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敏
先讲一个“酒”故事。
据说,杜康在酿酒前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个白发仙翁跟他说,酉年酉月酉时酉刻,取三滴人的血,放入谷堆渗出的液体里,会得到一种绝世佳酿。特别神奇的是,杜康从梦中醒来后,嘴里还留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香味儿。
第二天,杜康在村头转悠。长时间的雨季,谷堆里的液体正一滴一滴往外渗,那滴滴答答的声音,让杜康又想起了昨夜那个神秘的梦。可是,到哪里能弄到三滴血呢?
想来想去,没有找到合适的人。你想,谁愿意随别给你一滴血呢?宁愿给你一块钱也不愿意给你一滴血是不?小时候,我若是哪里磕了碰了,或是划了个口子,有血冒出来,便立马用嘴去吸,把流出来的血又都吸回自己的肚子里去。若是自己吸不到的地方,便找弟弟来给我吸。反正,这血不能白白流掉。这一滴血要吃多少粮食才能补回来啊?在我们的眼里,血是最有营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东西,它就是我们的命。
杜康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到哪里去找三个人的三滴血。正当他愁眉不展时,遇上路过的私塾先生。私塾先生身穿灰色长袍,带着老花眼镜,举手投足,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杜康上前作揖,说:先生,有事请教!
现在的人往往没有杜康那么客气,见面打招呼的,说喂,说hello的。要知道,杜康也算是一位大臣。不像现在那些当官的,比如葛水平讲的“指甲盖那么大的官员”,总是耀武扬威,把平民百姓都不放在眼里。你看看杜康,毕恭毕敬,语气诚恳,多有修养。
私塾先生拱手作揖,回道,“先生,何事?”
这么一番礼尚往来过后,杜康把昨夜的梦和心中的疑惑托盘而出。私塾先生听后,和风细雨道:能为先生犬马,幸甚至哉。
就这样,第一滴血顺利取到了。杜康内心有些激动和兴奋,酿造绝世佳酿的信心顿时倍增。但没过多久,杜康便又陷入沉思,到哪里去找这第二滴血呢?
正当杜康在村头转来转去为第二滴血发愁的时候,一位扛着大刀的武士,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说起这个武士,我总以鲁智深或者李逵的样子来描述。这二位,撸袖子不是今天人们常说的加油干,而是准备跟人打架或者喝酒。不过,那个时候,鲁智深和李逵大概还没出生,或许他们不一定知道,有个叫杜康的前辈,为他们能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
杜康急中生智,上前一步,拱手作揖,道,“大侠,有事请教!”
“咣”的一声,武士将肩上的大刀插进脚下的地上,大声道:“兄弟,需要我杀人还是放火?”说完,武士撸起了袖子,一双汗毛浓密的粗大手臂露了出来,眼神里有一道刀刃上的寒光。
杜康道,“不,不,不!”杜康又前前后后把他的梦给武士说了一遍,并表达了想让武士给一滴血的想法。武士二话不说,大声道,“好,取一碗便是,洒家有的是血!”武士哈哈大笑。武士的笑声,惊动了路旁树林里的小鸟。扑棱棱,一只只,从树枝间飞了出来。
顺利地取到第二滴血,让杜康的信心又增加了一倍,眼看大功告成。可实在是想不出从哪找这第三滴血。西边的太阳落山,一抹晚霞将山林染得红彤彤的一片,天就要黑了,可这第三滴血仍然没有着落。杜康有点着急。正在这时,他突然发现,村头的大树底下,躺着一个乞丐。
杜康计上心头。第三滴血便找到了。
回家后,杜康把三滴血滴进装有谷堆渗出液体的瓦缸里。顿时,一股奇特的浓香扑鼻而来,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浓郁的香味儿。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味道,让杜康有些迷醉。杜康咂着舌头,仔细地辨析着,这味道里,有粮食的味道,有花的清香;这味儿,醇厚,绵柔,劲道,令人垂涎三尺,又令人晕乎乎的。
