女士的风采,会献歌献诗,会跳起舞,会套近乎地叫一声“老儿妹儿”,会讨要电话号码,散场后会殷勤地开车送女士回家。但也只是逢场过一下嘴瘾,逗一下趣,绝不至于真去纠缠,想一亲芳泽的。
T想成为生活中的重要人物,为此也愿意大包大揽许诺别人办一些事,倒不是为了回报,其实是出于侠义心肠。正如他喜欢的格言:“以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他的身上洋溢着无限的青春活力。
如果用一种哲学来诠释T的行为、道德,最恰当的、最契合的莫过于个性非常张扬的德国哲学家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中的思想了:
“从前你有许多热情,而你称它们为恶。但是现在你只有你的道德,它们是从热情里诞生的。
你曾把你最高的目的放在这些热情里;所以它们变成了你的道德与快乐。
你纵属于多怒者的、肉欲者的,溺信者的,或睚眦必报者的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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