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时间与地点有着明显的差别,威胁过狄更斯与巴尔扎克的势力——战争及关于战争的谣传,经济生活的剧烈改组、金钱、权力和威信从一个社会阶级转移到另一个社会阶级;迅速的技术变化和人口统计学的变化——其中许多同样是苦恼着福克纳的势力。福克纳知道,“任何事情不管似乎怎么漂亮,它不能持久,因为它一旦停止,放弃了运动,那就是死亡。”他也知道,每一个时代都是杂七杂八的一个袋。在这个消逝着的世界里,他既看见了宏伟庄严(“绚烂美好的事情,那是人们过去的一部分,”但这些事情的“变化必然是灭亡”),而且也看见了残忍(为了使大地长出某些东西,可以为了“赢利”而出卖,宁愿去奴役一个民族和毁坏旷野。)在正在显现出的世界里,他既看见了粗俗下流(“斯诺普斯的企图是相当卑鄙的,他光想赚钱,并不考虑怎么个挣法”),也看到了力量(甚至他厌恶其所采取的方式,他也羡慕力量)。因此他的想法是分歧的,他开始用华丽的词藻不仅将他周围的复杂社会调和了起来,而且也把他自己对这个社会的复杂的反映带上温和的色彩。他的进取心规模宏伟(他把重点放在自己正在创造的这个王国上),表明他的语言艺术的力量甚至可胜过最具挑衅性的社会和历史的现实。他需要他正在塑造的这个社会具有他所知道的这个社会的突出特点,一切令人惊叹的和具有威吓性的性质;它的宏伟和无情、它的粗俗与力量,这正是因为他要精通和唤起它。这个社会对于他随时都似乎既是熟悉,又是其他什么,既有吸引力,又具威胁性;他的目的既是地方性的,又是特别大的。似乎他已决心将其改变,以便使其完全成为他自己的。他要的正好是全部财产(威廉·福克纳是唯一的所有者和业主)和全部技巧(“因此我创造了我自己的宇宙。我可以不仅在空间而且也在时间上象上帝,感动这些人”)。
一定的希望与大的需要齐头并进,福克纳非常紧张地工作着。他在写作中,人物、家庭和团体开始激增,在非常激动的发现中,他的想象力开始从一种可能性跳到另一种可能性,场景与情节也以同样的速度成若干倍地增加着。分开来说,他的一些计划包含繁多。总起来说,他们代表着他对作为一个资源的他的领域的一项令人惊讶的发现,他把这叫做想象方法的“升华”和他在创作上的神话王国。“我发现,”他后来回忆说,“我自己的邮票大小的乡土是值得写的,我一辈子部写不完。为了将实际情况升华为虚构的小说,我完全有自由运用我的才华,使其达到顶峰。它开辟了其他种族的一个全矿,因此我创造了我自己的一个完整的体系。”很久以来,福克纳就讲到了他的王国,似乎这个王国浮现在他的心中,有其一个已知的地点,具有自己的历史和发展过程。因为它的每一部分都含有其余的所有部分的意思,它往往有着他尚未记录过的人物和惊险活动,还有着他尚未充分探究的一些角落。假若一方面它构成了一个世界,他是这个世界唯一合格的主人,那么另一方面,它却包含着许许多多内容,甚至他也不能加以穷尽。
福克纳本着急于攀登高峰的思想,放弃了《亚伯拉罕父亲》的写作,以便集中力量写《坟墓中的旗帜》。在写这本书时,他发现了他所听到的、看见过的和感觉到的一切东西,并且立即想到现有的材料如下:那既应咒诅又是光荣的幽暗的往夕的思想;各抱偏见的人们和家庭;几个相纠缠和命中注定的祖先和后裔;两个相互纠缠和命中注定的种族;两个互相纠缠和命运注定的男女。一九二七年夏,他回到了帕斯卡哥拉,他在那里非常激动地继续进行写作。一九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即他满三十岁后的第四天,他写完了他的小说。一年前,在这同一个地方,他写完了《蚊群》。《坟墓中的旗帜》是将近六百页的一部书稿,它需作某些修改。但他是愉快的,而且具有信心。他给巴马姑祖母写信,她是老上校的最小的闺女和他最喜欢的亲属。他在信中说,他的书写完了,他要回奥克斯福,花一个月时间油漆招牌。他给霍拉斯。李渥内特写信说,他已经“写完这本书’,他需要一笔预付稿费,“以便为了生物学研究,继续与一个小姐作考察旅行。”他认为,任何出版商都会知道他那一年已经写了这本最好的书,他已经给这本书取了书名,任何人不能改动。他正在为这本书设计封面。
它终于用两种形式出版,即《萨多里斯》和《坟墓中的旗帜》。福克纳的第三部小说是一部有瑕疵的书。可是它在他的事业中仍然占着关键地位,这有两个原因:因为他以前的著作没有显示出来:这部著作标志着,他是作为一个具有巨大创造力的作家出现了。如他曾经讲的,这部著作包含着他的“经外书”的萌芽。它包含着的前途的希望和它显示出的伟大是他要从事的事业的方向,此外,由于它在出版中遇到的遭遇,它改变了他作为一个作家的生活。假若《坟墓中的旗帜》很快被接受和出版,福克纳大约会回到《亚伯拉罕父亲》中去,几乎肯定不会去写他所作的事情,即写作《声音与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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