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之心(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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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什么能像令人毛骨悚然的圣歌那样让你感觉亲切如家,琼· 露易丝想。约莫两百名罪人诚挚地请求被抛入拯救灵魂的赤色洪水之中,面对这样一群人,她所有的孤立感都烟消云散了。在向主献唱考珀先生在幻觉中创作的赞美诗注,或宣称是爱鼓舞了她的同时,琼· 露易丝和大家一样心潮澎湃。那股热忱弥漫于形形色色的个体当中,他们每周有一个小时与大家坐在同一条船上。

    她坐在礼堂右侧中间的长椅上,旁边是她的姑姑;她的父亲和芬奇博士并排坐在左侧,从前面数下来的第三排。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坐,对她而言是个谜,但自芬奇博士回到梅科姆后,他们就一直这么坐在一起。没人会把他们认作是兄弟,她心想。他比杰克叔叔年长十岁,真教人难以置信。

    阿迪克斯· 芬奇长得像他母亲;亚历山德拉和约翰· 霍尔· 芬奇长得像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比他弟弟高出一个头,他的脸盘宽阔,五官明晰,有一个高挺的鼻子和一张纤薄的大嘴,但这三个人身上有某种特点表明他们是一家人。杰克叔叔和阿迪克斯头发泛白的地方一样,他们的眼睛很像,琼· 露易丝想,就是这个。她是对的。芬奇家的人都有笔直的剑眉,眼皮都很厚;如果客观地观察他们斜视、仰视或直视前方的样子,会发现梅科姆人所谓的“家族相似性”。

    她的沉思被亨利· 克林顿打断了。他把一个募捐盘传到她后面的那张长椅,等待相应的另一个盘子从她坐的那排传回来。他公然、郑重地朝她眨了眨眼。亚历山德拉看见他像见了鬼似的。亨利和另一位引座员沿中间过道往前走,恭敬地站在圣坛前。

    募捐一完毕,梅科姆镇的循道宗信徒便唱起他们所谓的《荣耀颂》,替代牧师对着募捐盘的祈祷,省去他还需再创作一篇祷词的艰辛——他之前已经发表了三篇健康向上的祷文。从琼· 露易丝最早对教会有记忆以来,梅科姆人唱《荣耀颂》的方式一直是这一种,也只有这一种:

    赞美——上帝——一切——仁爱——的——源头

    这是一种和给牧师送一磅贺礼一样植根于南方循道公会传统的演绎。那个星期日,当琼· 露易丝和全体教徒一无所知地清清喉咙,准备按部就班地出工唱诗时,克莱德· 哈斯金斯太太晴天霹雳似的在风琴上敲出哗啦啦的音:

    赞美上帝一切仁——爱的——源头

    地上生灵当——赞主——恩

    天上万军颂——赞主——名

    赞美圣父圣子——圣——灵!

    大家被搞得一头雾水,这会儿即使坎特伯雷大主教穿着全套华服现身,琼· 露易丝也不会有丝毫惊讶。教徒们都没注意到哈斯金斯太太改变了她毕生的弹奏方式,按以前教授的一贯的唱法,咬牙坚持把《荣耀颂》唱到了底,而哈斯金斯太太则在台前尽情地撒欢,那乐声就像索尔兹伯里大教堂里冒出来的什么气派玩意儿。

    琼· 露易丝首先想到的是赫伯特· 杰姆森精神错乱了。从她记事以来,赫伯特· 杰姆森一直是梅科姆循道宗教会的音乐总监。他高大善良,有一副温柔的男中音,轻车熟路地管理一个由被埋没的独唱家们组成的唱诗班,还能准确无误地记住教区执事喜爱的圣歌。教会里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斗争,这是梅科姆循道公会活生生的一部分,在这无休止的纷扰中,赫伯特可算是唯一一个头脑冷静、言之成理的人,能使教民中未开化的人士与少壮派达成和解。他把三十年来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了他的教会,最近,教会为了奖赏他,让他去南卡罗来纳州的循道宗音乐营溜了一圈。

    琼· 露易丝一转念,又把这归咎于牧师。他姓斯通,年纪尚轻,具有芬奇博士称之为“无人能及”的天赋来让人觉得无聊,而这种沉闷无聊他只在年近五十的人身上见过。斯通先生并无什么不是之处,只是他具备一名注册会计师所有的必要条件——他不喜欢人,他对数字很敏感,他缺乏幽默感,他顽固不化。

    梅科姆镇的教会这座庙对好牧师来说太小,对平庸的牧师来说又太大了,所以上次教友大会,当主事人决定派一位年轻有活力的牧师给门下的循道宗信徒时,梅科姆人很高兴。但不满一年,这位年轻牧师给他的教民留下的印象实在太差了,以至于一个星期日,芬奇博士忍不住无心说了一句大家都能听见的话:“我们请求面包,他们给了我们一块石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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