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河的右岸读后感3000字1
以往读的书,很多匆匆翻完便束之高阁或弃之一旁,此书读完却有再翻一遍的欲望,因为第一遍被故事情节所吸引只能了解其大意,再次翻阅”反刍”才更能领会此书的意味与美妙。那么,此书的魅力究竟何在呢?阅读其实就是一种理解再创造,相信每个读者都有着各自的感触。我愿与亲爱的朋友们分享一下自己浅显而粗略的感触与体会。
作品刻画了一批有血有肉、生动鲜活的人物形象。虽然作者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描述所经历的一切,不象第三人称那样以全知全能的叙事方式,可以充分展示每个人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与心理活动,然而通过主人公平静的口吻叙述和故事情节的铺展,依然能够闪现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如精干瘦朗深爱着妻子的林克,勤劳爱美善舞的达玛拉,温厚隐忍孤独的尼都萨满,勇敢健壮的鲁尼,善良博爱的妮浩,坚定有主见的拉吉达,软弱无奈的坤德,心灵扭曲的依芙琳,容貌丑陋的马粪包,美丽不幸的马伊堪等等,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关于依芙琳的刻画,维妙维肖,入木三分,既让人同情她婚姻的不幸,同时又让人反感她尖酸的语言和变态的行为,她将其惟一的儿子逼上了绝路,好在最终她的怨气有所化解,语言行为又转向善的一面来。可怜的尼都萨满虽然深爱着达玛拉,终身未娶,达玛拉对其也心有好感,但最终单身的两人却无法突破氏族传统习俗的桎梏,在孤单无望中死去,让人唏嘘感慨。还有倔强的金得,以命抗婚,达西不顾其母亲反对义娶杰芙琳娜。马粪包的自残与转变,拉吉米的自私与固执……一个个人物形象的生动展现,让人感慨叹服作者巧妙的文学构思与深厚的写作笔力。
作品展现了颚温克民族顽强不屈的抗争精神与生存信念。他们与驯鹿相依为命,信奉萨满教,逐驯鹿喜食物而搬迁游猎,在享受大自然恩赐的同时也备尝艰辛,在严寒、猛兽、瘟疫等等的侵害下生存,在日本的侵略、“文革”的阴云笼罩乃至种种现代文明的挤压下求生存,与残酷的命运作殊死抗争。“我嫁了一个男人,我的媒人是饥饿”,这句幽默而沉重的话语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没有食物,随时可能会被饿死。生活原本就很困难,在某个时期居然还要面临着日本人的侵略,而此时的他们无力反抗,剩下的就只有生存信念,以及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小说通篇充溢着死亡气息,所以“我”的语气中饱含沧桑和沉痛,因为这个老女人经历了太多亲人和族人的死亡。她的父母“一个归于雷电,一个归于舞蹈”,二儿子安道尔多年后被她的大儿子维克特误以为野鹿而错杀。她的第一任丈夫拉吉达是在一次寻找驯鹿的途中被活活冻死在马背上。眼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她而去,悲伤的她依然充满活力与热爱,坚强地生存着。第二任丈夫酋长瓦罗加,最后死于黑熊的魔掌。酋长死后不久,她的大儿子维克特因酗酒过度而死亡。倘若不是有着极其坚强的生存信念,一个经历了如此众多人生打击和挫折的女人,怎么可能活到九十多岁?
