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已经十岁了,他的爸妈是在11年前结婚的。那时我还小,所以对于堂兄堂嫂的婚礼的记忆并不清晰。但是那场婚宴上的狗肉却是使我久久的不能忘怀。
天上龙肉滑,地上驴肉鲜。君若欲寻香,狗肉锅里藏。龙肉不知道有谁吃过,想必是没有的,之所以说它的肉滑,大概是因为蛇羹的妙处吧。驴肉的味道,吃过的人是都知道的,能够跟龙肉相提并论,它的滋味也自然是极佳的。不过前两者毕竟是少有的,能够经常吃到的最美味的肉类,还是当属狗肉为第一。
在某些粤语地区,狗肉也被叫做“三六香肉”,三六相加就是九,九在粤语里和狗是同音的,这说的就是狗肉的香。狗肉的香也是获得了人民大众的公认的,自古便有“天上的飞禽,香不过鹌鹑;地上的走兽,香不过狗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等多种说法。
不过想要吃到狗肉,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目前中国其实并没有专门的大型养狗场,所以没有大量贩卖的狗肉来源。其次,中国城市里的狗大部分价格昂贵,实在不知道做成狗肉汤之后要标什么价格(大量贩卖的情况下)。第三,价格低廉的狗主要集中在农村里。但是农村里的狗是更加的不能吃的。
中国的农村自古以来就有养狗的风俗,无他,防贼尔。甚至有些时候狗也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发生了什么打架斗殴或者强盗劫掠的事件,有时候,狗能起到中年壮汉都起不到的作用。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的三大绝招毕竟不是独家专有,大部分的四肢健全的野外肉食动物都会这三招。
历史考据与科学研究协力证明了狗是人类在一万多年前从狼驯化而来的。所以狗的血脉中也是有着这种自远古流传下来的杀伤本能的。狗的作用也就决定了狗的家庭地位——虽然不高,但是绝对不能缺少——进入一个家庭之后就几乎不会再被排斥出去的特殊存在。在现代社会的某些城市,狗甚至已经真真正正的成为了法律保护的家庭中的一份子,列入人类家庭的户口本中。
狗肉不能吃的另一个原因则是狗的通人性,小时候住在农村,家里也养狗。前前后后共计也有好几只。记事起知道的也有四条。第一条在他行使防贼的天生使命的时候,不幸的被毒死了。那件事情,让我尤其的不喜欢改革开放了——人们富有了,也堕落了。第二条狗跟着父亲跑生意的时候没有再回来。父亲也就又一次的改行了。第三条狗是怎么来的我不清楚,然而他确实陪我度过了整个童年的。第四条狗是我在路边捡的,捡了一窝,有七八只,留下了一只,其他的都送了人。三狗叫做花花,因为他的长相大概是斑点犬的样子。第四条狗叫小黑,虽然他长大之后,身上的毛发渐渐的变成了金色、棕色。但我还是一直坚定的叫他小黑,因为他是我捡来的缘故,他的名字也就确定了。
小孩子一个人走在村子里,身边跟着两条狗是无比威武的事情。更何况,两条狗的护卫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比大人的陪伴更强大的。所以这两条狗也是我的朋友和忠心的扈从。我时常有为他们做传记的冲动,然而却是不能。十年前举家迁居郑州的时候,花花和小黑都送给了舅母家。后来母亲从老家回郑的时候告诉我花花老死了。那是我的心情是怎样的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是那次之后我回了老家一次,特意回去看了小黑。那是我十年间仅有的两次返乡之一(还有一次是高考之后的春节,另一个堂兄结婚)。
听说为大堂兄的婚宴提供狗肉的狗肉铺关张了。不禁为之叹惋,但又不觉得惊奇。没有谁愿意卖狗的。不管是城里人的“宝贝姑娘、儿子”,还是乡下的土狗。虽然狗肉真的很香。
在空间里发了一条说说,说自己想吃狗肉了。回复是千篇一律的指责,而我则只是笑一笑。狗肉香,不许吃啊!
公众号:pcren_cn(长按复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