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馆
原来北京有好些小酒馆儿,就是在破“四旧”的文革时也没有完全消失。它们分布在大街和胡同里,随着铺面房价格的上涨和胡同大量被拆除,以及人们生活方式和习惯的变化,这些既失去天时地利又没了人和的酒馆迅速消失了。
小酒馆儿早先多是大酒缸,多半是善于经营的山西人开的,一两间的门脸儿,柜台上预备些常有的和应时的凉菜,白酒(烧酒)就存在半埋进地下的大缸里,据说缸底因常年存酒而有淤泥,使酒有特殊的香味。缸上覆红漆厚木盖子,兼做酒桌,酒客坐白茬木凳据缸而饮。解放后酒属专营,不能私造,大酒缸也就不再以缸存酒,故而代以方桌,酒菜也有所变化,大酒缸成了纯粹的小酒馆,但大酒缸的三昧依然。
我印象较深的小酒馆儿有两家,一家在交道口南路东,圆恩寺胡同斜对过儿,附近居民因其店门颜色称之为“黄门”。我父母家住北吉祥胡同,星期天从姥姥家去父母家,有时候发我和我弟弟去黄门买点粉肠蒜肠开花豆之类,好象还用暖壶买过啤酒。另一家在银锭桥,就在下桥往北烟袋斜街西口,门朝南正对着银锭桥,这家小酒馆儿被老街坊们叫做“小铺儿”,这是因为它的面积确实小,同时它东边隔俩门还有一家较大的副食品商店(附近居民叫它“合作社”),卖菜肉蛋和各种副食品以及简单的日用品,而小酒馆儿虽兼卖简单的副食品,货却不如副食店齐全,故名小铺儿。此外,我在新街口、鼓楼后头也见过这样的小酒馆儿,但没有这两家印象深,特别是小铺儿。
小铺儿不大,面积要比黄门小不少,黄门是专门的酒馆,虽然兼卖些儿童小食品,但却没有副食品之类,因此屋里能放下四、五张桌子,而小铺儿的东墙是一拉溜的货架和柜台,出售凭副食本供应的副食品、油盐酱油醋和酱菜以及儿童食品,夏天兼卖冰棍儿,因此只有两张桌子,且贴着西墙放,只能三面坐人,撑死了也就能招待十来位酒客。小铺儿只有三位伙计(应该叫售货员),都是五十岁上下的老派儿买卖人,因为年纪不小,动作没那么麻利,但仍可以静若处子动如脱兔比喻。他们和多数据桌喝酒的酒客是熟人,喝酒的进门柜台前一站,伙计的酒已经斟上了,不用等着吩咐也差不大离儿。据老人们说,小铺儿早先就是家小酒馆儿,而它东边的副食店原本是家菜床子(老北京对蔬菜店的称呼),后来这两家店都公私合营成了集体所有制,原来的铺面设备连同掌柜的带伙计都归了公。
小酒馆儿里面大同小异,进门迎面是个小柜台,作用相当于现在的玻璃吧台,柜台里放着几个与放酒提子一样的大方搪瓷托盘,每个托盘里放几种酒菜。好些文章记载,大酒缸出售的酒菜多是些煮花生、豆腐干、拌豆腐丝、拌粉皮、芥末墩、香椿豆、玫瑰枣、辣白菜、松花蛋、肉皮冻、老腌鸡子、熏排骨、酥鱼、熏小黄鱼、炸虾之类,有的也卖大葱爆羊肉和炖黄花鱼。不少酒馆还带卖山西刀削面或饺子。我记忆的年代,小铺儿和黄门已没有这么复杂了,酒菜不过是各种灌肠(从最廉价的粉肠到广东香肠)、猪肉制品、开花豆、腌鸭蛋、花生米,和一种称“素虾”的豆制品,小铺儿很少有粉皮、拍黄瓜那类需要简单加工的凉菜,多数酒菜都是现买现称,而柜台里通常放一溜小碟子,里面是事先放好的煮花生、切好的腌鸡子咸鸭蛋和广味香肠等。