作品的通篇思想内涵里回荡着真善美的主旋律。如萨满妮浩的博爱胸怀与自我牺牲的精神让人为之震撼。救活别人,就要失去自己的一个孩子,这是怎样惨痛的代价?!可是身为萨满,妮浩却义无返顾地披上法衣去跳,当“我”劝阻她时,她说,“我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孩子有难而不救?”她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这是怎样的一种大爱情怀?先后失去了四个孩子的她依然奋不顾身,无法做到见死不救。最后,她的小女儿贝尔娜因害怕死亡而逃走,真到妮浩临死也没见上最后一面。妮浩的行为与命运既让人强烈地感动,又让人为之深深地心痛。马粪包起初给人的感觉容貌和行为都是丑陋的,作者或许有意以这种形象的设立进一步映衬善与美的形象,提高艺术欣赏效果,然而高明的作者又以辩证发展的观点来进行安排,让他身临绝境时被妮浩无私相救的行为所深深感化,从而使他的自身行为发生了根本的转折和改变,最终也实现了善的回归。虽然故事中有受恨情仇,嬉笑怒骂,但人物都是以本真的面貌呈现的,没有虚伪、尔虞我诈等现代文明社会所有的那些东西,我想这也是颚温克人的可爱之处,作品的某种魅力所在。
作品体现了颚温克人对自然的深深敬畏与热爱。大自然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万物有灵”的思想使颚温克人对自然充满了敬畏与感激,主要体现在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在他们眼里,自然界的山、水、日、月、风、雨、动物都具有生命的灵性,如“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他们看老了”,“太阳每天早上都是红着脸出来,晚上黄着脸落下。一整天身上一片云彩都不披”,“我”看待雨雪和太阳就如同自己的老朋友那样亲切。对自然的崇拜则表现在很多方面,如信奉火神、河神、雷电神、山神、树神等。他们认为火神不能被熄灭,搬迁时在祖先神“玛鲁神”之后由驯鹿驮着,平时还不能往火里吐痰、洒水、扔不干净的东西。对动物也有敬畏之心,如吃熊肉时有很多禁忌,要学乌鸦叫和唱赞美的歌谣,不能乱扔骨头等。书中有两起因违犯禁忌亵渎神灵而遭到惩罚的事件,一起是马粪包吃熊肉时的肆意行为而使骨头卡住了喉咙,一起是偷驯鹿的少年吃饱后往大树身上撒尿触犯树神而险些丧命,两人都是妮浩挺身相救牺牲自己的孩子才把他们从生死关头拉了回来,这些都体现了对大自然的深深敬畏之情。
颚温克人热爱自然,尊重生命,在对待自然环境的关系上不是肆意的掠夺和破坏,而是有一种平等维护的观念,和谐相存的观念。他们看待驯鹿象看待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搬迁时每次都把垃圾深埋清理得干干净净,不砍正在生长的树木,面对山外人员大批砍伐拉运树木时感到气愤而无奈。在现代文明的脚步不断逼近、家园被破坏、资源被掠夺的情况下,大部分族人不得不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年轻人则带着对山外便利生活的向往,走出了森林,然而后来还是有不少人因为不适应又重新回到森林,因为他们离不开从内心深深依恋着的自然,其中就包括“我”的孙女画家依恋娜。而“我”则是一直坚守着自己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独有的精神家园,忧伤而平静地生活着。
作品带有一种神秘的诡异色彩,使其增添了一份别样的艺术魅力。如萨满能跳神治病救人,能让腿伤结痂,能让活马死去,还有萨满的未卜先知,都让人感觉非常的神奇。小列娜病危,尼都萨满让一头小驯鹿代替她离世后,母鹿居然断了奶水,而列娜死后,它的奶水竟然又有了,让人匪夷所思。畸形仔驯鹿的诞生终于如传言所说带来了厄运,尼浩的二儿子耶尔尼斯涅舍身化作黑桦树救母,这些故事情节诡异得让人难以想象,同时也牢牢地吸引了读者,给读者留下充分的想象空间。伊万的葬礼上莫明其妙地出现了两个穿白衣服的干女儿为他送葬,据依芙琳所言是他当年所救的狐仙的化身,这一点很有着聊斋志异里的灵怪色彩,或者说作品有着某种魔幻现实主义味道?