——这便是今天的酒啊。
所以你看,现在我们每次喝酒,一般大致都分三个阶段。一开始,大家都相互礼让,文绉绉的,客客气气的,彬彬有礼的,这其实就是私塾先生的那滴血起的作用;酒过三巡,开始面红脖子粗,开始撸袖子,开始嗓门大起来,你喝不喝,喝不喝,那架势似乎要打架似的,你不喝下去,该给你灌下去,这其实就是武士的那滴血在起作用;接着再走,喝到杯盘狼藉,喝到天昏地暗,喝到鸡鸣狗吠,到最后,一个个舌头捋不直,东倒西歪,甚至躺桌子底下,这个时候,便是乞丐那滴血起的作用啊。
每逢有酒喝,如果不是那种带有任务性质的,比如说陪客户,陪领导之类,我一般都会喝到第二个阶段。对于我来讲,就是那一滴血,激活了我那快要沉闷静止不动的血液。大多时候,我们都将自己装扮得人魔鬼样,戴着一副面具,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日常里,丝竹乱耳,案牍劳神,为钱财忙碌,为名利奔波,有时觉得筋疲力尽,喘不过气来。想想,生活中,实在没有比喝酒更痛快淋漓的事情。一瓶酒,或两三瓶酒,邀三两知己,或与家人一起,或自斟自酌对影三人,把尘世所有的纷扰都关在门外,将所有的烦恼和忧愁都抛开,一杯复一杯,舌头热起来,脸热起来,肠胃热起来,手和脚也热起来,我能听见血液在身体里奔涌。
这个酒故事,我不知是从那里听来的,但凡席间,为了活跃气氛,或者为了挡酒,我便将它搬出来。这瞎编乱造的酒故事,经我添油加醋后,不知道忽悠过多少人。
很多人对酒非常讲究。比如,有些人只喝红酒,有些人只喝茅台五粮液。在他们的眼里,一瓶酒的价钱,往往是他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似乎低品质的酒喝下去,对他们的身份和地位是一种侮辱或者贬损。这些人,我们没有权利去责怪他们,但多多少少,内心里会生出一些鄙夷来。我认为,酒就是酒,与身份并不相干。当然,这或许是我喝不起“好酒”,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在我看来,清酒也好,浊酒也罢,价格贵的酒也好,便宜的酒也罢,或者红酒,白酒,啤酒,黄酒,还有什么洋酒等等,不管什么酒,关键是看跟什么样的人喝。遇上能掏心窝子的人,什么酒都可以,只要不是酒精勾兑的就行。
我酒量不大,半斤白酒必醉无疑。当然,低度的,能稍多喝点。这两年,习惯喝温州的家烧。这种家烧,由粮食酿造,物美价廉,纯正地道。等到秋收后,新粮上市,酿酒的便推着一个烧酒的锅炉,走街串巷。在村头,在街口,或在门前,架起锅炉,燃起木柸柴火,细细的晚风中,猎猎作响。第二天,远远地便能闻到迷人的酒香。
家烧分糯米烧,高粱烧,红薯烧和五粮烧几种。五粮烧指的是由高粱、糯米,小麦,薏仁,红枣五种食物一起烧出来的酒,算是家烧中档次最高的。一般人家以糯米烧为主。家烧进口劲儿大,刚开始并不习惯。抿一口,舌尖有一丝丝粮食的味道弥漫,有田野的空旷和山野的清朗之感。喝过之后,头不痛,嘴不干,四肢发热,微汗从额头如虫子一般爬出,晕晕乎乎的,这感觉好得不能再好。
温州产杨梅。这东西比女人还要娇气,色泽艳丽,口味酸甜,能掐得出水来。杨梅上市时间不长,存放时间也不长,可遇到温州的家烧后,它便至少能留上整整一个春夏秋冬了。浸泡过杨梅的酒,酒汁与杨梅汁交相融合,互相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之间,高度默契。浸泡好的杨梅酒,既有酒的醇厚,又有杨梅的香甜,味道实在妙不可言。
第一次喝杨梅酒,我说,这也是酒?咕噜咕噜两饭碗喝下去。等我准备再来一碗时,胃里面已经开始风起云涌,翻江倒海起来。来不及去洗手间,坐在饭桌边,我便开始“现场直播”起来,哇哇地吐了一地。小众里,有个写散文评论的教授,叫楚些,人长得瘦,却精神,也好一口。那天,我们在洞头的一个海鲜楼里吃酒,他便被这杨梅酒的假象给迷住,一杯,两杯,三杯,四杯,那顿他至少得喝了一斤二两。席间,只见他手端泛着红光的杨梅酒,摇摇晃晃地,对席间的女作家们挨个说,女神,我爱死你了。大家都被他逗得前仰后合。散席时,他两脚已经完全不听使唤。我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架着回到了住的地方。对于楚些来说,想必那天晚上,该是那第三滴血起了作用吧?
