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冰箱里取出那团面,捏了捏,冰凉,有些硬,决定削着吃。于是翻滚的面锅上头,多了一团雪白的面和一把前后滑动的刃刀。
削着那团面,如同削着一个白人。
我能感觉到,试图让自己感觉到每个面片跳进沸水里的感受。犹若一个冰天雪地里跋涉久了的人,被风搡进了一间暖屋子——水汽氤氲的暖屋子。枯冷之枯,与四周缓慢晃过的树木们无关,与脚底下黑色的石头牵绊的死藤无关,与似有若无的隐在大坡上的山路无关。那是什么样的路什么样的山呢,在我呵出的白雾之外。那团白雾扯着我行走于山间,我温暖不了莽莽绵亘抬眼望不到头远远近近的石头,连脚底下这条路都温暖不了。会出太阳吧,太阳的光走了一支烟的工夫到达我的四周,砸的力气都没有了,小,并且孤独。
听到过一个故事。知青刚下到东北,套车去林场之外的地方拉粮食。辕马不识路,只负责掏力气。赶车的不大识路,奓着胆子。拉边套是匹老马,识路。裹上大衣意气风发地开拔,装好货物回林场,边套断了,那匹老马跑走,剩下一辆沉重的大车,一个不到二十岁的青年,一条不确定二三十里的茫茫雪路。恐惧,寒冷,忍耐——时间是个神,几十年以后,那些都不存在了,只剩下酒桌旁一种近乎轻飘的诉说,一种对不易人生轻描淡写的佐证,那佐证从缺齿豁牙的笑颜后头递送出来,如同一只皱纹舒缓温暖的手。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与一把玉米豆有关。装车完毕,赶车的年轻人从麻袋口儿里掏出几把玉米豆,撒在牲口喝水的桶里,剩几粒粘手上,抹进了边套老马的嘴,马鬃上蹭手。边套断了,那匹老马没有一骑绝尘,走走站站,领着那辆车那个丧气的年轻把势回到驻地。
还有一个故事,那是在我看《铁西区》之前听到的。东北工业区改制,大多数工人木木讷讷随着朝阳升起夕阳落山活着,群星璀璨,寒气四布。学校里要求孩子穿球鞋上学,孩子跟妈妈要,妈数落爸爸没本事,赚不来钱。爸爸默默地往嘴里扒拉饭,撂下饭碗,走向阳台,跳了下去。这个故事没有另外的版本,没事儿的时候,我总想给她补充一些细节,比如那个爸是以很轻的动作撂下饭碗,粘起饭桌上的一粒饭塞进嘴里,胡撸胡撸儿子的脑袋,望一眼墙上挂着的结婚照。死亡之前都有些凌乱吧,能够从容赴死——如傅雷夫妇那样,那需要多柔软多慈厚一副心肠衬垫呢。
有一阵子,我很痛恨那个把烈士的妈带到二十几年不见的儿子墓碑前的人群。儿子死于战场,二十几年,除了出家门时候的那个影子的刻痕越来越深之外,余下的都是空茫吧。还去填,以良善的名义,撕开一个妈的伤口,那伤口一旦撕开,再也不会愈合。儿子当兵,为的是找寻一个生门,失手没了,也就没了吧。老人是不能接受孩子的二次死亡的。那样做,人为地消费死亡,让儿子在母亲的世界里,又死了一次。
亲人的死亡是一间暗屋子,关上门,锁紧了,会有一份温暖在。祭祀的时候,敞开道缝儿,稍微收拾一下,还得赶紧锁起来,否则,温暖散失的同时,有关未来的黑暗大致亦会被剐带出来,涂抹照射着生人的本就不多的阳光。
没有谁能完整的记录自己的一生,记录那些与亡者有关的事情,都是片段,零零星星的碎片。活着,很多时候是一种残忍。这种残忍在于人们总是试图表达对亡者的感激。感激是说不出来的,亲情也是说不出来的。说出了,糠了空了,就没有了。