小说的语言十分精彩美妙,耐人寻味。描写景物时善用比喻,想象力丰富而新奇。如“雨停了,西边天上飘荡着几缕橘红的晚霞,如果说夕阳是一面金色的鼓的话,这些晚霞就是悠悠鼓声了”,这应该是运用了通感的艺术手法吧?还有“清新的空气和这突出其来的绿树,就象朝我跑来的两只温柔的小猫,它们伸出活泼而又湿润的舌头,一左一右地舔着我的脸颊,将我的困乏一扫而空”,想象力和表达力真是超乎寻常。还有更美妙的“如果把我们我们额尔古纳河右岸比喻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的话,那些大大小小的河流就是巨人身上纵横交织的血管,而它的骨骼,就是由众多的山峦组成的”:“我这一生见过多少座山,已经不记得了。在我眼中,额尔古纳尔河右岸的每一座山,都是闪烁在大地上的一颗星星。这些星星在春夏季节是绿色的,秋天是金黄色的,而到了冬天则是银白色的。我爱它们,它们跟人一样,也有自己的性格和体态。有的山矮小而圆润,像是一个个倒扣着的瓦盆,有的山挺拔而清秀地连绵在一起,看上去就象驯鹿伸出的美丽犄角。山上的树,在我眼中就是一团连着一团的血肉。”通过这些生动形象而充满感情色彩的比喻,将对山、水、树的热爱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
另外,小说结构安排巧妙,分“清晨、正午、黄昏、尾声”四个部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语言叙述的风格沉静而婉约,充满了诗意的抒情,体现了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看了书结尾后的《跋》,了解到作者创作的的地点和过程,原来“故乡对我来说,就是催生这部长篇发芽、成长的雨露和清风”,“我很快又从那连绵起伏的山峦中获得了信心和灵感,回到创作中。”难怪作品写得那么出神入化,是作者缘于对出生故土的挚爱,置身于山峦中创作,得大山、天地之灵气,之前并进行了充分地调研、材料的收集和长时间感情的酝酿,所以写得那么酣畅凛冽,饱含激情。
书读了两遍终于放下了。感谢作者奉献出这么精美的文字,让我们走进书中体会了一个全新的颚温克人的世界,对他们民族的命运进行了关注,领会了作者所要表达和彰扬的一些思想。同时发自内心地感觉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正如第七届茅盾文学奖中授奖辞中所言“小说具有史诗般的品格和文化人类学的思想厚度,是一部风格鲜明、意境深远、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上乘之作”。
额尔古纳河的右岸读后感3000字2
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同样美丽的一套外衣,那就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扣人心弦的悲欢离合共同编织出的曲折故事。也都藏着一颗宏大深沉的灵魂,那就是作者对漂流在时间之河上的人类命运的窥探与觉醒,或对走向毁灭的历史浪潮的悲悯与无奈。