已经记不太清楚我第一次喝酒是在什么时候了。小时候,每到过年,除了置办其它的年货,父亲都会买点烟酒。家中的柜子里,有白兰地,有糯米酒,还有甜葡萄酒。白兰地一般都是留给客人喝的,估计我那时没尝过。糯米酒和甜葡萄酒一定喝过,但什么味道,现在也已经想不起来。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散装的酒,装在小商店的酒缸里,三毛钱五毛钱递过去,店家便用一只竹筒做的酒筒打出来。竹筒上有竹子的清香,有酒的浓香。店家将取出来的竹酒筒放在酒缸口上,滴滴答答,如泉水叮咚,如屋檐的水滴,等到不再有酒从竹筒边沿滴下来时,再从漏斗里倒进玻璃瓶子去。我拎着酒瓶,再拿着父亲额外给的五分钱交给店主,从他手里接过几粒红薯糖,朝家一路飞奔。回家时,母亲已经做了一桌子饭菜,父亲和客人早就坐在饭桌旁,正等着我手中的酒。
乡下人喝酒,有好多礼节,怎么筛酒,怎么敬酒,敬酒时讲些什么话,都似乎有规矩的。比如,靠东边的第一张桌子的第一个位子,是整个宴席里最重要的位置,叫“首席”,由最尊贵的客人坐。能坐这个位置的人,他似乎总不着急坐在那里,往往要等人连扯带拉,说好多客气话后,他方才坐上去。坐上去后,他还得再起几次身,说要将座位让给谁谁。可谁敢随便坐哪个位置呢?天上雷公,地上母舅。在乡下,辈分是最重要的事情。等坐在“首席”上的贵客动了筷子,宴席才可以正式开始。席间,不断有人请“首席”吃菜,不断有人给“首席”敬酒。那时,我好想知道坐在“首席”上是什么感觉,你看他多威风,多神奇,多令人尊敬?这些年,职场上混口饭吃,经常有什么首席设计师,首席工程师,首席执行总裁,听起来,玄乎得很。
这个愿望,终于在多年后的一天实现了。那年,我在一个乡下的中学里教书。我带过的一个学生考上了大学,家长接我们去吃酒。吃这样的升学宴,一般情况下,这位子怎么也不会轮到我的,比如校长啊,主任啊,一大堆的,“首席”从来都是给他们留着的。他们往往吃了酒后,连孩子叫什么名字都不一定知道。那天凑巧,同时有几家办升学宴,校长主任挑了路近的地方去了。我刚好是这孩子的班主任,理所当然要被安排过去。坐一辆破旧的三轮车,颠颠簸簸走十几里山路,终于来到深山老林中的学生家。等我们赶到时,一大帮乡亲都在那里等着我。学生的家长还放起了一挂鞭炮,清脆的鞭炮声,在宁静的村庄里回荡,格外的响。我感到呼吸有些急促,没想到礼节如此隆重,心中有一丝丝的不安和紧张。这可是我独自一人面对这样的大场面。在一帮乡亲的拉拉扯扯下,我被安排坐在“首席”的位置上。从这之后,我方才知道,要坐“首席”,没个铜牙铁齿,没个三寸不烂之舌,没个斤把左右的酒量,没有精钢钻还是不要去这揽瓷器活。我不知道我那天是怎么从学生家的宴席上回到学校的。
俗话讲,无酒不成席。在乡下,大凡喜事、丧事,比如接媳妇生孩子,比如孩子升学,比如老人去世,席间都会有酒。有时,父亲母亲也会带我一起去打打牙祭,但这样的机会不多,除非是至亲家办喜事,否则一般不带我们去。偶尔碰上一会,便高兴的睡不着觉,家中的萝卜白菜红薯土豆吃腻了,自然觉得没味道。宴席的前一天,我便只吃一点点东西,把肚子给留着,等第二天的席间,敞开肚皮,一股脑儿地往嘴里塞,吃到撑不下为止。
乡下的酒席,一般摆在狭窄的厅堂里。有时候摆七八桌,有时候也可能是十几桌。大人们坐在那里,吃肉喝酒,划拳猜令,喊叫声,喝酒声,说话声,划拳声,碰酒杯声,叮叮当当,热闹极了。那种场面,我现在已经好多年没再经历过。现在的乡下,人越来越少。我也搬进了一个小城里。现如今,谁家办点喜事,都流行在酒店里大宴宾客。城里的酒桌上,总有各式各样的人,当官的,做老板的,他们总爱谈某某领导,某某政事,某某机要,某某项目,多少钱之类。我听得云里雾里,半天插不上一句话,喝起酒来,自然也便如吃药一般难以入口。