小铺儿也卖烟,烟酒不分家。我家没人抽烟,来了客人临时遣个孩子飞奔到小铺儿买包烟。还记得那里有装在铁盒儿里的阿尔巴尼亚烟和以铝管包装的雪茄。小铺儿还卖拆散的烟,一些人平时不抽烟,喝酒时好抽一口,为方便他们把整包烟拆开放在小碟子里,按根卖,而一些兜里银子不够卖整盒烟的人也可以方便地解决嘴巴的需要,至于常抽烟的则不屑于这样。
柜台上放着三个棕色的酒坛子,坛子里的白酒分成三种,价钱是每两一毛、一毛三和一毛七。酒坛子上紧盖着红布包着的盖子,柜台上有个搪瓷托盘,里面放着卖零酒的提子和漏斗,还有一个带刻度的量杯——这是小铺儿财产里唯一有现代化气息的东西。柜台里的货架子上有瓶装的白酒、色(读筛三声)酒,但绝没有高档货。来小酒馆儿喝酒的人没有选择色酒(葡萄酒、青梅酒,还流行过一阵子“佐餐”葡萄酒,实际上是一种酒精和果汁勾兑的酒,上头)的,他们所谓喝酒就是白酒,而带颜色的酒哪里是酒?夏天,在柜台里还有几个类似于煤气罐的钢瓶,是装啤酒的容器。啤酒可以供酒客用塑料杯子(一杯容量是一升,因此杯叫升)喝,附近居民也经常以暖壶或烧水的大壶提回家喝,有时候为了保持冰凉还要买几根冰棍放在里面。柜台上的色酒和价钱较大的整瓶白酒——也不过是二锅头之类,则主要是外售。
小酒馆儿的生意有两种,一是附近居民家里来了客人或平时好喝两口儿的来这里打酒,多数是由孩子拎个瓶子暖壶来完成这个任务,不知那时候为什么好多喝酒的人都喜欢每天现喝现打而不乐意多预备,虽然酒放着也坏不了。我以为这是一种心理在作怪,总觉得每天花两三毛钱打二两比一次花一块多打一斤省钱,无非是多跑两趟,但有孩子代劳,没有跑腿的劳顿又在精神层面上省了钱,双重收获啊。我和我表姐小时候常为我舅舅干这差事,每次都是一两或二两白酒和几毛钱的猪头肉、蒜肠、开花豆。这类喝酒的人,不占酒馆的地方,他们因为不喜欢被人说什么或者是不方便、不习惯到酒馆里喝酒。
我常去小铺儿买东西或者路过小铺儿,那里香肠熟肉和酒精混合的香味对人是一种莫大的诱惑。白天,小铺儿的两张酒桌几乎永远空着,在我的印象中,去小铺儿喝酒的几乎全是四、五十往上的主儿,偶尔在他们中夹杂着一个半个年轻点的。到小酒馆儿喝酒的人,一类是工作了一天准备回家的主儿,先到这里弄两口解解乏,再回家吃饭。这类人多已形成了习惯,以体力劳动者居多,如泥瓦匠和蹬车的,他们工作强度大,汗流得多,每天不喝点浑身皱得慌。另一类人是所谓酒腻子,也是每天必喝的,这些人想起酒就走不动道儿,不一定喝很多——有的根本酒量就不大,喝多了也不会闹大事,但天天得和酒起腻。无论是这两类人里的哪一类,大多数北京人其实都有微词。我住的那一片,有点学问身份以至有大学问大身份的人不少,比如机关干部教书先生乃至溥仪侄子妹夫、故宫的副馆长,但我从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谁去小酒馆泡着。
现在有人以为,老北京的爷儿们没泡过酒馆的不多,甚至把泡酒馆看做是京味文化,这说法有些想当然,今天人们喝点酒已不新鲜,更不会遭到非议,而在当年,常喝酒甚至每天一定要喝的人实属少数。对一般人来说,老辈子留下的观念是烟酒之属为不良习惯,嗜好烟酒不是正经的治家之道,许多人对此不齿。如果没到相当的年龄而嗜烟酒,肯定因被视为“不学好”而被老家儿不容。在当年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教育之下,这种观念更是根深蒂固并为多数人接受,没有哪个人突发奇想跑到小酒馆儿那个嘈杂混乱的环境里喝酒的。自然有刚参加工作的小伙子谗酒喝,但他们一般情况下绝不敢当着父母的面在饭桌上喝酒,当年的家教毕竟比现在严格啊,因此他们宁可找哥儿几个骑车跑到香山八大处山上过瘾,也绝不会在家门口儿的酒馆里找麻烦。当年除了特殊情况,多数人家通常并不喝酒,这和现在许多家庭每饭必酒不同,因为现在的生活条件毕竟不同当年了。