《额尔古纳河的右岸》通过呈现鄂温克民族的命运,以这种全新的视角,表达了人类始终在关注和思考的永恒主题。作者本人想要表达的准确要旨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而我们完全可以谈一谈自己得到的启示,也许这些启示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隐形于自身的思考。
故事是以一位鄂温克老妪之口讲述的,她的名字并未在作品中浮现,因此本文中的她都以原著中的“我”来代表。她是这个民族最后一任酋长的女人。她说“我是个不擅长说故事的女人。”随后却又给她讲述的凄美故事找了另外一个理由:“但在这个时刻,听着刷刷的雨声,看着跳动的火光,我特别想跟谁说说话。达吉亚娜走了,西班走了,柳莎和玛克辛姆也走了,我的故事说给谁听呢?安草儿自己不爱说话,也不爱听别人说话。那么就让雨和火来听我的故事吧,我知道这对冤家跟人一样,也长着耳朵呢。”这雨和火是否就是作者迟子建本人呢?还是指将要经受感情考验的读者呢?抑或是为悲欢离合的生活表象而相互争执、冲突的云云众生呢?不同的读者完全可以得出各自不同的启示与解答。
爱情的启示
不论任何民族的人,在如何的生存条件下,也不论身份的尊卑,人类的情感总是那么相似。人的基本人性像DNA一样被完全一致的遗植到了称之为“人”的每个个体身上,不受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基于此,我们看到了在这个古老的游牧民族的身上发生的,与其他民族完全一样的爱恨情仇的故事。并且,基于此,我们被感动了。
本书中最美丽的两段爱情当属达玛拉与林克,以及我和拉吉达的爱情故事。
林克(我的父亲)和后来成为尼都萨满的哥哥同时爱上了另一个乌力楞(部族)天生会跳舞的美丽女子达玛拉,他们通过射箭来决定谁能娶她为妻,结果林克获胜了。达玛拉得知结果后,笑了。那笑容泄露了她更愿意嫁给林克的秘密。尼都萨满原本也擅射,输了这场比赛后射什么都不准了。对于达玛拉与林克的婚姻,作者有一段动人的描述:
“深夜,希楞柱(便于拆装移动的棚屋)外常有风声传来。冬日的风中往往夹杂着野兽的叫声,而夏日的风中常有猫头鹰的叫声和蛙鸣。希楞柱里,也有风声,风声中夹杂着父亲的喘息和母亲的呢喃,这种特别的风声是母亲达玛拉和父亲林克制造的。母亲平素从来不叫父亲的名字,而到了深夜他们弄出了风一样响声的时刻,她总是热切地颤抖地呼唤着,林克,林克。父亲呢,他像头濒临死亡的怪兽,沉重地喘息着,让我以为他们害了重病。然而第二天早晨醒来,他们却面色红润地忙着自己的活计。就在这样的风声中,母亲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不久,我的弟弟鲁尼降生了。”
而身为本族族长的尼都萨满情场落败后,只能偷偷暗恋达玛拉,欣赏她迁徙途中骑着驯鹿的背影,甚至发令增加迁徙的频率,因为这样才能令全族人出动,才能常常看到令他伤感又着迷的那个背影。林克为了维护自己怀有身孕的爱妻免受颠簸与哥哥的隔阂加深,直至爆发冲突。终身未娶的尼都萨满与神灵建立了联系,成为了很多乌力楞共同尊奉的萨满(巫师),有驱魔除害之力。多年后,本族最出色的猎人林克带领一队族人执行救人任务时不幸身亡。达玛拉和我悲痛之余确信尼都萨满可以预见这场不幸,却未阻止。而尼都萨满艰难挽回的每一种重生,总伴随着另一种死亡,这生死之间究竟有何等交易?生命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不论族人作何猜测,即使存有误解,尼都萨满都始终沉默。