是的,吃药一定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了。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吃药,花花绿绿的药,一大把一大把捧在手里,仰起脖子,张开嘴巴,把药丸塞进去,喝一大口水,然后紧闭着嘴巴,强行吞咽下去。如果一次没咽下去,再来第二次。有时,为了吃一粒难吃的药,眼珠子都快要蹦出来。咕噜一声中,我似乎能看到,一颗颗药丸,在我的食道里往下滑,往下坠。我觉得药丸也是可怜的,它多么像我,拖着一副虚弱的身子,空着一副皮囊,正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深渊。后来,母亲将我吃过的那些药的包装盒整理起来,堆的像小山一样高,连着挂药水的纸箱子,母亲把它一起卖给收破烂的,我买药的钱又多了几十块。
我持续服药大概有两年左右的时间。这期间,我一滴酒都没沾过,对酒渐渐失去了兴趣。我想,大概与酒不再有缘了。我这一生,大概也就该喝这么多酒了。我一直都这样认为,有些事情,总有定数,比如,人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死;当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讨什么样的老婆,嫁什么样的男人;生几个孩子,生男孩还是女孩等等。这便叫命中注定。我该吃多少药,该喝多少酒,也是命中注定的。
大概过了几年后,一次去小叔家,到吃饭时,他拿出一瓶酒,对我说,“尝点,怎样?”
我“扑哧”一声,苦笑了出来,摇了摇头,说,“你还是做医生的,你看我这样子,能喝酒吗?”
“好酒啊,喝一点没关系的。”小叔笑嘻嘻地说。小叔仅比我大五岁,辈分在那儿摆着,没办法,大五岁也得管他喊叔。
没等我同意,小叔便取出一只酒杯,给我倒上。我生病时,是小叔带我去检查的,他是第一个知道我病情的人。那时,大家都对我隐瞒了病情。直到住院半个月左右,隔壁床上一个高二的学生,他整天拿着一支注射器,朝墙上,天花板上射水玩。他一边玩注射器,一边跟我说,“来这里的,都是白血病。”。
我这才知道自己的病情。不过,我那时对白血病不了解,只记得当时有一个《蓝色生死恋》的电视剧,里面的女主人公得的就是这个病。从电视剧里,我知道我的结局。
小叔后来跟我讲,说,在苏州的医院里,我的体温依旧高居不下,他和三叔给我擦洗身子,给我全身夹放冰块。他一遍又一遍地给我擦身子,一次又一次地给我换身上被融化成水的冰块。小叔分不清脸上是泪水还是汗水,一边忙着,一边跟三叔和我的二弟说,不行了,不行了,可能不行了。直到现在,小叔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眼眶还会发热,我的眼眶也会发热。
那天,在小叔家,我大概喝了两杯酒(小酒杯)。晚上回家睡觉,感觉四肢发热,睡觉也特别安稳。自从生病后,我总是手脚冰凉,失眠多梦,尤其到了冬天,就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可依旧冻得浑身打哆嗦。
打这之后,我便偶尔喝点小酒了,但酒量已经远远不如从前。记得有一年年三十晚上,父亲,我,以及两个还在上大学的弟弟,喝了两瓶白酒。喝完之后,觉得意犹未尽,还想再喝。只不过,那时家中还很寒酸,买回来的酒,是不允许我们敞开肚皮喝的。多少年过去,我们父子四人,似乎再没这样喝过。父亲后来患上肝病,戒酒多年。现在每次回家,在席间,他总是举着一个装有饮料的杯子。父亲老了很多,不再是那年跟着我们兄弟几个一起喝酒的父亲了。
