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当下语境中,昆德拉小说《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里,主人公托马斯算得上渣男一枚。
他早年曾经结婚,然后发现“自己的思想没有一处不与那婆娘格格不入”就离了婚。他没法影响孩子,前妻又总是阻挠他去探望,他一时冲动决定再也不去了,“为什么他对这个孩子比对其他孩子要有感情得多?”他不接受没有被直觉检验过的感情。
他父母责怪他,他索性把他们全部忘掉。他也不喜欢被催逼和假装的感情,同样,尽管他有好几个情妇,他也从不容留她们在他家过夜,书里说他讨厌半夜在在一个陌生的身体旁醒来,但我想,一个只想拥有“性友谊”的人,恐怕更害怕的是假装温情。
但托马斯未曾遇到抵制,他生活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斯洛伐克,他的情妇之一画家萨宾娜甚至对他这一套极为欣赏,她说:“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
他们是同质者。作为一个具有自由精神的女人,萨宾娜自洽、自足,并不期待一个男人的爱,给自己的生命增光添彩,更不会让他人定义自己的生活。但刺痛她的事还是发生了,托马斯居然爱上了一个名叫特丽莎的姑娘,乡村酒吧女招待,没有读过什么书,这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她原本是托马斯的反面。
电影《风月俏佳人》剧照电影《风月俏佳人》剧照
“她喜欢腋下夹一本书在街上走。这与一百年前花花公子们的华美手杖一样有意义,使她与其他人区别开来。”嗯,也跟当下屡遭诟病的中年男戴手串一样有意义。
特丽莎接受暗示,相信玄机,渴望上进,当她端着酒杯来为托马斯服务时,正好听到贝多芬的音乐,她认为这就是命运的提点——作者不无讽嘲地写道:“尽管贝多芬与屠夫的相遇也是一种有趣的巧合”。
她与托马斯完全是两类人,但是天知道为什么,托马斯爱上了她,当她紧紧攥着他的手,他觉得她就像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在她身边他可以安然入睡。
这种感觉太抒情了,将一件事赋予想象,视为神迹,不正是托马斯所憎恶的媚俗或曰刻奇?我们不能说托马斯背叛了萨宾娜,但他是否背叛了他们共同的世界?
特丽莎不能懂得托马斯的“性友谊”,为之痛苦不已,托马斯苦于她的痛苦,却也不愿为难自己。两个完全不同也不能相互理解的人,抵死纠缠,难分难舍。
这事挺有意思,托马斯没能爱上懂得他的萨宾娜,却爱上了不能懂他的特丽莎,不是说懂得是爱情的基础吗?“黄金万两容易得,知音一个也难求”,这句话有时也是用来说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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