后来,尼都萨满开始对成为寡妇的达玛拉示爱。达玛拉终生守身不渝,付出了半生孤寂的艰巨代价,对尼都萨满和她自己都是一种折磨。更多年后,尼都萨满送给始终爱跳舞但始终压抑着自己的达玛拉,一条用很多种鸟类羽毛编成的裙子。终于拨动了达玛拉的心弦,已不再年轻的达玛拉常常独自穿上它,幸福的左瞧右照,而作为女儿的我,仍然视此为对父亲林克的背叛,并用尖刻的语言残酷的掐灭了达玛拉心头重燃的希望之火。最后,极度抑郁的年迈的达玛拉终于穿上羽毛裙在篝火旁尽情跳了整整一夜舞,燃尽了对生活的所有激情,黎明时分孤独的死在冒着余烟的火堆旁。
达玛拉的结局是不幸的,或许是因为她的前半生太过幸福。她的前半生越不幸福,后半生则有越多理由重新追求幸福。前半生的幸福成为了她必须忠诚的枷锁。这并不只是她自己给带上的枷锁,如果她的后半生撇开这枷锁欣然接受尼都萨满的爱,亲人们族人们也会伸手为她套上一层层足以毁掉她的幸福的枷锁。这就是我们的道德规则。作者没有对达玛拉的忠诚给予讴歌,也没有涂改她的不幸结局,而是选择忠于我们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如实的呈现。
本书另一段我和拉吉达爱情故事,与达玛拉的爱情形成深刻的照应。
我(达玛拉的女儿)是在生死绝境中遇到拉吉达的。当时,与族人失散在森林深处历尽艰难万险的我又遇到了熊,用族人教的办法(脱光上衣)摆脱了熊的追击后,终于发现了一处藏有食物的“靠老宝”(鄂温克族人建在树上的储物仓),路过这里的拉吉达以为遭熊光顾正要射击,看到了狼狈不堪的我,并且我在走近他时昏了过去。他说他在那一刻看到了我眼中的忧伤,激起无尽的爱怜,就已决定要娶我为妻,终生保护我了。
这样的相遇有十足的绝地重生的意味。似乎天赐的幸福不会白白降临,如果不是成长中历尽了漫长的磨难,就要在某时历经刻骨铭心的考验,才能够得来。
作者笔下的拉吉达有着和我的父亲林克相比,风格迥异的外族人的气质,却具有和林克同样强大的生存能力,他不仅善于狩猎,而且聪明干练胸怀大度,年纪轻轻就被族人推选继任为族长。而强者,因为总是要参与重大事件,在每次危险面前总是顶在最前面,所以生存的风险也大于其他人。因此,拉吉达也未逃出强者短命的厄运。如果一个人生命的辉煌是吸收了天地之灵气,那么这灵气或许有限,光芒越耀眼越早熄灭,光芒持久则不会很亮。
我和母亲达玛拉的最大不同是,我在后来的生活中选择接受了另一份爱情。这也许是我没有毁灭,并成为活的鄂温克民族最后历史的见证者的精神根源。
如果我的抉择的正确性如此容易证明,那达玛拉的坚守与执着还有何意义呢?这样的安排无异于作者自己对达玛拉忠贞的一种亵渎。事实当然不是,作者对我的第二次爱情的设计给出了很多偶然的条件。首先,瓦罗加的出现与拉吉达不是同一个时代,他们两人本身没有任何感情冲突;其次,作者已通过许多细节向读者证明,我对拉吉达的忠诚毫不逊于达玛拉对林克;第三,瓦罗加非常尊重我与拉吉达的感情,只爱这个残缺的我,并未奢求将整个的我全部占领。这些要素是我和瓦罗加能够结合并重获幸福的原因。
鹰的启示
达西被狼夺去了一条腿,虽然打死了母狼却放走了咬断了他的腿的小狼。有一天,达西得到一只野鹰,决心训练它为自己报仇。他先将鹰拴住,蒙上头和眼,再反复激怒它,磨去它的野性;再饿空鹰的胃;最后捆住鹰的翅膀和双脚,装在一种摇车里残酷的转圈。他要让它彻底忘记它的过去,忘记曾经翱翔的蓝天。经过这几番“洗脑”,山鹰原本高昂的头低下了,目光中不再有寒光了,眼神变的迷茫,甚至羽毛都由灰褐色变成了暗绿色。并且习惯渐渐和人在一起,不拴住它也不会飞走了。