2012年国庆节后,应苏州第一人民医院的邀请,我去参加了由他们组织召开的全国白血病峰会。晚宴上,我不仅作了演讲,表演了一曲葫芦丝,更是喝了由吴德沛主任亲自给我端上舞台的一杯茅台酒。那一杯酒,大抵上把我所有感恩感谢的话都浓缩汇聚了进去。对,就是我们常说的那句:话在酒中。我后来又去给晓文姐姐,给常医生,给护士长,给刘明红老师敬酒,也请他们代我向不能前来参加晚宴的王莹、赵博、妮子和护工阿姨敬酒。那一刻,我觉得对于他们,说再多感恩的话,不如喝一杯酒。他们要对我说的话,也不如喝一杯酒。
想想,不过如此。人生相逢一杯酒。人生感恩一杯酒。人生失落一杯酒。人生得意一杯酒。酒这东西,几千年的传承,承载太多的东西。
作为世界客观物质的存在,酒是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它炽热似火,冷酷象冰;它缠绵如梦萦,狠毒似恶魔;它柔软如锦缎,锋利似钢刀;它无所不在,力大无穷;它可敬可泣,该杀该戮;它能叫人超脱旷达,才华横溢,放荡无常;它能叫人忘却人世的痛苦忧愁和烦恼到绝对自由的时空中尽情翱翔;它也能叫人肆行无忌,勇敢地沉沦到深渊的最底处,叫人丢掉面具,原形毕露,口吐真言。(出自中国网酒文化)
在人类文化的历史长河中,酒更是一种文化象征,小小酒杯乾坤大。浓郁芬芳的酒里,有仁义礼智信,有家国情怀,有风花雪月,有悲欢离合,有菊花桑麻,有人世间所有的幸福与悲伤。我们可以品,可以尝,可以吃,可以喝,可以笑着喝,也可以哭着喝,可以云淡风轻地喝,可以痛快淋漓地喝。
有关写酒的诗文,实在多得数也数不清,背也背诵不过来。比如,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昔年高接李膺欢,日泛仙舟醉碧澜。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等等。
可我最喜欢的还是白居易的那句“红泥小火炉,绿蚁新焙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在我看来,这才是最平民的喝法,最接地气的喝法,也是最适合我的喝法。只不过,“红泥小火炉”越来越难找了,下雪的日子也越来越少了。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那个“能饮一杯无”的人也越来越少。
昨夜,同在温州的亲戚耀华兄邀我去他家喝酒。我本想过去,但想着今天还要上班,怕吃了酒后,深更半夜回不来,无奈只好抱歉说去不了。回到家中,总觉得缺点什么,于是便自己动手,弄盘花生米,炒一盘猪头肉菜薹,一个人一口一口地抿起来。
一个人独酌,总是不会喝高的。如碰上能一起喝的,喝到第二滴血的阶段,我除了撸袖子,还会唱酒歌。我的酒歌很好听,比姜文唱的味道要纯正。
是的,我喜欢喝酒,喜欢唱酒歌。不知道上天给的定数里,我这一生还有多少酒要喝,还有多少酒歌要唱,还有多少人该一起喝顿酒。我掌握不了这些,很多事情要看缘分。这就像我们很多时候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一样。这就是命。
我不能像那些有钱人那样,在女儿出嫁时,给她准备房子车子票子,但总得要为我的女儿做点什么。去年,我买了一百斤五粮家烧,物流托运回老家,留着女儿出嫁时用。我对自己说,这酒,我至少要存放十年。可我不知道,我的女儿是否同意,是否等得及。我这女儿,不到三岁,便开始跟我一起喝酒。人们都说,你这父亲当的,老给自己的孩子酒喝,何况还是个女孩子,太不像样子。
我管不了那么多。我的女儿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血脉。我喜欢跟我女儿一起喝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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