世界是一片海面,我们在这里头起起伏伏,活在那些碎片里,被抚摸,被剐刺。
东北改制,很多人逃离。没有门路的一些男人,骑自行车驮着自己的妻子送她们上班,亚风月场所。抽口烟,蹲在一起说说话各自散去。深夜再给接回来。
我的一个舅舅,娶了第四任舅妈,生了个漂亮的小姑娘。那个舅妈的父亲,我那个舅舅的老丈人跟我舅舅差不多大。坐在一起喝酒,我能感觉到我舅舅这一任老丈人内心里所散发出的某种骄傲,那种骄傲篝火一般炙烤我,直至渗出油来。能怎么办呢?我的油只能试图理解,找寻微笑的毛孔滴答出来。滴答出来的油滴,使我身边的篝火燃烧得更炽盛。
遛狗的时候,隔三差五会碰见那样一对年轻人,在我看来就是孩子。男孩儿在地铁人流经过处隔不远贴书本大的一块广告,广告的内容,是教人赌博技巧。那个男孩儿胆子不小也有创意,踩着垃圾桶,居然能把广告贴在地铁进口的门楣上。女孩远远跟着,贴过了一段路,走进路灯里,男孩女孩才凑在一起,往下一个路段走。我跟那个男孩搭讪,递烟给他抽,试图把他介绍给一个开修理厂的哥们当学徒,试图告诉他,遇到这样的女孩,想辙赶紧娶了吧。我递的烟抽一半儿,就被男孩儿娴熟地弹远,掏出他的烟让我,他的牌子比我的贵几块。男孩儿说他要赚钱,有钱要在后背纹只虎,他急于想要一只虎。
一只虎,呵呵,一只纹在后背上的虎。
命力来自于哪儿?是我们出生时候注入的还是长大之后灌加的呢?
去一个朋友家小聚,经常去。之所以经常去的原因,在于朋友的二老喜欢他时不常地带些人回家。老塘有些鸭子扑腾,塘边儿的蒲草长得茂盛。
老人有个小院,收拾得挺利索墁着红砖,种了三株树。树根处有几棵黄瓜,瓜子发芽,随手丢在树坑里长起来的。那几蔓黄瓜被老人牵上了绳子,规矩干净地长着。八月节,眼瞧着入冬,结瓜大致甭想,开几朵花就满不错。几棵知道不能结果的黄瓜秧能被老人这样对待,那是老人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那是这个世界用一种不经意的方式告诉我应当怎样活着的态度。
端了一碗面在餐桌上吃。太狼虎,溅了油点在衣角。
收拾完衣服,坐沙发上,想起了高冉。高冉说他的衣服也要轮休,不能逮住一件喜欢的死命穿。该歇歇,就得让歇歇。
歇歇,让衣服歇歇,怪有意思的一个话题。身上穿的这件衣服几岁了?都跟着我去过哪里?我快乐我厌烦我行路我喝酒的时候,这件衣服除了能感觉到我所传递出的温度我的皮肤与它之间的琐碎细微摩擦,之外,还有什么?有一天我死了,体温逐渐散失,直到与周围同温,这件衣服还会穿在我身上嘛?它会不会遮住我身上的尸瘢,为我留一点最后的体面在人间呢?
高冉捡了一条大狗,带着老婆孩子和狗围着他所居住的小区画圈儿,最终也没找到那条狗的主人。给我电话,我给我的养狗师傅电话。几番周折,那条狗最终落到我的手里。我已经有两条——跟了我十年的两条,金妮和安比,再养,有些吃力。可那条狗最终就归了我养。这是个事件,我一直想把这个事件敲一篇文字,题目早就想好了,就叫《如何把一条捡来的狗养成亲人》,每天遛他,风里雨里,这题目就在脑子里翻滚,可我一直不敢碰,不舍得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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