在日复一日的暗示下,山鹰开始一次次扑向伤害过主人的那张狼皮,将主人的仇恨当作了自己将要为之献身的使命。终有一天,已长大的当年的小狼带着它的后代寻仇而来。忠诚的山鹰与主人一道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身负重伤的他们未能摆脱被血腥味吸引来的狼群的攻击,悲壮的死在复仇之地。留下惨烈的搏斗现场和四具残缺的尸体。
这只为主人“效忠”而死的鹰是受人爱戴的。如果这是荣誉,这荣誉以它的蒙昧为代价。它只有完全放弃了自我意志才会换来这荣誉。
达西是个强人,他即使只有一条腿也还是凭自己之力完成了复仇,他的强大在于,他可以对一只野鹰实施了生不如死的折磨之后,还让它效忠自己,甘愿为他的意志献身。这一点,是凶残的狼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所以狼斗不过人。
神灵的启示
每个民族都毫无例外的拥有对不同形态的神的传说。人类通过哲学思考、科学实验不断的探究操控宇宙的神奇力量,某种程度上越来越接近真相,某种程度上也在加速毁灭。将我们生活中现代科技衍生的厚厚外衣剥去,或许才能像他们一样恢复人的原始知觉,建立与神灵的联系,获得神奇之力,那是一种让种群与家园永恒下去的神力。
鄂温克人与驯鹿相互依存,驯鹿爱吃新鲜的苔藓和蘑菇,它们总是白天睡觉,夜晚结伴在营地附近觅食,到清晨自己回到营地。当营地附近的食物越来越少,驯鹿要走很远觅食,以至于清晨归来的时辰越来越晚的时候,整个乌力楞的人就要启程迁徙了,寻找一块食物充沛的栖息地。
鄂温克族是跟着驯鹿的足迹生存的,驯鹿除了能给他们生产鹿奶鹿茸之外,就是帮他们驮行李,还可以供他们骑乘。而不喝鹿奶不用鹿茸似乎也不是一件决定存亡的事情;驼行李本身更是为满足驯鹿的生存;骑乘主要也是因为迁徙,迁徙是因为驯鹿。换句话说,鄂温克人选择与驯鹿依存而生,实际意义并没有多少,似乎还有另外的缘由。
鄂温克人是敬畏神的。他们日常供奉的神叫马鲁神,在迁徙时驮着马鲁神的那匹驯鹿叫马鲁王,它是鹿群的首领,平素是不能随意役使和骑乘的。
他们崇敬火神,跟在马鲁王身后的还有驮着火种的驯鹿。火种放到埋着厚灰的桦皮桶里,从来也不熄灭,这样不管走在多么艰难的路上,光明和温暖都伴随着他们。火中有神,所以不能往里面吐痰、洒水,不能朝里扔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还有传说中的山神。林克打猎收获归来的时候,快意地打着口哨,路过参天大树时林克就不敢打口哨了,他怕惊扰了山神“白那查”。很多大树上刻有神像,看见刻有“白那查”山神的树,不但要给他敬奉烟和酒,还要摘枪卸弹,跪下磕头,企求山神保佑。如果猎获了野兽,还要涂一些野兽身上的血和油在这神像上。猎人从“白那查”身边经过,也不能大吵大嚷。
他们打到猎物时也会先进行一系列祭祈仪式,然后才可以分食猎物。他们取用柴火是已经枯萎的树木,不愿砍伐成活着的树。他们拥有自己特有的语言,却没有形成或留下自己的文字。
语言的存在证明这个民族历史之古老,他们保留着古老的生活方式而没有“进化”的原因,又似乎与未形成文字有关。是“未形成”还是“不要形成”呢?
文字,是文明得以传承的重要载体,文字记载下来的经历可以帮助后代直接选择捷径,可以在先人的经验之上不断超越。可以超越人的百年寿命之外,无数个此生叠加起来才能获知的历史密码,而接受这些文明成果的后代们根本不会有切身体会,作为人的基本灵性是灵敏了?还是更迟钝了?