不论今天还是当年,喜欢喝两口都是无可厚非的,口舌之欲,谁也没理由谴责。因此从大酒缸到小酒馆不可能只为贩夫走卒者所垄断,有些文人也喜欢到大酒缸去,有些人还专门文以记之,但这绝不等于老北京人人泡酒馆,更别把泡酒馆当做京味文化的标志。这样说不是有意将酒馆和泡酒馆的人打入什么什么层次,因为个人有个人的习惯喜好,说不上谁一定比谁更好,更别借着贬损人家抬高自己。实际上,酒馆里的气氛是很有意思的,三五酒友相聚小饮,就着小菜品酒,聊聊各自的见闻,虽不是推杯换盏的大热闹,却也能尽兴。有时喝的聊的高兴,吆三喝四面红耳赤,颇使人想到燕赵遗风。偶尔也有提着提包戴着眼镜的人,找个靠墙的位置,拿张《参考消息》边看边饮,不知道心思在酒上还是在天下大事上,那样子十分逍遥,宛如闹事中的大隐。
来小铺儿喝酒的人中大概少有经济十分宽余的,虽然那年头家家的情况差不多,但这些人似乎更窘迫,因为喝酒毕竟是正常吃饭之外的开销,这从他们要的酒和酒菜能看出来。喝白酒用的是一种壁和底都很厚的白粗磁杯子,一杯能装一两多。那年头,对不富裕的人来说,喝酒就是喝酒,酒菜仅仅为了调剂一下味蕾的感受并有利于延长喝酒的时间,差开味儿就行,可不象现在,怎么也得有荤有素三、五个菜,喝酒是为了吃菜。正因为这样,很少见到有要两种以上酒菜的,最多的是小碟装的几片粉肠、猪头肉或一把开花豆加二两或四两白酒,一毛三的白酒卖得最快,其次是一毛的,但据说一毛的太烈,撞脑袋,而一毛七的则贵了点。好象是必须买了酒菜才有资格使用酒桌,有时候酒客买了酒和酒菜,又从自己的兜里摸出个纸包,不过是豆腐干咸菜丝之类。也有些人根本就不瞅桌子凳子,柜台前来两杯,一扬脖儿下去,返身便走,从进门付款喝酒到出门不超过一分钟,那时候和同学议论,以为这是梁山好汉现身。
当年我住的院里,有十多户人家几十口子人,经常喝酒的只有四位,一是一个山东老头,工作是加工铁丝网或用铁丝编笊篱,一位是房管局的瓦匠,这两位天天喝是一辈子的习惯改不了;一位满清正一品魁俊的孙子媳妇,只喝黄酒,据说和慢性病有关系,不是每天必喝,而且每次一杯到一杯半绝不超量;我舅舅是位教师,似乎与酒的嗜好不应该沾边,但他工作的地点远在丰台区几乎挨着房山了,每天搭在路上的时间在五个小时以上,喝酒是为了解乏。每天他到家差不多七、八点种了,酒饭之后看会儿报就睡了。后来结了婚,这习惯也就没了,再后来调动了工作,年岁也大了,一年也不一定喝两回了。总之,我的邻居不论什么职业多大年龄没有一位泡酒馆儿。至于我父亲,在我几十年的记忆中喝酒的次数不多于十次,每次也就是八钱杯的半杯便面若重枣了。直到现在,偶尔见我喝酒,虽不会指责什么,但绝对能看得出老爷子潜意识里的不快。
公众号:pcren_cn(长按复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