鄂温克人拒绝文字,保留人之灵性。驯鹿或许就是帮助他们感到神灵的存在的象征物。他们与驯鹿依存,似乎就是选择与神灵依存。
面对险境、灾害、野兽与死亡,他们远比自称为文明人的我们强大勇敢;而面对神灵主宰的大自然,他们保持敬畏与谦卑。他们可以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下去,他们完全可以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而随着一拨拨山外人的到来,千年老林不再宁静,先是日本人到来(或许象征着战争),称他们为野人;接着是书记、右派的到来(或许象征着政治);最可怕的是一辆辆伐木车的到来(或许象征着文明与建设),最后是鄂温克人彻底的离开,一个民族的毁灭。
与保持着人之灵性的鄂温克人相比,迷失了人的基本知觉的现代人,被越来越厚的现代文明包裹着,无法感知深处的内心,借助越来越多的物质来刺激越发麻木的灵魂与情感,肆无忌惮的开采与吸取资源,以毁坏为代价的疯狂建设,哪一种更像野人?
命运的启示
在通向黑暗与光明的两条路上,总有一些力量要将我们推入深渊,也总有一种力量阻止我们觉醒。而最终将我们送入绝境的力量,往往存在于我们内在的自身。来源于内外的这两种力量,我们都无法与之抗争。
随着大面积林木被砍伐,往山外运送木材的卡车和公路迅速增多,动物们也因为环境的改变出现生存危机。政府鼓励这些山里人移居位于布苏市(现根河市)的鄂温克定居点,将大批驯鹿圈养起来。鄂温克人听到有人将驯鹿比作家禽,他们感到是对驯鹿的侮辱。而当他们集中对是否出山这个问题做出表决时,作者是这样描写的:
达吉亚娜召集乌力楞的人,让大家对下山做出表决。她发给每人一块白色的裁成方形的桦树皮,同意的就把它放到妮浩遗留下来的神鼓上。神鼓很快就被桦树皮覆盖了,好像老天对着它下了场鹅毛大雪。我是最后一个起身的,不过我不像其他人一样走向神鼓,而是火塘,我把桦树皮投到那里了。它很快就在金色的燃烧中化为灰烬。我走出希楞柱的时候,听见了达吉亚娜的哭声。
虽然,危及他们家园与生活方式的力量来自鄂温克民族以外,但在这股浪潮中他们自己却也出于无知在推波助澜。清醒者永远是少数,无力捍卫自己的民族走向幻灭,没有人理解我的悲悯与无奈,我甚至被当作落单者而受到同情。
是的,毁灭我们的往往来源于外力,而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却恰恰是我们自己,自己的无知。这样的命运又岂止于鄂温克民族,这是全人类至今仍在继续制造的共同悲哀。作者其实在本书开篇就已经发出这样的哀鸣。
“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看惯了雨雪的老人,觉得彼此熟悉的像朋友。可是时光荏苒雨雪依旧,只能是人类无奈的,脆弱的老去,只能是雨雪看老了一代代更替的人们,人又怎么能看老了雨雪呢?现在,傲慢的人类真的做到了,老人分明看到了周期越来越长的雨水,越来越炽热的太阳,以及越来越瘦的河水,森林就像狍皮上的浓密绒毛被脱去一样,变得瘢痕累累,美丽的驯鹿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复存在,只留下裹挟着沙尘的狂风,人类让自己和大自然同归于尽。
“我不愿意睡在看不到星星的屋子里,我这辈子是伴着星星度过黑夜的。如果午夜梦醒时我望见的是漆黑的屋顶,我的眼睛会瞎的;我的驯鹿没有犯罪,我也不想看到它们蹲进“监狱”。听不到那流水一样的鹿铃声,我一定会耳聋的;我的腿脚习惯了坑坑洼洼的山路,如果让我每天走在城镇平坦的小路上,它们一定会疲软得再也负载不起我的身躯,使我成为一个瘫子;我一直呼吸着山野清新的空气,如果让我去闻布苏的汽车放出的那些“臭屁”,我一定就不会喘气了。我的身体是神灵给予的,我要在山里,把它还给神灵。”
本书开篇的另外这段诗化的文字,已经表明作者向浑浑噩噩的世俗世界吹响了宣战的号角。在席卷一切的浑浊浪潮中,宁愿选择孤独的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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